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千:“怎么了吗?” 苏歌想了一会儿,描述了一句:“我好像跟连乙萧在一块儿的时候感觉挺放松自在的,这是怎么回事?” 宋千千听完笑笑,“也不是坏事,你要是真喜欢跟他在一块儿,以后商氏让连乙萧入主了,你不就是女主人,那我还反而还开心了。” 让商朝一无所有之后,商氏进谁手里是个大问题,不想太便宜别人,如果苏歌是女主人,那就好办了。 苏歌是单纯的,听主人这么一说,顿时松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啦,我以后就跟他好好相处呗?” 挂了电话,宋千千回到家里,一个人呆站了一会儿。 怎么说呢,她在想,处理完商朝,她一个人做些什么? 这世界很没意思,她想吃的都吃过了,想玩的玩过了,想拥有的也很轻易就可以。 不像苏歌,能有个连乙萧这样的人两厢情愿下去。 倘若她恢复了玄气,那就不是正常普通人,现在这些人,她要一个一个的看着老去、死掉。 那她呢,一直看着世界循环往复,想想真是有点无聊? 到时候再说吧,先把商朝解决了,她这点心病也就祛了,拖太久了。 —— 陈竺确实是乘坐商朝的车子回的家。 车上,陈竺没有话特别密的跟商朝闲聊,但也没有冷场,基本一直都有话说,节奏掌握的很好。 毕竟是商朝亲自面试的她,所以聊了这么一会儿,陈竺的话题就比较敢了。 “商总和宋小姐以前那么好,我还以为应该都生了小孩了呢。” 商朝表情不明,“我跟宋小姐很好?” 陈竺点着头,“以前是很好的,我们私底下都非常的羡慕过。” 商朝是不知道这些事的,那时候这具身体还没有生病,也还没有他的出现,他自然不清楚以前这个男人跟那个宋千千是什么样的关系,怎么相处。 不过,他脑子里很快闪过的花面里,第一出现和最后出现的,都是那晚在酒店浴室和床上的事情。 商朝稍微蹙了一下眉。 这不是他刻意,是很自然出现的画面。 他有没有觉得反感,而是突然在想,以前的那个男人,跟她,是不是也这样过? 因为那晚的酒店,她并没有落红。 这个念头闯进脑海的时候,商朝依旧没有很刻意,就是很自然就出现的。 他又一次蹙起了眉。 “商总?”陈竺在旁边喊了他两声。 商朝回神,目光变淡,“怎么?” 陈竺这会儿稍微松了一口气,“您刚刚……” 她刚刚都感觉手心出汗了,就十几秒的时间,她明显感觉商朝车速猛然飙升,而且对外界都没有意识的感觉,自顾自的开车,旁边有一辆车都被他吓得往旁边绿化带飚了。 商朝倒是变得平平淡淡了,“想了点儿事情,无碍。” 陈竺当然不敢多问了。 过了十五分钟,陈竺的目的地到了,商朝将她放下,然后像个平常的上司一样提醒她明天别迟到,有会议。 陈竺冲车里挥挥手,“商总您慢点。” 商朝没有再给予回复,直接开车走了。 回到陆廊桥庭,商朝站在那个卧室门口安静了一会儿。 以前宋千千经常来这里。 这一点,他是知道的,但具体细节就不清楚。 这种只零零星星知道一点的感觉,让他这种凡是吹毛求疵的人感觉到了不舒服。 商朝抬手扯了扯领带,抬脚进入卧室,然后领带被随手扔下,男人进了浴室。 第二天。 许浪下楼的时候,看到七叔的房间门开着,门口扔着几样东西,好像几个佣人还在里头忙碌。 他一脸不解的走过去,睁开惺忪的双眼,看着里头几个佣人,“这是干什么?” 其中一个佣人礼貌的跟许浪打了招呼,“少爷起来了?” 然后道:“七爷说这里头很多东西年头久了,他用着嫌旧,让我自己处理了,我们这……不是看着很多东西都挺好的么,打算搬了要么留着用,或者当了应该值些钱?” 许浪睁大眼。 何止是值些钱? 七叔房间里的东西,哪一样不是好东西? 有些还是越旧越好的古董呢。 许浪顿时不要面子的往里挤,“来来来,我也看看有什么值钱的玩意没有。” 说着,他是真的在里头淘宝,“不用管我哈,喜欢什么你们自己拿走。” 七叔既然这么说了,肯定是处理干净点儿才合他的心意。 就是不知道他今天是发哪门子疯?居然想起来处理旧东西了? 彼时的商朝已经在公司了m.biqubao.com 陈竺也来得早,只不过,看起来精神不太好。 进了会议室,陈竺距离商朝不近,所以,她偶尔看个私人手机,自然也不会有人发现,更不会被说什么。 只是她一个人时不时的在那里皱皱眉头。 她回来之前,跟国外的男朋友分手了。 这个手,在之前就分了好几次,她已经厌烦了,所以才终于决定回国。 在国外的这几年,她几乎一直都在这段感情里反反复复,准确的说,是在这段三个人的感情里纠缠不休。 她和最好的闺蜜同时喜欢一个男人,男人眼里始终只有她的闺蜜,可是无论男人喜欢上、追求、分手她的闺蜜,陈竺都参与其中。 很多讨好女孩的办法,都是她替那个男人想出来的。 直到闺蜜和那个男人分手后,她才终于找了个机会表白。 可闺蜜知道后,却觉得她这是无耻,抢男人挖墙脚的行径,明明他们已经分手了。 友情没了,爱情也没了,陈竺懒得再纠缠,就回来了。 没想到,男人却追了过来,说他过去这些年都没有看清自己的心,实际上也一直喜欢她。 这两天,男人还因为对海城水土不服正生着病。 说实话,陈竺完全不心动是假的,她当初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否则也不会那么尽心尽力的教男人怎么追求闺蜜。 但是看完男人恳求的想要见面的言辞后,陈竺还是没有第一时间回复,而是熄灭了屏幕,继续开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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