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千千真想说句管她屁事。 可自己坐在人家车上,只好懒得搭理了。 到了汪伦湖,商朝也确实是直接跟着她进了别墅,佣人来门口接她的时候,他就跟佣人说了:“今晚我留这儿吃饭,麻烦多一副碗筷。” 佣人都愣了一下,可能没想到他居然这么主动。 于是用征询的目光看向宋千千。 宋千千没说什么。 进了客厅,她坐下就闭目养神,商朝也坐在了她侧面的沙发上。 没一会儿,就听到他说:“市场要重建,首先水质问题是最大的,这一块,花销就不用说了,想必也没有几个公司接得住。” 意思就是,只剩他了。 “你对这块想必是有比较大的把握,到时候有什么问题,我估计会找你参谋。” 说的可真是直接。 宋千千也总算是知道他今天为什么这么殷勤了。 她闭着眼,忍不住笑了一下,“也有你求人的时候了。” 说着,宋千千睁开眼,“我请商总帮忙的时候,并没什么回应,所以,我对这事,兴趣不大。” “宋伯爵想把整个项目顺利、优秀的做完,你总不能拖他后腿。” 呵,挺好。 拿出宋伯爵跟她的亲情来对她施压? 她也不妨把话和他明说,“宋伯爵的事业我当然会帮,但也不是跟商总直接对接。” 她要么帮水质这一块的直接负责人,要立功,也是帮别人立。 商朝略微挑眉,“也行,结果总归是一样的。” 听着可真是大气。 门外传来车声,宋千千也正好懒得说话了。 进来的是苏歌。 她手里拎着些个吃的,看到商朝在,稍微意外了一下,然后看向宋千千,“我今天有空,过来陪你把酒言欢!” 宋千千好笑。 不过,她现在确实是需要一个人陪着,哪怕什么都不做,只是一块儿坐着看看电影,吃吃零食都好。 苏歌还是懂她,不愧是她的仙仙啊。 商朝看了一眼苏歌,又见宋千千脸上略微的笑意和放松,显然是觉得苏歌做的正符合她的心情。 但商朝不得不开口提醒,“你现在应该多休息,烟酒恐怕不能多碰。” 宋千千听完之后莫名的看了他一眼,“商总是不是工作不够忙?” 怎么还突然想起来管她的事情了? 商朝挑眉,“没办法,你我现在是处于一个结婚证上的人。” 宋千千一下子擦记起来这个事情。 要不是他说,她真的完全把自己临时兴起的事情给忘了,既然提起来就顺势道:“等商总有空,再去把离婚证打了就行。” 商朝笑笑,“那就等项目结束吧,这个时间毕竟太敏感。” 她不明所以,“敏感什么?” “你大哥的市场项目投标还没出来,不出意外,也是落在我手里,你我现在去把离婚证打了,外界一旦知道,说法就成了你大哥滥用职权,暗中直接把投标给了我,而你我这个时候离婚,完全是为了欲盖弥彰,回避关系。” 他说得非常认真,“是不是这个道理?” 苏歌听完之后都忍不住点了点头,道理确实是这么个道理。 宋千千沉默,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三个人一块儿吃的饭。 苏歌见商朝时不时会看看主人都吃什么,估计是想记一下她的爱好口味。 看来之前让他做了好几个梦,确实有点用。 苏歌也不点破,要不是现在主人吃饭已经不太喜欢别人布菜了,苏歌肯定要给商朝打个样的,好让他以后也这么学。 “所以你凌云酒店的手续都办完了?”宋千千问她。 苏歌点头,“弄完了,暖姐什么也没问,直接让人给我批了。” 宋千千点点头,“她现在准备待产,工作上的事儿基本是不管了。” 说起这个,宋千千最近就打算去多陪陪宋季暖。 小孩即将来到人世,这段时间还是要格外的小心,而且,她也想第一时间看看外甥崽崽。 吃完饭,商朝也没有逗留太久,苏歌还偷摸的送了他一小段,没敢让主人看见。 出了前院,转到别墅侧面的时候,苏歌次啊看了商朝,问:“商先生现在对宋小姐这么上心,纯粹是因为商业价值?” 商朝看了看她,没搭腔,继续往前走着。 苏歌淡淡的笑着,“宋小姐确实很有钱,商业价值也很高,但是我觉得,商先生应该也不缺这个,所以,还是有点儿用心的吧?” 反正他不回答也没关系,苏歌直接道:“其实我现在跟宋小姐走得近,不光是因为之前欣赏她这个人,而且是最近总做梦。” 果然,一说到做梦,商朝就看了看她。 显然是说到了他赞同的某个点。 比如,他肯定最近也还是做梦,甚至会梦到主人? 于是,苏歌接着煞有介事的说着,“很早的时候我就梦到过宋小姐,然后还查过关于她的资料。” “我呢,也很坦诚,我现在和她做朋友,亲近她,除了觉得她孤单单的确实可怜之外,就是因为知道了她过去那些厉害,也想成为她身边那个幸运的人,别人可以成为金融大户,矿石大王,说不定哪天,我在她的帮助下,也是第二个女首富呢?” 苏歌笑笑的,“这么说出来,还真是舒坦多了。好了,我不送商总了,回去跟宋小姐吃零食看电影去。” 商朝点了一下头,很明显对苏歌的距离感没那么远了。 临走说了句:“她确实不能喝酒,要注意休息,你稍微监督一下。” 苏歌笑笑,“好的。” 主人不能喝酒是真的,跟白霜有关系,商朝也许是吴准死前从他嘴里问出来的。 那商朝应该就知道白霜,居然并没有多问主人为什么会因为白霜变这么虚弱。 看来他对主人确实是有点儿上心了。 好事情! 苏歌送完商朝往回走,刚进别墅大门,听到手机响,低头看了一眼。m.biqubao.com 不认识的号码。 “你好?” “苏歌。”那边是连乙萧的声音。 苏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听到这个人的声音,真的是忍不住就紧张起来,“啊,连副总,找我有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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