霍娇改了主意。 她垂眉淡笑,她说:“我不跟你过去了,阿姨跟着你一起去,姜笙跟她也很亲的。” 姜澜听总归有些动怒:“霍娇!” 霍娇神色淡淡的:“如果你觉得我任性的话,那随你!姜澜听,我辛辛苦苦地养了个孩子,不是为了听你说这些的!你觉得当年我介意,可是我却觉得我当年那样热脸贴着你的冷屁股!” 她不想再谈,姜澜听也没有办法。 估且过去的事情不说,光从现在来说,他就有种深深的无力感,因为霍娇不爱他了……她所有的言行,都能看得出来,她对他没有爱了。 姜澜听深深地看她。 其实他心中,大概也有了决定,他从来不是那个迁就的人。 他带了姜笙回去。 小姜笙的性格特别好,很亲人,这点儿跟霍娇像,没有一点儿姜灁听的高冷……这可把姜老爷子高兴坏了,他一直就觉得孙子太冷,老婆才会跑。 老爷子抱着重孙子,心满意足之外,睨向孙子。 “灁听你媳妇儿呢?别一天到晚只知道生意生意的,生意是做不完的,学学你亲爹……他把老婆哄得多好,这些年都没有见着他们红过脸,你呢,才结婚两年……” 姜灁听漫不经心的:“我这不是也整出个儿子了?” 姜老爷子气得吹胡子:“那是人家良心,把孩子给生了!换一个姑娘,谁还愿意大着这个肚子,早就给你小子给铲了……人家不会重新找个不是工作狂的老公啊?” 他语气缓了下来:“你们怎么说的?” 对外,或许姜澜听还会说些漂亮话,但是这是私下里,场面上只有他的父母跟老爷子,他就实话实说了,他说:“我跟霍娇不相爱了!从前发生了那么多事情,她放不下,我也没有能放下!现在我们……说不到一块儿去,似乎除了指责就没有其他的。” 姜老爷子破口大骂:“才回来一两天,你就指望着人跟你蜜里调油啊,人是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不是生个阿猫阿狗那么容易的!你倒好把孩子往家里一带,怎么的……还想离婚呢?” 姜澜听不想离开。 但是,他也不知道怎么跟霍娇相处了,他觉得彼此勉强的话,可能更不幸福……他的狗胆向来是大的,他顿了下还是说了实话:“还是离吧!爷爷,如果我跟她的矛盾当年能磨合,也不会走到今天了!” 但他会照顾孩子,会把姜笙当成姜家继承人培养。 他对谈恋爱结婚,也没有什么兴趣了。 现在想想,他跟霍娇之间的婚姻,就像是一场儿戏。到如今,他也弄不清他有没有爱过她了…… 老爷子怕吓着孩子,让阿姨把孩子抱出去玩。 等人走了,他的脸色吓人。 姜灁听苦笑:“老爷子,我们是说不到一起去了!我想哄哄她,说一些好听的话,但是很难说出口,她也不爱听。” 其实他何尝不知道,不离,就是霍娇的将就。 她在将就他了。 或许,这是他最受不了的。 他希望他的婚姻,特别是他跟霍娇的婚姻,是因为相爱。 他不知道老爷子能不能理解,但是姜父当场就发了火,他拍着桌子:“灁听,我竟然从不知道,你有王子病!这一身臭毛病,我们可没有教过你……儿子有了,你反而铁心离婚了!早干嘛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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