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意思应该是--她坚决不卖身。
明白,他们明白的!!
很快他们决定了地点,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黑羽来解决了。
千色并没有过多的关心,回身打算回房,路过唐身边时,她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我不会有事的。”
看着她的背影,唐握紧拳头,最后却是颓然松开。
于是,千色开始了白天知性女教师,夜晚是风尘陪酒女郎的生活。
午夜幽香的花名,在数天之后,名动整个纽约红灯区。
下一章夜探wfp
犬:终于哦,终于轮到雷雷登场了哦。
大家敬请期待。
接下来的更新要到下周了,因为明天早上加班,晚上有饭局。
抱歉了。
十六年后卷 第十章 陪酒女郎
本来零点前能更新,可是不知咋地blog抽了,不让我上啊,现在好了。
不好意思,又让大家久等了。
绝恋开始更新了。
速度起先还是不会很快,因为又隔了一段时间,写起来有点生疏。
不过最近有空了,速度还是会比以前快得。
另外情节框架,被我作了修正。
会加入新的人物,这个人物看过皇妃的一定会尖叫的。
哦呵呵~~~
x
一入夜,假如你漫步在纽约的街道上,突然看到一条街区内到处挂着串串红灯,一眨一眨转着圈闪烁,请不要感到好奇,那里并不是什么值得观光的好地方,那里便是涩情泛滥的红灯区。
尽管它堂而皇之的闪烁霓虹之彩,那么醒目,那么璀璨,可美国人没一个赞成它的存在,但谁也无法把它从纽约的夜景中抹去。
林立的性广告牌,明明白白英文单词写着sex,但是美国的性广告是不准画全裸女人的,所以这些广告上的女人便一概是剪影,光着身体,足蹬一双高跟鞋。这是纽约红灯区一个奇特的含着嘲讽意味的典型形象。
而在广告牌下,春夏秋冬,不管哪一季节都能看到很多穿超短裙的妓女,真的是超短,短得随便一撅,就能到看丁字裤的裤裆,或者就是……屁股……
她们浓妆艳抹,发型特异,嚼着口香糖,踩着极有可能导致脚踝骨裂的高跟鞋,不停的向来往的路人招手,抛媚眼,甚至是自摸。
有句谚语叫妓女就像麻雀一样,美国到处都有。
真是恰如其分。
纽约则更凶,门洞墙角时常闪现她们的身影。尤其纽约四十二街这个性区,天一黑,血色的红灯照亮天空,连taxi都画着女人剪影。各国游客拥来挤去,进这门出那门,观看花样翻新、无奇不有的性表演。它作为纽约一景,和着人类崇高追求的自由神,和风光如画的城市公园,和展示美国人伟大创造力的摩天大楼与现代艺术博物馆,奇异地混合交错在一起,又怪诞地成为一个浑然整体。更成了只要愿意,只要有钱,就能享受到所谓的性放纵的“天堂”,无关乎法律,更无关乎道德。
但,总有那么一些特例的地方。
艳后,就是其中一例。
艳后并不是人名,而是纽约四十二街这个性区中一家酒店,在街区的最深处。
这是一家内行人称之为“半卫生”场所。
什么叫半卫生呢?意思就是这里的陪酒女郎并不全都是妓女。
听过解语花没有。
这里就真的存在解语花。
无论是什么烦心恼人的事情,只要来这里,包客人在回去的时候,惆怅满消。
因此,这里即使不以“sex”作为卖点,生意照样兴隆,客似云流。
而最近,这里的生意更是兴隆地让人难以想象,原本街区场所还算是均分的客人,像是约定好的,齐齐往这里来。
目的只有一个,哪怕是看一眼也好,那朵被所有酒客惊为天人,名为午夜幽香的解语花。
酒店内,灯光昏黄,明黄中带着点颓废之色,面积大约有百来个平方,除了正中央的圆形吧台,其他布局大多都是包厢,红色的皮制沙发,楠木雕画的间隔屏风,配上水晶似的玻璃茶几,虽然简单,但很大气,更没有方面的装饰物,踏入此地的客人都很难将这里与红灯区这个词汇划上等号。
这里更像是在都市里常见的惬意酒坊,可以品名美酒,更可以约上个好友,来这里领聚会,而不会有污秽的念头。
今天,这里的包厢大多已满客,空余的几个也被人订下了,就连围绕吧台的一圈吧椅也差不多满座。
统一都是白衬衣,红领结,外套黑色西装马甲和同色长裤的公主和公子(女侍应生和男侍应生的别称)穿梭在各包厢间递送美酒佳肴。
奇怪的是这些包厢内只有男客,陪酒女郎却一个也没有。
客人们似乎都耐心的在等待什么,也有些喝着酒,脖子却伸长了往酒店中最大最豪华的包厢看去。
当有公主,或者公子来时,他们总是会问:“幽香小姐,还没有空吗?”
“是的,先生,恐怕今晚她都没法出来见客。”
“可是我等了快三个小时了。”
“非常抱歉,幽香小姐已经被包下了,您看要不要让妈妈桑给您找其他小姐。”
“不要,我就要幽香!你再去催催,再去催催。”
“真的非常抱歉,先生,今天真的不行,或者您可以明天再来。”
诸如此类的对话,在各个包厢不断响起,公主和公子总是不断的用微笑亲切的话语来婉拒客户。
好脾气的客人固然有,这坏性子的客人也不会少,有几个五大三粗,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客人已经怒不可怒,推开公主和公子,就往最大的包厢走去。
本来他们也算是蛮横到生人勿近的境界,但一遇到包厢门旁的黑衣门神,就全都变得如同遇上豺狼虎豹的小白兔,冷汗直掉。
或许是一种直觉,又或者说本能,一和这些门神对上眼,他们就知道完全不是一个境界的。
只能退回原处,要么再等,要么另寻它处快活。
包厢外乍起的骚动,又迅速的消失,让千色望了望门扉,她面前的玻璃茶几上放着一瓶已开封的johnniewalkerbebel(尊尼获加蓝牌极品威士忌),冰桶,以及一只倒满酒的酒杯,昏暗的灯光下,玻璃杯中的酒泛着晶莹的琥珀色,水晶似的冰块透射出宛如钻石璀璨,两种色调极为搭配,攒动着一种极为魔幻的色彩。
酒杯被一只黝黑的手掌拿起,摇动着,冰块与玻璃瞬发出犹如佩环似的叮咚声。
“别在意,没人会来打扰这里。”有些冷,但很好听嗓音在这昏暗的一隅响起。
千色回过眼,灯光虽昏暗,但也无法隐藏这个男人的眼睛,比之野兽更锐利,却也比之任何人都忧郁。
“我知道,只是好奇。”她说,见他放下半空的酒杯,她很尽责的托起酒瓶,再次将它斟满。
她却不喝酒,尽管她是陪酒女郎,但她滴酒不沾。
她有这个权利,谁让她红呢。
“嗯?”安德鲁抬眼,灰色的眼睛沉着了灯光的昏黄,泛出如同酒杯中的魔幻之色。
“你每天都包下我,却始终没有人破门而入。”在这种地方,三教九流皆有之,他却依然像教父一样,无人敢欺。
虽然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可是他也退隐了很久,怎么就没见几个不长眼睛的来冒犯他,好让她可以放松一下,而不是一再的扮演不是自己的角色。
很累,也很恼人。
“你很受欢迎!!”答非所问似乎是他的长项,但这话听起来并不是赞美,更像是一种吃味。
千色有些反应不过来,当她成为这里的‘打工者’时,数不尽的烦忧,让她每晚都睡不着,反应也开始迟钝了。
其实她长得挺风尘的,也没觉得自己比其他陪酒女郎出色多少,怎么一来这里就出名了呢?
她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刚上工的那天,她偶尔帮一个快要破产的老头想了一个能够起死回生的方法?还是第二天为那个觉得老婆有外遇来这里发泄的男人,谈了几句,让他重新审思,疏解了情怀,还是……
不,不是的,既然要做陪酒女郎,她自然要做得有模有样,才不遭人怀疑。
她只是很简单滇出了自己的看法。
什么时候她的简单看法,变成别人的救命良药了。
还是……
想破了头,她也没想出来,她到底是怎么红的。
或者是……
因为这个男人?
因为这个男人从她上工的第一天就十分霸道将她从其他客人那里抢走,然后是第二天也是,第三天亦然,第遂……以致现在有传出了她被包下的传言。
人其实很怪异,看到有东西被天天抢,就会觉得这东西一定很好。
难道也是这个道理。
好吧,就算是这个道理吧,但她很想知道,今晚她何时才能下班。
他每天来,都是到酒店打烊的时候--也就是凌晨三点。
今天也不会是这样吧,她明天可是有课要上,9点一定要赶到学校,在这样缺乏睡眠,估计她会在回家的路上直接昏睡过去。
他没有其他事可以做吗?
别人来喝酒找女人都是作些污秽的事情,或者真是想找个人倾诉,可他都没有,只是在她面前喝酒,还有……抽雪茄。
烟雾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得并不真切,雪茄的味道也不会有很难闻烟臭,而他抽烟的姿势实在很有魅力,完全可以去当雪茄的广告模特。
可是一支接一支,不曾断过,眼看着茶几上的烟缸已经满了,他灭了一支,又从雪茄盒里抽出一支。
她在忍,拼命的忍,然后再也忍不住了。
伸出手,就将他夹在指缝中刚要点燃的雪茄给夺了去,“不要抽了,再下去,你的肺就要被熏烂了。”说这话的时候,她杏眼窜着点点怒火,就像一个老师在训斥自己未成年的学生不能抽烟那般。
安德鲁愕然的僵住了身体,手还维持夹雪茄的姿势。
“真是,男人为什么那么喜欢抽烟,不知道这玩意能害死人吗,你在让我抽二手烟,还有……烟味能难闻,我讨厌。”她碎碎念道。
等发现自己说了多余的话时,她也愕然了。
她在干什么!?
望着手里的雪茄,她还也不是,放也不是,总觉得气氛一下子有点僵了。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1_11837/2918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