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寻手底下比较受重视的一个绰号蓝猫,这次的事情,他就是主谋。 定了计划之后,蓝猫让兄弟们兵分两步,一路去解决苏歌的父母,一路就是直接找苏歌。 苏歌的父母那边由老六带着人过去,很简单,直接把苏歌的父母限制自由就好了。 等放了她父母的时候,就是苏歌的黑料到手的时候,相信他们要老脸,不敢再继续声张。 …… 苏歌和连乙萧双双请了假。 连乙萧受的伤不轻,所以苏歌必须去医院照顾,因为他在这边也没有亲人。 商朝作为舅舅,虽然不亲,平时也没什么走动,但是既然苏歌在,宋千千都要去,他自然也要探望一场。 所以,宋千千和商朝是一起到的病房。 连乙萧看到商朝,还有些意外,大概是没想到商朝会过来。 商朝略显客套,“听说伤得不轻。” 连乙萧勉强笑了笑,“还好,也没那么严重,主要是她被吓坏了,估计夸大了些。” 连乙萧看向宋千千,听苏歌提过,所以,他理所当然的就认为宋千千是和商朝一对,这才一起过来。 出于礼貌,就说了句:“这是舅妈?” 宋千千一愣。 商朝也站那儿一时间没说话。 苏歌反应过来,给连乙萧使眼色,然后笑着打圆场,“他对称呼还不太熟,我这几天刚好在给他讲国内的亲戚称呼来着。” 连乙萧陪着笑了笑,感觉自己没错。 “你们坐吧,我洗水果。”苏歌岔开话题。 宋千千走过去,“你坐着吧,也受了伤的,加上商朝,你们三个全是伤患,我来吧。” 连乙萧这才看向商朝,“你也有伤?” 宋千千一边拿水果,一边接话:“替我挡的,工地上的铁架子,挺重,砸在我身上的话,可就不一定这么生龙活虎了,幸亏你舅舅身体强壮。” 商朝听她这么说,不知道有什么意外的,安静的看了她好几次,一次一两秒的那种。 可能,他没想到宋千千会肯定他的身材? 洗完水果之后,四个人分着吃。 话题其实不多,病房里偶尔会冷场,但也还算不那么尴尬。 一直到宋千千和商朝准备走了。 苏歌拿了旁边放着的一杯饮品,“刚送过来的,他也喝不了,正好是你喜欢的口味哦!” 宋千千现在的口味没有以前那么刁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身上没有玄气,她现在完全是个普通人的缘故。 有时候,她还真会馋这些比较有新意的饮品。 所以接了过去,微笑,“那我们走了?” 出了医院,宋千千一边喝着饮品,一边看了商朝,“你跟这个外甥看来一点都不熟?” 商朝表情微弄,他以为她不清楚连乙萧是谁,简单解释了一下,“我长姐二婚的继子,能熟哪儿去?” 宋千千也诧异似的挑眉,“你姐姐真的二婚了?我还以为只是坊间的传闻。” 商朝倒是平淡,“不管是娱乐圈还是豪门圈,但凡能传出来的流言,多半都是真的。” 这让宋千千笑了一下,“那坊间还传过我们俩一对呢,也没真到哪里去。” 商朝看了看她。 宋千千继续喝奶茶了,没再聊这个,很自然的结束话题。 来的时候,她坐的是商朝的车子。 所以,这会儿也打算蹭一下车,“到了地方你把我放下就行。” 商朝点头,启动车子。 她的目的地不算远,是准备去余栢那儿的。 不过,路上稍微有点儿堵了,走走停停快二十分钟,也没到地方。 而那会儿,宋千千的饮品已经喝了一大半,她那会儿也微微皱着眉,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已经没再喝了,抬头看了商朝,“你把空调开得很高吗?” 她好热。 商朝不明所以,“正常温度,跟来的时候一样,怎么了?” 问着,他往后视镜扫了一眼。 这一看,皱了一下眉,干脆回头看向后座的女人。 她的皮肤原本就十分白皙,加上她今天穿的衣服很素,所以脸颊酡红就异常的明显。 商朝在前段时间就中过别人的黑手,所以这会儿,他第一反应就是她也中了。 “你没事?” 宋千千摸了摸自己的脸,其实这段时间她已经很忍着了。 这会儿,她脸色也说不上来,有怒,更有无措。 这种东西,很难弄,她最清楚了。 所以,她必须想清楚要怎么办,毕竟,人在商朝的车上。 商朝那会儿在等红灯,问了她,“要不要送你去医院?” 宋千千点了点头。 去医院,似乎是最好的选择了。 就巧了,他们的车子真是一路堵。 到了下面,商朝甚至进去准备挂号了都挂不上去,没办法,只能换一家,因为她等不了。 但是到中途,宋千千就已经难以忍耐而把自己的手背给抓破了。 血一流出来,商朝就皱起了眉,“你这是干什么?” “再这么下去,我感觉自己会爆炸。”宋千千声音都没力气了,感觉快昏过去了。 一咬牙,她让商朝停下车,拐到旁边,那儿就是酒店。 去其他地方时间都不够。 商朝也听了她的,直接进酒店,用最快的速度要了一个套房,然后抱着她上楼。 “把我扔浴缸里,放水,看看厨房有没有冰。” 宋千千吩咐完这些,使劲儿的闭着眼,她现在不能看他,一看他,就忍不住想到寒卿。 脑子已经不是那么清楚了。 她现在也分不清恨的是谁,可能,商朝居多了。 所以,她怕自己对寒卿失控。 商朝出去了。 过了不知道几分钟,对宋千千来说真是漫长,然后他又回来了,举着一桶冰。 “直接倒。”她闭着眼睛命令。 商朝皱了皱眉,有点儿担心她受不了。 宋千千皱着眉,干脆自己从水里起身,抓过他手里的冰桶往里倒冰块。 不过,因为她的这个行为太突然,商朝没有预料到,所以冰桶被掰走的同时,商朝自己也一个趔趄,就那么半个身子摔进了浴缸里。 宋千千又坐回了浴缸,看着一个大掌压在她腿上的男人,感觉脑子里有一根神经已经断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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