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这个位置,位卑而权重,他上不能像龙组一样调查重案要案,下不能像公司一样彻底的去管控下辖的异人,但这个位置比公司高,而且龙组那样的重案要案也不是经常都有的,偶尔发生而已,所以更多的权力实际上是集中在紫禁城的,尤其是对异人的管辖。 这样一个有趣的位置,看样子,陆铭是盯上了。 但是,为什么非要把陆铭推到那个位置上呢?换个别人,换个更加重要的亲信,难道不好吗? “杨小姐,我已经知道你和陆铭的想法了。” 见杨若水还有话要说,秦彪抬手打断了她的话,示意她不用再说下去了。 “让谭政易位,这是个很不错的想法,但我并不觉得,陆铭能胜任那个位置,他还很年轻,年轻的有点儿不像话。” “是!” 出乎意料的爽快回答,让二人同时侧目,本还想要用这句话来试探一下杨若水的真心实意的。 “那你觉得,谁上位才是最合适的呢?”秦彪继续逼问。 杨若水却道:“很遗憾,我还是觉得,除了陆铭,没有人能再胜任那个位置。” 她话音刚落,紧接着,秦彪冷冽的声音立刻侵入了她的耳朵,“你是觉得我们秦家不可能有能胜任那个位置的人吗?” “并不是这样的。”杨若水望向秦彪。 秦彪的声音依旧很冷,道:“那你倒是说说,你说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说,除了陆铭之外,我们秦家就再也找不出另外一个合适的人选了吗?” “……不是秦家找不出合适的人选,是整个夏国,现在都找不出另外一个比陆铭更加合适的人选。” “嗯?我承认他作为陆家子弟,算是一个可塑之才。但是,紫禁城这个位置,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的,他最起码得做出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来……” 话音未落,秦彪便怔了怔。 他明白了。 救回龙天,就是陆铭要做的一件大事! 眼看秦彪怔住,杨若水知晓他明白了计划的关键,紧接着说:“做出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当然非常关键,但您也要清楚,现在的紫禁城已经不是几十年前的紫禁城了,现在的紫禁城已经成为了异人们认可的官方。所以,接下来的接班人,无需像当初的谭政一样四处奔波,守城之将和杀伐之将是不一样的。而且,最最重要的是,这接下来的接班人,是需要谭政亲自举荐的,您觉得,他是会举荐秦霜?秦慕?还是陆铭呢?” 秦彪开始默默思考,现在的他已经知道,只有陆铭才能成为谭政的接班人,于是他脱口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看来陆先生是不愿意和我们秦家合谋啊!” 他长长叹了口气。 杨若水笑道:“您这话,可是有点儿欺负人了。” 秦彪冷哼了一声,拍桌道:“是你们欺负我这个老朽吧,用这么点股份,就想要换我们秦家推举陆铭成为谭政的接班人,杨小姐真不愧是做生意的,打得一手好算盘。” 眼见秦彪似要发怒,杨若水却是不急不恼,缓缓说道:“秦老,秦少,我问二位,现在的紫禁城,能管得了你们吗?” “他敢!” 秦彪吹胡子瞪眼。 秦霜在一旁打着马虎眼儿,道:“一些细碎的事情,当然是能管的。” “那么,秦家和诸葛家的差距在哪儿呢?”杨若水又问。 秦彪更气! 秦霜却道:“是实力。” 杨若水道:“如果你们拿到封灵宝手,实力可能与诸葛家比肩?” 秦霜低头思索了一阵,道:“可以!但是,杨小姐,这空头支票,做不得数吧,谁也不知道你们是否能拿到封灵宝手。” 杨若水笑道:“封灵宝手是空头支票,难道谭政的让位就不是了吗?谭政是个人,没那么容易控制,但封灵宝手只是一门术,迟早会有机会到手,说不定封灵宝手到手,谭政都未必会放手他的位置。您二位说,是我家更吃亏,还是你们秦家更冒风险呢?” 秦彪沉默。 秦霜看着杨若水,也隐隐有些动心,就是不知道是对人动心,还是对封灵宝手动心。 “不过,冒风险也确实是事实,您二位要是不愿意,计划现在中止也来得及,也省得他去燕京闯,那地方不安全。” 杨若水以退为进。 秦彪明显有些犹豫。 秦霜目光之中也隐隐藏着几分贪婪。 片刻,他说道:“父亲,我觉得,未尝不可以一试!” 这桩事情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陆铭所要冒的风险更大,他们只要跟在后面捡漏就可以了,而且捡到的这些漏儿,还都是非同一般的漏儿。 既然可以这样,为何不尝试一下呢? “……好吧,那就听你一次。”秦彪故作无奈,看向杨若水,道:“那接下来,有什么事情是需要我们秦家帮忙的吗?” “倒是有件事情需要您的帮忙。”杨若水不客气道。biqubao.com “请讲。” 杨若水笑道:“事情已经聊完,能不能动筷子,不瞒您说,我已经有点儿饿了。” 闻言,秦彪大笑……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吃饱喝足的杨若水连中午一点都没过,就离开了秦家。 值得一说的是,她是被秦彪和秦霜一起送到大门口的。 这样的礼遇,在秦家是很少能看到的,毕竟秦家的门槛向来是有求于人的人才会轻易来踏的,很少有像这次一样,这对父子亲自送一个人,而且还是一个女人。 “真是个不错的女人!”秦霜望着杨若水的背影,踮起脚看了两眼,似乎还有些流连忘返的味道。 “慎重。”秦彪提醒。 知子莫若父。 秦彪是知道秦霜的爱好的。 在旁人看来,秦霜基本上不好女色,但作为一个女人怎么可能不接近女色,只是罕少表现出来罢了。 而在女人之中。 他最喜欢的,就是那种自诩清高,或者女强人! 都说男人有两大爱好,一是:拉良家妇女下水,二是:劝风尘女子从良,这两大爱好同样也是秦霜的爱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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