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麽?因为你给的那块月老庙后面的土地有人喜欢,所以你就迫不及待的要从你的前未婚妻手上抢回去,好讨佳人芳心吗?」
他没有回答,不过耳根泛红就足以表现出他的心虚。
她抓住他的另一只手,狠狠的咬住他的手臂。
在他身边的贴身小厮立刻上前要推开她,却被他冷冷的眼色阻止。
「放开。」
「你先放。」她觉得自己很厉害,嘴巴有东西也可以讲话。
该死的女人,居然咬得这麽狠。
他微蹙着眉头,感觉到手臂上的痛楚似电流一样流窜到他的心,让他冰冷的神情更加的令人恐惧。
天太平看着她龇牙咧嘴、紧咬着他不放的样子,尤其是那双漂亮的黑眸里不再空洞无神,反倒充满着熊熊怒火瞪视着他。
如果那把火可以烧人,只怕他早就被燃烧殆尽,连灰都不剩了。
尽管他也同样不爽,满腔怒火,可是看着她的眼神却开始变了。
她就像是一只被主人逗弄的小猫咪,刚开始还会跟主人嬉笑,等到被逗弄到极限,就会竖起尾巴,伸出锐利的爪子,张开小嘴狠狠的咬主人一口。
突然,他喜欢上这种逗弄她的感觉,喜欢看她眼珠子冒火,喜欢看她张牙舞爪,喜欢看她不开心就咬人的样子。
咦?他怎会变得这麽奇怪?
天太平心里一惊,手上一松,那柔顺光滑的发丝瞬间从指缝中滑落。
还来不及感受到手掌的空虚,那咬人的小猫已经松口,然后连退了好几步,一副他是什麽毒蛇猛兽一样。
他发现自己不喜欢在她那冒火的眼珠子里看到厌恶的情绪。
这念头一起,让他有些震撼。
他当初不是恨不得这个傻子讨厌他、躲着他,甚至在退婚之后,就抱着永远都不要再见面的打算?
如果不是因为林仙梦想要那块土地,他也不会为了讨美人欢心,约地家的人出来见面。
原本还觉得地家人也太不尊重他这个大将军了,竟然派个小傻瓜单独出现,但是现在,他却觉得有点意思了。
一个人脑袋烧坏了,会变得这样聪明伶俐吗?
「哼!以后看到我就躲远一点,不然我看你一次咬你一次。」她用那种黑道要酷的冰冷语气威胁着。
可是看在天太平的眼里,只是觉得她像只虚张声势的小狗,就算露出锐利的牙齿也不吓人,反而还可爱得紧。
「好啊!本将军就等着瞧你怎样看我一次就咬我一次。」
她一噎,还真的没有办法轻易做到看他一次就咬他一次,于是她抬高下巴,装名媛淑女的语气说着,「既然我们都解除婚约了,也就是说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以后遇到,能有多远就闪多远,这样你好,我好,大家好。」
他只是回给她一抹高深莫测的冷笑。
她也冷冷的回他一抹笑,然后甩着马尾,像个高傲的公主离开现场。
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心想,将军大人已经是他们看过最高傲的大人物了,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比他更高傲,简直就是狂妄了,这就是所谓的傻勇吧!
「将军,你的伤口要不要包扎……」
「没事。」
「是。」
贴身小厮静静的退到一旁,看着他们一向高高在上的将军大人眼眸低垂,神情恍惚的看着手臂上那两排秀气的牙痕。
为什麽将军大人就这样放过她?
之前有个千金小姐,不小心碰到将军大人的脸,就被他整得整个家鸡飞狗跳,为了保命,全家趁夜逃跑,不知躲到哪里去了。
但是,那个疯女人却在将军大人的手臂做记号……
嗯……可能是她傻傻的,又被将军大人退婚,所以可怜她,不跟她计较吧?
她要控告航空公司不负责任。
她买了机票,却没有把她送到目的地,反而送她到这个没电视、没计算机、没冲水马桶的古代。
虽然已经来了有一个月了,但她还是感到很火大。
好累,身为现代人,她没有走过这麽长的路,好怀念她的小绵羊喔!
肯定会走成萝卜腿的啦!她不想后面有很多小白兔跟着。地安安无聊又悲惨的想着。
她踩着蹒跚的步伐,走出了城门,又走了不短的路程,熟悉的乡村景观在在告诉着她快要到家了。
一看到翠绿青竹,美得像是照片合成的梦幻竹道,都会令地安安觉得仿佛在梦境似的。
一步步,入鼻的竹子清香让人感觉有气质了起来,连脚步都走得很有古典美人的姿态。
直到看见这片竹林尽头的那个山洞,她的身心灵迅速的归位,然后一股想痛快大哭,又想仰天长啸,更想对天空比中指的念头又出现了。
呜呜……她要回家啦!她不要穿越啦!她想念她的电视机,她才刚买不久,都还没看够;她想念她的计算机,她的游戏角色快要可以换新衣服了;她想念她的浴室,她已经一个礼拜没有好好洗个热水澡了;她想念她的马桶,她不想半夜跑去后山挖坑思思了,更重要的是——
「我想念麦当劳!」最后,她对着天空痛哭流涕的大喊着。
这一声大喊,马上引起山洞里面那两个老人的注意,他们冲出来的速度,一点也看不出来他们是老人。
「闺女啊!怎麽又哭着回家了?是不是前山的大牛又欺侮你?别怕,爹去替你讨回公道。」
陈以玲……不,现在的地安安泪眼模糊的望着眼前猛点头的老人,然后伸出一根手指顶了老人的肩膀一下。
他马上后退几步,差点站不稳。
地老爹惭愧的低下头,不敢迎视妻子的怒视还有宝贝闺女悲愤的泪眼。
「闺女啊!没关系,你爹不行的话,还有你娘呢!想当年我可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呢!」
地老娘的话一点也安慰不了人,这年头会说自己是泼妇的人,肯定不是泼妇,要是真的有这麽厉害的本钱,又怎麽会穷到连屋子都住不起,一家三口挤在山洞里,又不是山顶洞人。
地老娘不但当不了泼妇,甚至遇到比较不熟的人,会害羞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也只有在地老爹和地安安面前会要点狠,其实她根本就是只纸老虎。
见地安安痛哭,两个想要劝人的老夫妻也红了眼眶。
地安安连忙擦擦眼泪,然后露出灿烂得比太阳还要耀眼的笑容,「爹、娘,我没事啦!你们别哭啊!」
「是不是那个坏小子又欺侮你?」地老爹气呼呼的问着。
如果他知道自己好兄弟的儿子会这麽无情无义,当初他绝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如今,害得他的宝贝闺女被退婚,名声尽毁,这下子还有哪个好人家会娶她?
「他怎麽可能欺侮得了我?」
虽然她不认为自己有穿越女那样神奇厉害的智慧跟能力,可是再怎麽样,她也当了快三十年的电视儿童,受了九年国民教育外加就读了三年公立高中,最后考上台大农业系。
因为看了《中华小当家》,便迷上了做菜的乐趣,不务正业的跑去学厨艺,最后又觉得美食千万种,学不完,也吃不够,所以她开始了美食之旅,打算每到一个乡镇,就找寻最地道、最美味的小吃美食。
她的父母亲因为感情不好,所以自她有记忆以来,父母亲两人老是爱对打,而且每次打完之后,都还会互呛对方说自己下次一定会打赢。
所以输的人会用心苦练功夫,打赢的人则努力保持实力。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不是夫妻,而是练功的对手。
她不懂,为什麽武术世家结婚的对象,一定也要是武术世家呢?
这种门当户对的结果,就是她的家里永远都不会有正方的桌椅,而是一片平坦的榻榻米。
她的外公跟爷爷,怕她会被那对无良的夫妻乱拳打死,所以从小就对她展开了一连串的防护措施。
虽然她不是武术天才,无法真的厉害到十步杀一人,却可以保护自己安全无恙。
也许是她偷吃了家里拜天公的鸡腿,所以惹火了天上的神明,让她在准备前住印度寻找美食的时候,飞机失事了。
当她醒来,就变成了地安安,一个傻了十八年的小傻子。
她本来以为会穿越到可以种田、种果树,养鸡鸭鱼,到世界末日都不用担心没有食物可以吃的朝代。
要是有灵泉就更好了,不但可以越喝越健康,还可以当洗澡水使用,天天洗的话,搞不好身体一些斑点或是疤痕就会消失,然后肌肤似雪,比杨贵妃的华清池还要好用。
这种养颜美容又可以喂饱肚子的事,不是应该在穿越时也要附赠吗?
可是她找遍了全身上下,只找到无数的补钉。
强迫中奖好歹也要附赠个安慰奖什麽的,结果除了她的脑袋瓜有带过来,连身体都直接换一个。
幸好这个身子的主人虽然营养不良,但还算是可爱动人,如果变成像如花那模样,她肯定做鬼也不会饶过负责投胎的单位。
她骂到正爽时,眼前突然一黑,整个人面朝地,昏倒了。
当她醒来之后,鼻子痛得让她说话都像高凌风了。
看着挤在床边,焦急的望着她的老夫妻,那苍老瘦弱又脏兮兮的模样虽然让人觉得像游民,但是被人紧张兮兮的包围着、安慰着、轻哄着,这种滋味前所未有,一时间,眼泪不争气的滚落。
「爹、娘,我肚子饿了。」
地老爹马上跑进灶房,端了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粥给她。
「闺女啊!这是你娘熬了一整个晚上,等你醒来,要让你好好补身体的。」
她看着那碗粥,里面的米不到十颗,顶多算是米汤而已,可是见到地老爹、地老娘对这碗粥猛偷吞口水的模样,她就知道这是这对贫穷夫妻能拿出来最好的食物了。
那十颗小米粒随着热汤进入了她的肚子里,总算让她有点暖意,但是令她感受到更大温暖的,却是她身边这对夫妻。
好吧!
既然来了,也不知道要怎样回去,她也没力气折腾了,那麽,想办法活下去,吃饱饱才是最重要的。
她也会把老天爷强迫送给她的爹娘好好的养胖、养肥,让他们可以尽情享受十几年来都没享受过的女儿孝心。
陈以玲……不,现在她叫做地安安,地安安,加油!
只是后来她并不知道自己会像只竖毛的小猫般张口咬人,更不知道这一咬,就咬出了爱恨情仇,也咬出了不得安宁,更是咬出了一段令人咬牙切齿的孽缘。
如果问她,时光若倒流,她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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