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千金她是神明之光_第686章 你送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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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千千站那儿,看了羲和,不知道想了什么,最终是折了回来,坐下。
  羲和出去了,病房里剩下两个人吃饭。
  宋千千吃得慢条斯理,是在想,商朝那会儿帮她挡了那个铁架子的时候,他在想什么?
  按照他的生性,这种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他那么冷血,眼睛里除了自己的命和钱,估计不会有别的。
  这几天,她一直忙,都没空思考这个问题。
  所以,她还是看了商朝,问:“那么危险的事情,商总做之前没有考虑后果吗?如果架子再重一点,你现在恐怕不只是躺在病床上这么简单了。”m.biqubao.com
  对此,商超看了她,眉头动了动,略微自嘲,“我要是说当时并没有细想,宋小姐可能不信。”
  但当时,商朝确实没有细想。
  除了知道工作上还需要她之外,其他的他脑子里可能闪过一些东西,但都没能抓得住。
  就好像这段时间偶尔还是会做梦,梦到的女人虚无缥缈,像她,又好像不是,总让商朝有一种明明能抓到,偏偏碰不着的心痒。
  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的,每一次他做梦醒来,都要难受好半天。
  就好像一块烤得正香的牛排,却只看得到,怎么都吃不进嘴里。
  他这个人,习惯了什么东西都胜券在握,迎刃而解,这种很难拿捏的感觉,多少让他不爽。
  宋千千没再问了,继续吃自己的饭。
  她吃的也不多,之后放下了筷子。
  商朝适时的看了她,“让羲和送你回去,正好,他往那个方向有事去办。”
  宋千千看向羲和。
  羲和点头。
  路上,宋千千在车子不多的时候跟羲和问话:“你主子最近有什么奇怪的经历吗?他现在对我好像没有之前那么大的敌意。”
  羲和想了一会儿,“没发现。”
  然后又道:“可能是相处的次数多了,发现宋小姐并没有让他讨厌?”
  这好像也说得过去,商朝刚霸占这个身体的时候,跟她确实应该算不熟,因为之前身体的主人多半是寒卿,商朝跟她相处的时间极少。
  过了会儿,又听羲和道:“最近他好像有些失眠。”
  好几天,会看到半夜卧室的灯亮起,之后书房也跟着亮灯。
  宋千千倒是不惊讶,“可能是因为市场的项目。”
  羲和试图替他说点好话:“他最近确实没那么锋利,尤其对宋小姐更加明显,也许,他也没那么可恶?”
  宋千千听完后笑了一下。
  她面上表示赞同,但是一想到神童就那么没了,她甚至都没来得及认出他,她就没办法不怪商朝。
  可能,她就是需要有个发泄的点。
  因为,也怪她自己,那么轻易中了小人的道,那时候但凡她有点儿玄气,场面都不会是那样,结局也不会是那样。
  略微吐出一口气,她转头看向窗外,不再继续这些话题了。
  等她看到苏歌的短信时,宋千千已经下了车,看了一眼时间。
  还是简单的回复了两句。
  苏歌那会儿跟连乙萧探讨方案早就结束了,她正在喝咖啡。
  没错,是连乙萧亲手煮的。
  她那会儿脸上的表情应该是很惊讶和崇拜的,“你的咖啡煮得这么好喝,为什么还每天都要让我弄?”
  很明显,她的手艺不如他啊,甚至差了十万八千里。
  连乙萧只是微微勾唇,“什么都要我做,我聘你干什么?”
  苏歌无语,“那我不是可以做别的吗?”
  连乙萧若有所思的看着她,“比如说?”
  比如说……
  “给你跑腿买饭,帮你收拾办公室,哪样不可以?”哪一件对她来说都要比煮咖啡容易不知道多少倍。
  连乙萧微微的笑意,“那好,以后减轻你的工作量,省下来的时间,你可以过来我这儿收拾家务,行么?”
  苏歌想都不用想,“行啊。”
  总比让她工作来得轻松。
  她真的不是那块料。
  苏歌品着咖啡,忍不住打量了一下连乙萧,头一次发现,这男人其实还挺完美的,除了偶尔有点儿不做人,太会压榨之外。
  他长得很高挑,东方面孔带点儿混血的味道,配上这样高挑匀称的身材,是真的非常加分。
  他皮肤还出奇的好,苏歌都有点儿羡慕了。
  “你怎么保养的皮肤?”她盯着他的脸。
  连乙萧眼神稍微躲了一下,“天生的。”
  苏歌嗤了一句,“我都看到你用的那些个护肤品了,一看就是很注重保养的人。”
  连乙萧这才看了她,“品牌也有女款的,你可以去看看,拿去用。”
  苏歌轻哼,“我天生丽质,不用这些东西。”
  这是实话,以前的苏歌什么样她不清楚,但是她下来之后,这方面是不用担心的,灵狐本身就是放在哪里都有出挑的容貌。
  连乙萧听完之后忍不住笑了一下。
  她倒是没变,还跟几年前第一次遇到她的时候那样,明明挺成熟高冷的长相,实则带着几分狡黠,很好相处。
  “完了,我今晚喝完咖啡肯定睡不着了。”苏歌皱起两条眉毛。
  连乙萧一副剥削的嘴脸,“那刚好,连夜工作。”
  苏歌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现在跟他相处熟悉了,她比之前还要放肆,“我今晚要是睡不着你也别想睡了。”
  他倒是看了她一会儿,点了一下头,“也行。所以你今晚住我这儿?”
  苏歌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莫名其妙的看着他,“我住你这儿干嘛?我爸妈会把我的腿打断。”
  别的她不记得,但是记得父母说过谈恋爱可以,不准同居。
  连乙萧瞧着她那认真的模样,勾了勾唇,“那行吧,我送你回去。”
  苏歌一脸愕然的看着他,“你送我?”
  连乙萧已经起了身,“走吧。”
  苏歌一边往外走一边狐疑,“老板,你要是有什么要使唤我的地方,你直接说,不要这么好,弄得我心慌。”
  连乙萧微微的轻哼,“你要是再磨蹭,我就不送了,你要么住这儿,要么就睡大街?”
  “送送送,要送的,谢谢老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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