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完电话,苏歌就准备走了,发现连乙萧正看着她。 她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自己,“有事?” 连乙萧倒是微微挑眉,然后摇头, 苏歌没再理他,拿了自己的手机离开他的办公室,下班。 她当然不是回家了,之前就在说如果连乙萧这边有业务跟商氏重合什么的,她就要吹吹枕边风,让连乙萧无论如何都要拿下。 现在还真就有了。 他们公司新开发的部分主营汽车,跟商氏的业务重合了,想要把这个新开发的业务做好,最好的办法,就是跟商氏抢市场份额。 一旦抢赢了,那就是一炮而红。 抢输了反正也无所谓,毕竟商氏是本土企业,而且是老经营项目了,连乙萧这边是新兴涉足,不能比。 苏歌离开公司后,先去做了个市场调查。 汽车销售方面,最大的经销商就那么几个,苏歌是挨个去看了的,先把各个经销商的负责人都做个背调,把资料整理起来。 弄完这些天已经黑了,其实也就简单的资料,姓名、行业资历等等。 详细的东西,她还要完善,到时候才好知道要怎么拉拢过来。 依旧是坐地铁回家。 路上,她一直用手机搜那几个经销商的相关资料,所以封寻的电话突然打进来的时候,她都没有留意,一下就接通了。 苏歌看着已经接通的界面,顿了一会儿,这才打开耳机,“喂?” “没事。”封寻却道:“还以为看错了,看来确实是你。” 苏歌:“?你在哪看到我了?” 听她的这个反应,封寻似是笑了一下,“这么紧张干什么,出来做的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苏歌这才低哼了一声,“没空跟你胡扯,忙着呢,挂了。” 说挂她就挂,本来也没空,何况还不熟,她最近都是能避开就避开封寻,反正碰到他没什么好事。 结果,过了没两分钟,苏歌感觉旁边多了个人。 等她抬头一看,顿时皱眉。 封寻? 她下意识的把手机屏幕一按,不明所以的看着站在旁边的人,“封总还坐地铁?” “巧了,车子抛锚,这个时间打车又太堵,只好地铁了。”封寻看起来没说谎。 苏歌这才松了一口气,不是跟踪她的就行。 她今晚跑的这几个经销商,但凡封寻跟踪一两个,基本都可以猜出来是怎么回事。 “哦。”她点点头,没打算闲聊。 封寻又问了她,“晚饭吃过了?” 苏歌本来是没吃过,但是他这么问,当然不会这么说,“这么晚不吃晚饭?” 封寻挑眉,“我还没吃。” 然后看了看地铁路线,“这附近还不错,下去吃一顿?我请客。” 苏歌想都不想的摇头,“吃夜宵变胖。” 主要是,封寻但凡找她,她都觉得没好事,远离微妙。 巧了,她手机响了。 “喂连总?”苏歌示意封寻别跟她说话,自己稍微往角落的地方挪了挪。 第一次连乙萧说什么苏歌没听清楚,只好又问了一遍。 那边好像就有点儿不耐烦了,“你在什么地方这么吵?” 苏歌笑笑,“我下了班逛了逛,往回走着呢,在地铁上,没办法,不像连总有专车,我们只能挤地铁。” 连乙萧这才沉着声,重复了一遍,“小何今晚可能要喝多了,你联系人接送一下,或者你自己过来也行。” 苏歌张了张嘴,“我已经很累了,到现在还没到家呢,你好意思压榨我么?” 连乙萧:“那就安排个人。” 苏歌:“这个时间,我上哪给您安排人去?” 连乙萧:“自己想办法,这是你的工作。” 苏歌:“??” 吃火药了啊? 挂了电话,苏歌悄悄给小何打电话,小何那边好一会儿才接通,背景倒是没那么吵,应该是特地出去接电话了。 “小何,连总说让我安排同时接送你们俩,你喝多了?” 小何一脸莫名其妙,“没有啊,连副总跟对方谈得挺顺利的,倒是多喝了两杯,一会儿我叫代驾送他回去就行。” 苏歌一脸不解:“那他找我干什么?” 小何这才笑笑,“可能是担心后面喝多,要不你到时候再打来问问,我也说不好。” 苏歌叹了口气,“行吧。” 这么晚,同事她肯定是不好安排了,只能又是自己跑一趟。 真是欠他的。 挂了电话,她一脸歉意的看了封寻,“现在想吃夜宵也吃不成了,魔鬼上司临时安排工作,我下一站就下去了。” 地铁停下,苏歌还跟封寻道了个别才走的。 一边往外走,一边给宋千千发语音:“老大老大,我今晚去搞商氏手里主要经销商的资料,回来碰上封寻了,说不定被他发现了,怎么办?” 宋千千看到信息了,没想到她这么晚还在外面。 更不解的是,“这个时候,封寻还在外面?” 苏歌点头,“可不么,还说请我吃夜宵,怪吓人的。” 宋千千若有所思的。 按照封寻的性子,就算这么晚碰到苏歌了,反正也算不上熟,怎么可能请吃夜宵?m.biqubao.com 如果不是发现了苏歌的不对劲,那就是…… 他怕不是对苏歌有意思? 苏歌看到她发过来的文字信息,顿时好笑,“老大你别吓我,铁树还会开花的。” 然后又道:“要真是这样,那好像也不错,我肯定替你折磨他,折磨到他辞职,商朝一下子没了左膀右臂,还不得由连乙萧趁虚而入,随便蹂躏?” 这么一想,怎么有点儿激动呢? 苏歌忍不住开玩笑,“哎呀,你这么一说,我都后悔刚刚没有答应跟封寻一起吃夜宵了,增进增进感情,双管齐下,咱们这大计可不就快了么?” 宋千千也忍不住笑笑,“你别太累了,先把连乙萧那边的工作搞定。” 苏歌点头,“现在及过去接人呢,说好的让其他助理送他回去,结果到这个时候,还是得叫我去安顿他。” 她开着玩笑,“连乙萧现在离了我,还真就活不了了。” 苏歌打了车,反方向去找连乙萧,这个方向是不太堵的,前前后后也就二十来分钟,抵达酒店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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