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秦枫说癌细胞扩散,颜卿俏脸一下子惨白。 她赶紧吩咐医生,再做个深入检查。 秦枫没有放在心上,他重心落在父亲留下的那些药材上。 还有启民药业的发展和业务拓展。 药业开业看似风风火火,但秦枫很清楚其实只是个皮包公司。 至今为止连个像样的工作人员都没有,全靠沈昭云一个人支撑。 他打算亲手研发几个快捷有效,能尽快上市的样品。 这么多双眼睛现在全都盯着启民制药,所以药品上市得快,还得安全有效。 否则将会麻烦不断。 “唐,唐小姐?” 临近中午,秦枫正计算着药材分配比例,身边盯着药炉的张彪直接起身。 他扭过头,很快看见一道倩影走进小院。 “学姐。” 秦枫赶紧起身,目光诧异。 “怎么了?” 唐清浅好奇地看着他:“这是什么眼神?” 美眸顾盼,五官精致,锁骨迷人。 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露出诱人耳垂,红唇淡妆却依然引人遐想。 经过一夜的胎息养神,女人变得更加惊艳。 秦枫收回心念:“怎么这么久啊,一直在修炼吗?” “差不多。” 唐清浅点点头:“其实两个小时前我就醒了,又吃了点东西。” 她悄悄贴近秦枫耳边:“又洗了个澡,太脏了。” 秦枫一愣,随即一笑:“胎息养神本就是一种追寻生命原始状态的过程。” “畅通气血,排浊固气。” “长期坚持下去返老还童不敢说,永葆青春估计是可以的。” 他补充一句:“化妆品可以省了。” 张彪也在一旁竖大拇指:“唐小姐真美。” 唐清浅瞥了他一眼,就把视线落在旁边的两个药炉: “你在熬什么,需要两个炉子同时进行?” 秦枫这才反应过来:“试几个方子,打算作为启民制药的第一炮推广,打开医药市场。” 他简单介绍:“现在尝试的是一种降血压的药,成本低廉,药效中等。” “我在考虑成本和药效之间,应该做何种取舍。” 药效好,成本必然不低,就导致很大一批需要的患者没有购买力。 这违背了启民制药创建的初衷。 可降低成本,就注定药效也会有所减弱。 秦枫倒是没打算利用启民制药赚大钱,可也不会亏本生产。 既然要和那些人正面对抗,那就堂堂正正,一五一十,用硬实力来说话。 “制药成本永远是医药界无法绕开的话题。” “现代医学发展到现在,其实很多所谓的绝症都可以根治,只是市面上特效药难寻。” “究其原因,还是成本太高,患病者太少,未来五十年收入都无法抹平一半的成本,导致各大药厂不愿意投入这个亏本买卖。” 唐清浅眸光平静:“医学是残忍的,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就比如一些医药公司承担了社会上的反馈责任,他们会亏本研发一些药物,然后提高其他赚钱药物的价格,从而弥补这项亏空。” 秦枫一愣:“拆东墙补西墙?” “什么比喻。” 唐清浅美眸白了他一眼: “如果你的降压药足够有效,那么完全可以将廉价药和特效药一起生产。” “廉价药控制成本价格,不亏本就可以。”biqubao.com “失去的利润从效果更好的特效药身上赚回来,实现盈亏互补,其实也是一样的。” 她看着秦枫:“先抢占市场,把品牌打出去。” “这在医药和美容行业,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秦枫愣了好半天,才一拍大腿: “对啊,都是一个爹妈生的,兄弟管谁能力大,到最后能赚钱就行。” 唐清浅点点头:“是这个道理,但据我了解,降压药的市场早已经饱和。” “京药集团的宫黄降压丸虽然贵,但效果确实很好,几乎垄断了降压药市场的中高端用户。” “百年老字号,再加上口碑相传,想在同跑道竞争,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所以以什么名义进入市场,推广宣传就至关重要。” 她看向秦枫:“还需要找到这些人的共同点。” 秦枫皱了皱眉:“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在中医里是肝阳上亢,阴阳两虚的表现。” “多半是遗传,或者平常饮食不良导致。” “生活习惯的难以改变,是很多患者病症频发复发的关键,也就导致降压药在市场上始终畅销,一度供不应求。” “长期服药,会导致肾虚乏匮,抗药性越来越严重,吃的药越来越多。” 他沉吟片刻:“通常需要长期服药的高血压和心脑血管患者,也会服用护肾和活血的药品。” 唐清浅提醒:“如果我们的产品,在满足这些患者需求的同时,还能改善他们的原始疾病呢?” “最常见的布洛芬缓释胶囊,它的研发和市场作用其实是为了治疗女性痛经。” “后来被人发现它在退烧止痛上有特效时,才一举成为全世界最好的抗炎药。” “甚至化身一些瘟疫的救命神药。” “市场规模和收入增值了几万倍。” “挤死了一大部分最早生产同类药的厂家。” “这就是典型的无心插柳柳成荫,外行挤死内行的例子。” 她轻轻翘起双腿:“护肾片的用户,和宫黄降压丸完全重合。” “一旦让这些患者发现他们吃护肾片,吃好了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 “那么对于京药集团,将会是个降维打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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