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学校里传来枪声。 陆铭忍不住看去,看到了几名瘦弱的黑人小子正在打靶。 陆铭道:“这里的学校,教枪法?” 门罗道:“在这种地方,没有枪,是保护不自己的。” 陆铭道:“但这座岛上的人,全部都是你自己人。” 门罗熟练点了一根雪茄,道:“天底下最不值得信任的,就是自己人,人总会被自己人背叛,敌人是没有背叛的机会的。” 陆铭鼓掌:“没看出来,门罗先生还是一位哲学家。” 门罗大笑,道:“狗屁哲学家,只是因为在这座岛上,所以我能给别人讲道理,但如果离开这座岛,说不定就是别人给我讲道理了。” 陆铭笑道:“无所谓,反正我不喜欢讲道理,也不喜欢听别人讲道理。” 门罗道:“巧了,我也是。” 他果然不喜欢讲道理。 讲完了刚才的道理,似乎还觉得有些恶心,开玩笑呕吐了两声后,车子停在了一间豪华赌场的门口。 此时,天还未暗,赌场中却已经是热闹非常,一间巨大的赌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相互混迹在一起,不过这地方却没有什么诡异的味道,头顶的空调一直都在呼呼运作着,保证着这个地方最基本的空气,要不然这里面的味道一定不好受。 门罗搂着陆铭的肩膀进门。 一进门。 一个身子婀娜,面色惨白的黑皮少妇迎了上来,她含笑冲着门点头,道:“门罗先生,罗恩先生也来了,正在贵宾室等您。” “哈哈哈,那老东西,一定是听说哈里老弟来我这里做客,就坐不住了。哈里老弟,这样,你先跟黑玫瑰小姐去坐一坐,我去见见那个老东西,好好跟他说道说道,正好也让他把上次坑了您的三千五百万拿出来!” 门罗狠狠啐了一口。 提起那三千五百万,他就生气! 就是因为那三千五百万,便坏了他和陆铭之间的第一次交易。 甚至,罗恩还在暗网放言,就算骗了又怎么样,难道“哈里”还能通过暗网追踪他? 暗网的便利。 实在是让这些家伙更加的有恃无恐了! 然而没过两天,他就怂了,前脚是三千五百万,后脚“哈里”就在暗网上发布了一个订单任务,价值上亿,而要做的事情则非常的简单。 他要知道罗恩的下落,希望有人能在暗网上公布罗恩的地址。 杀人。 不容易。 但是,找人,就很容易了。 暗网上不乏这类高手,于是一时间,暗网上,罗恩的行踪漫天飞。 要知道,做这种生意的,从来不缺敌人。 所以罗恩也好,门罗也好,向来是狡兔三窟,甚至还有替身,可随着罗恩的消息在暗网上肆虐,他的几处藏身地点也被暴露了出来。 虽然没有人对他动手,他却怕了。 因为他很清楚,这不是没有人动手,这是没有人出价格,在暗网上没有人是安全的,哪怕他是世界首富。 哦,对了。 有一个人,是一个例外。 ——陆铭。 弄死世界首富,很容易,因为只要一把枪,就能弄死他。 但想要弄死陆铭,就算你十把枪,都未必能够做到。 现在,暗网上还多了一个不能被动手的人。 就是眼前这个人。 ——哈里。 黑玫瑰听说过陆铭,也听说过哈里,她知道陆铭的厉害,但并不知道哈里的厉害。 在她看来,哈里只是一个有钱人罢了。 而在这种地方,最不缺的就是有钱人了,随便出来一个,都是那种上亿身家的有钱人。 钱? 废纸一张罢了! 黑玫瑰心里虽然不屑,面上却还是挂着一副和煦的笑容,抬手相邀,见陆铭似乎对赌局很有兴趣,带着他,来到了兑换筹码的地方。 不等陆铭开口,她已抬手拿了上百万的筹码,递给了陆铭。 能让门罗亲自迎接的客人。 本身,就已经价值上百万了,再说这赌场收入一天又何止百万,根本不在乎这么一点小小的蚊子腿。 然而这位“哈里”先生不愧是有钱人,真真是一位白一掷千金的豪客,眼角的余光瞥了眼盘子了的筹码,随手打开背包,竟是摸出了两块沉甸甸的金锭,放在了台子上。 别说是台前的服务员了,就是黑玫瑰也没见过这样豪爽的客人啊! 钱,不要紧。 可这是金子,而且看这个份量,是确确实实的金子! “哈里先生……”黑玫瑰小心出声。 陆铭哈哈大笑,随手将背包递给了黑玫瑰,道:“要是不够,这里面的,尽管取,不过也得留下几个,让你家老板验验货。” 黑玫瑰伸手接住背包。 背包很重,一个趔趄差点儿没让她摔倒! 不会都是金子吧? 黑玫瑰遏制住打开背包的心思,直到服务员提醒,她才缓过神来,斜着眼角往背包里看了一眼。 金灿灿的。 都是金子! 这下可真真儿是把黑玫瑰给骇住了! 到了她这个层次上,她早对钱有了不一样的了解,她不认为钱就是钱,她认为钱就是废纸,不管是m国的钱,还是夏国的钱,都是废纸。 全世界的钱,都是废纸。 钱之所以是钱,之所以值钱,是因为发行钱的人手里掌握着大部分的资源,资源才值钱。 正因为这样,黄金才是硬通货。 黄金可是贵金属啊,不管放到哪个国家,那都是非常抢手的存在! 而这位呢,孤身一个人,拿着这么多的黄金,就这么来了,就算他在暗网上和老板聊得很开心,也不至于就这样信任吧? …… “呵呵,我喜欢她的表情。” 监控室内。 罗恩和门罗正盯着监控看着。 看到黑玫瑰脸上那副惊讶的神情时,两个人同时忍不住笑了,看他们的样子,哪儿是一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架势。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是亲人朋友呢。 如果不是亲人朋友,两个同样要做这生意的人,又怎么会站在这里,还如此的和谐呢? 不过,如果是真是一笔大生意的话。 就算是亲人朋友,也会反目成仇的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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