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b超单收了起来,她差不多也该走了。 今天好像吃多了点儿,不太想走路了,吃饱了只想睡觉,得回家睡觉去。 苏歌现在什么都不做,因为不放心她的身体和肚子里的小宝宝,所以贴身跟着她,每天的事情就是做她的司机。 她下楼的时候,苏歌已经把车停在医院门口等着了。 “今天这么快?”苏歌笑嘻嘻的给她开车门。 宋千千见她和连乙萧的视频电话还没挂,说明她今天来得确实快了一点。 她笑着冲连乙萧打了个招呼。 连乙萧亦是冲她点点头,“宋小姐看起来状态很好。” 宋千千微微挑眉,“那是,你每天当牛做马的给我挣钱,你媳妇每天体贴入微的照顾我,可不得很好?” 连乙萧勾了勾唇,看着回到驾驶位的苏歌,“那你去开车,我这边刚好也还有个会。” 苏歌点着脑袋,“好的,mua~” 宋千千听到最后的飞吻,忍不住一皱眉,“你还挺适应谈恋爱?” 苏歌笑嘻嘻的,一脸不好意思,“你别说,人间谈恋爱是真的很快乐啊,难怪好多大神宁愿被玄帝责罚都要偷偷恋爱,甚至诞下果实,我突然觉得玄帝残忍了。” 宋千千靠回椅背。 她当初和寒卿的事,玄帝就是极力反对的。 “我特别困,可能一会儿就睡着了,你好好开车吧,我也不跟你聊天了。” 苏歌点头。 她开车很稳,中途也不会跟她聊天。 宋千千确实没一会儿就睡着了,而且是睡得很沉的那种。 以至于再睁眼的时候,是苏歌在喊她,还感叹了一句:“终于醒了,吓到我了。” 宋千千一脸惺忪,又困又懵,“到了?” 苏歌点头,又摇头。 宋千千往窗外看了一眼,已经看出来了,“怎么又回医院来了?” 对,苏歌又把车子开了回来。 这会儿才解释,“刚刚医院那边说商朝已经醒了,所以就回来了。” 宋千千略诧异,“商朝醒了?” 两秒之后,她又释然了。 商朝会醒这个事,之前医生说过了,无非就是晚了一些,所以也在预料之内。 宋千千其实并没有觉得所谓的醒,是醒过来能说会跳了,还以为只是睁开了眼睛。 结果,等他们到了病房,一群医护人员围着的床榻上的男人,居然是自己坐着的。 宋千千一脸狐疑,“他这种程度的植物人,醒过来之后能这样直接坐起来的吗?” 医生说了确实可以,毕竟他之前很多体征都正常了,只是跟睡着一个状态了。 那睡着的人都可以坐起来,他当然也可以了。 “他现在什么情况?”宋千千指了指床上的人。 因为商朝看到她之后,反应不大,她在想,是不是跟有些人一样失忆了之类的? “你们先出去。”这会儿,商朝自己说话了。 听他这个语气,确实应该是好了。 医护人员听商朝的,也跟宋千千打了个招呼,说有事了叫她们。 病房里瞬间只剩下她、苏歌和商朝了。 商朝甚至想让苏歌出去。 宋千千笑笑,“她是我的人,没事。” 商朝看了她一会儿,然后看向了她的肚子,“孩子还在么?” 她有点儿愣了。 所以,他在出事之前,竟然就知道了她怀孕的事情? 也就是说,他当时那么奋不顾身,把她救了回来,但是自己掉下去了,就是因为知道她有了身孕? “不用这种眼神看我,但凡是个男人,都会选择救妻子和孩子。”商朝说。 真的,如果换个人,宋千千就觉得没什么。 但这个人是商朝,说出这个话,她就很惊讶。 还有,她这段时间在他床边都已经坦白了就是故意坑他的,他的资产也被她处理得差不多了,他不知道听没听到? 会作何感想? “怎么这么看着我?”商朝问。 看他这个反应,应该是不知道她是故意的。 干脆,宋千千也没打算坦白,毕竟整个人很阴狠,知道后光脚不怕她穿鞋,谁知道做出些什么。 只好继续演戏,“只是很惊讶,没想到你居然真的醒了,还是健健康康的。” 商朝:“我醒了你不高兴?” 宋千千笑,似真半假的,“怎么说呢,好歹是我结婚证上的另一半,能醒过来肯定是好事,不过也没有激动,毕竟我跟商总又没什么了不得的爱情?” 没把话说得很好听,也没有很难听,就反而很真实了,他应该不会怀疑的。 商朝果然无奈的笑笑,“那看来,我还得加班劲儿,加深点儿爱情,不然以后还怎么过,孩子都不跟我亲。” 说到孩子,宋千千看了他,“这个孩子,你应该不会跟我抢?” 商朝不明所以,“本就是我们的孩子,为什么要抢?” 她皱眉,“我当初随便领证,总有一天要离婚的。” 商朝沉默了半天。 然后一脸诚恳的看向她,“我知道的,公司现在一定不乐观,我也不是之前的商朝了,但只要你给我一个机会,我不会让你和孩子受委屈。” 这回,换宋千千沉默了。 这个商朝,竟然说出这样的话?让她给个机会? 宋千千一点都不瞒他,“你知道现在的公司是怎么个情况,你的个人资产又怎么样吗?” 他看着她,摇头。 “公司之前那么混乱,你又突然出事,我一个人根本就是手忙脚乱,所以,你的很多资产,我都折进去了。” “现在公司已经正常运转,市场项目等等都没动,只不过,现在是连乙萧做ceo,他完成收购了。” 宋千千说这些的时候,一直在观察商朝的表情,结果发现他好像一点都不惊讶。 只是稍微蹙了眉。 “连乙萧虽然看起来是我外甥,但毕竟没有血缘关系,他能够把公司收购,没走到倒闭那一步,也挺够意思了,改天我是应该谢谢他。” 宋千千狐疑,“你说的反话还是什么?” “为什么是反话?”商朝反而不解的看她,然后笑笑,“做生意不可能不懂,收购真的不是灭杀,挺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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