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午后。 陆铭终于从酒店走了出来,他已经在酒店里住了整整五天了,这五天几乎断绝了和外界的联系,吃饭全靠外卖和酒店供给。 今天之所以出门,是因为今天是星期三。 不是每周的星期三都是一个特殊的日子,但这周的星期三一定非常特殊,陆铭已经从黑狗那里弄到了乔的老婆的行踪,知道在今天,她会出席一场峰会,峰会会在下午四点结束,预计下午五点,她就会离开会场。 现在,才三点。 乔的老婆卡罗琳,爷爷辈儿曾经是一位州长,到了爸爸那一辈,开始从商,到了她这一辈,在m国的影响力独一无二,其中尤其是军火生意,卡罗琳已经要将这部分的生意做到全世界了。 和军火生意比起来,乔的石油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他那油田和卡罗琳的生意是没法儿比的。 四点,陆铭出现在了会场大楼外对面的马路上,只有他,因为别人是看不到崔莺莺的。 他在长椅坐下,认真看着对面的大楼,心里也不知在想什么。 对面街上,有几个人正在看着他,他们一个个都将手伸进怀里,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手里头有家伙。 他并不认识那些人,但看他们的体态和姿势,就知道这几位一定是保镖,而且是伸手矫健的保镖,他们的眼睛很凶,一脸要过来找麻烦的意思,因为对面只有陆铭坐下来,别人都是远远走开的。 陆铭不打算起身。 忽然间,一个屁股坐在了对面的椅子上,看屁股上敦实的肉感和份量,应该是一个男人。 女人除非没有办法控制自己的体重,否则是绝对不会让自己胖到这种程度的。 “你果然来了,老板就猜到,你一定会来的。” 他果然是个男人。 坐下来后,在他身旁低声说着,也不知道是说的些什么意思。 “我认识你吗?”陆铭道。 “你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你,我家老板也认识你,我家老板希望能够再谈谈。”男人诚恳说着。 陆铭只好笑了笑,道:“如果我知道你老板是谁,我一定会和你好好谈谈。” “不是和我谈,是和我老板谈。” 男人站了起来。 “请!” “我走不了,我在等人。”陆铭拒绝他的邀请。 男人怒目,却没办法。 老板说得是请,而不是带走,所以他不仅不能使用蛮力,还得好声好气的劝说着,要不然眼前这人一旦不耐烦了,一切的后果就得他来承担了。 “我老板,你见过……”他只好耐心坐回来,继续又说:“老板本来应该亲自来请你的,但他的身份不方便来这里,只能我来代劳了。” “我在m国,很少有朋友,不用说还是这种藏头露尾的朋友,我从来都没有藏头露尾的朋友。”陆铭依旧拒绝。 男人道:“其实,老板说是要向您道歉。” 陆铭道:“道歉?找我道歉?为什么要跟我道歉?” 男人道:“老板说,那天是他突然犯了病,跟得了癔症一样,所以冷落了先生,而老板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第一时间就想要找您道歉,只可惜那个时候已经找不到您了。” 陆铭眨了眨眼,道:“既然是朋友,电话,聊天软件,总有一个吧,我这些天一直都在酒店,这两样东西都一直开着,那为什么没有接到他的道歉?” 男人不擅长斗嘴。 他哑口无言了,向四周求救,可四周哪里有他们的人? “后面,车里,那辆劳斯莱斯。” 崔莺莺提醒着陆铭。 他也早就注意到乔的那辆车了,自从坐在这里,万念格物就以最大范围打开着,没注意到那辆车才是奇怪。 车里,乔暗自窃喜。 幸好早早回来了,正好瞅准这么一个机会,将人拦在了大楼外面,要不然真让两人见面了,那可就棘手多了。 这家伙,也太小心眼了,就是让他在矾楼出了丑,至于这么回来告黑状嘛! 乔叹着气。 手机里,响着陆铭和那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听着男人的哑口无言。 他真恨不得从车上下来,过去代替他。 就是,去不了。 楼下那群保镖是卡罗琳的人,他们都认识乔。 必须要让人过来。 “电话给他。”乔拿起了手机。 男人也拿出手机,摘掉蓝牙耳机,蓝牙模式关闭,将手机递给了陆铭。 接过手机,刚贴在耳朵上。 乔的笑声顺着手机响了起来:“哈里老弟,是我啊,乔!” “呦,您啊!我说我哪儿来这么熟,又那么不熟的朋友。”陆铭讥笑了一声。 乔尴尬,打了个哈哈后,瞬间严肃了下来:“我说哈里老弟,不至于这么狠吧,老弟这架势,是不想让我过了吧!” “……呵呵,您说这话,辱我了吧。我找卡罗琳小姐,是有正经生意要谈。”陆铭冷笑了一声,打开天窗说亮话,都清楚。 “谈正经生意不去公司谈,专程来这儿等着,这话……你说给狗听,狗信吗?”乔说道。 “你这要问狗啊,我又不是狗。至少我在这儿,不是狗,在矾楼也许是狗吧,呵呵——” 陆铭轻笑了一声。 乔一听,心凉了半截,这是还记恨着呢,要不然不至于那么阴阳怪气的。 专说把他从矾楼赶走。 这事儿,就已经在暗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了。 人都要面子。 何况哈里一直以来都很要面子,罗恩就是那个前车之鉴,就是乔一直不觉得他是罗恩那种人。 在矾楼,驳了他的面子,还让人将他赶出了矾楼。 这种事情,原本是不用放在心上的,甚至暗网上有很多人也觉得,赶就赶了,哈里就算再有钱,能比卡罗琳有钱吗? 就算再厉害,能比卡罗琳手下养着的那群异人厉害吗? 那些人都是那么想的。 何况乔。 也就黑狗的提醒,让他重视了一下。 要不然,今天绝对没机会赶得上把人拦在这里的,不能让他继续留在这里,也不能让他和卡罗琳见面。 乔目露凶光。 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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