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宠娃日常_第二千一百六十一章宝贝,你太可爱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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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
  当然,这话他也就是在心里想一想,在顾洛白面前,他是万万不敢说的。
  唐无忧开门,领着唐小次几个进了他的房间。
  唐承安也跟了进去。
  小鱼儿好奇问他:“承安舅舅,箱子里,什么呀?”
  “一个客户送的礼物,”唐承安毫不讲究的将箱子里的东西胡拉一声倒在茶几上,“喜欢什么,随便拿!”
  小鱼儿立刻不让唐无忧抱了,从唐无忧怀里出溜下去,哒哒哒的跑到茶几前:“哇!好多呀!”
  宫奇不但长了一张娃娃脸,脾气也是小孩子脾气,送的礼物多种多样,五花八门。
  不但有袖口、皮带、打火机这种男人常用的东西,还有手镯、项链、口红、化妆品这些女孩子用的东西。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好看不中用的漂亮小玩意儿。
  小鱼儿一眼就相中了一个琉璃制作的小摆件。
  小摆件是一个猫猫骑兔子的造型。
  一个黄色猫猫带着虎头帽子骑在一只萌萌的兔子身上,兔子的眼睛是红宝石镶嵌而成,猫猫笑眯了眼睛,憨态可掬,倒是没镶嵌宝石,但是猫猫戴的虎头帽子上,有两只乌溜溜的眼睛,是由两颗黑曜石镶嵌而成。
  小摆件做的不但惟妙惟肖,镶嵌了宝石之后,更增添了几分昂贵的质感,小鱼儿一眼就喜欢上了,抓起那个摆件把玩了一会儿,问唐承安:“承安舅舅,可以,送哥哥吗?”
  “当然!”唐承安宠溺的揉他小脑袋一把,“舅舅的,就是鱼儿的,鱼儿喜欢什么就拿什么!”
  “谢谢承安舅舅!”小鱼儿拿着琉璃摆件哒哒哒的跑到唐小次面前,把琉璃摆件递给唐小次,“二哥哥,送你!”
  唐小次拿着琉璃摆件端详:“是猫猫呀?”
  “嗯!”小鱼儿昂着小脑袋看他,笑的大眼睛弯弯,“二哥哥喜欢猫猫!
  猫猫,给二哥哥!”
  “真乖!”唐小次蹲下身,把小鱼儿揽入怀中,双手抱着他的脑袋,低头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小鱼儿宝贝真乖,哥哥喜欢小鱼儿!”
  小鱼儿美的冒泡,等唐小次松开他之后,乐的在房间里跑了一圈。
  唐无忧:“……”
  啊!
  怎么能这么可爱?
  他想吃小孩儿!
  唐小次站起身,忽然看到小参在盯着他看,他忍不住笑起来,摸摸小参的发顶:“小参也很乖,哥哥也喜欢小参!”
  小参顿时抿着唇笑起来,牵住了唐小次的手。
  唐承安:“……”
  啊啊啊!
  他要不行了!
  怎么这么乖、这么萌、这么有爱?
  血槽已空!
  “啊,对了……”唐小次跑到外面去,从外面拎进一个食盒来,放在茶几上,对唐承安说,“承安舅舅,这是妈妈给你做的,让你趁热喝。”
  他把食盒打开,食盒里装着一盅汤。
  唐小次把汤端出来,双手捧给唐承安:“承安舅舅,你快喝!
  这是妈妈给你煮的药膳,活血化瘀的,妈妈煮了好久呢!”
  “唐承安!”唐无忧斜眼看着唐承安,没好气的说,“我姐可怀着孩子呢!
  你何德何能,让我姐这时候给你炖药膳吃?”
  “大哥,你怎么不反思一下你自己呢?”唐承安无奈的说,“要不是你把我打伤,师姐也不会给我炖药膳是不是?”
  唐无忧:“……”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但是,嘴上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他哼了一声:“还不是你菜!”
  唐承安:“……”
  算了、算了。
  唐无忧就是嫉妒他!
  嫉妒他有药膳,而他没有!
  他咕嘟咕嘟把药膳喝完了,唐小次接过碗,要去洗碗,被唐无忧抢了过去:“我去洗,你不是要看他的伤吗?
  快让他给你看!”
  唐小次抢了几下,没抢过来,唐无忧拿着汤碗就去了厨房,还把厨房门关了。
  唐小次没办法,只得对唐承安说:“承安舅舅,你坐下,我看看你的伤。”
  唐承安在沙发上坐下,撩起衣服:“看吧,没骗你们,真的没事了!”
  唐小次在他身边坐下,凑过去,认真看了看,又把衣服撩的更往上了一点,仔细检查了一下其他地方,点头:“真的好多了呢!”
  昨天,好多地方都淤青的充血了,血色就浮在淤青上面,像是要渗出来似的。
  今天,淤青变成了深紫色,虽然看起来还是很吓人,但是比起昨天,轻了很多。
  “是吧,我就说没事了,”唐承安揽住他的小肩膀,捏捏他的后颈,“回去和你妈妈说,别担心了,承安舅舅已经好的杠杠的了。
  刚刚还和你无忧舅舅出去浪了一圈,看了一场好戏。”
  “什么好戏呀?”唐小次好奇的问。
  “伦理大戏!”唐承安绘声绘色把邵家的故事和唐小次说了一遍。
  不但唐小次听的仔细,小参和小鱼儿也聚精会神的听着,让唐承安有种他正在说童话故事的感觉。
  呃……
  话说,三个孩子这个年纪,都应该听童话故事吧?
  他讲这个,是不是不太好。
  不过……大概、应该、可能……也没关系吧?
  白雪公主,不也是伦理大戏吗?
  他觉得,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也可以叫白雪公主和她的恶毒后妈啊!
  听完了他的故事,唐小次的脸上浮现向往的神色:“承安舅舅,我觉得,你们的工作好有意义,又好有意思!biqubao.com
  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你们这样的工作!”
  “呃……”唐承安心中不安。
  他的宝贝小次外甥居然说,等他长大以后,也想做他这个工作。
  可是,这不是浪费吗?
  他师姐和师姐夫的遗传基因超级好,这几个孩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超高智商的天才!
  像这种多少万人里面才有一个的天才,来他们事务所做这种只要稍微有点智商就能做的工作,那不是暴殄天物吗?
  他怕因为他讲故事讲的绘声绘色,把一个天才拐上了歪路,语重心长说:“宝贝啊,你是天才,有大智慧,等你长大了,应该去做更适合你的工作!”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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