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枫知道,宁仪伊还有句话没说,那就是偏袒,给沈家私下解决问题的机会。 不然她哪天心血来潮,勾勾手指就能让沈家辉煌一夜覆灭。 所以,这对沈家绝对是一份大礼。 秦枫思虑了一会儿,随后收了起来: “夫人一片好意,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看了眼时间,正好中午十二点,于是他和宁臣打了个招呼,让他开车把自己送到市区,顺便买了点烟酒礼品,就直奔云端别墅区。 云端别墅区在云城的黄金地段,房价三万以上,随便一栋四百多平的别墅,市价都得一千多万。 而这样的别墅,沈家有几十栋,供族人生活。 秦枫出现在七号别墅的时候,母亲正拿着扫帚,在院子里清扫落叶。 “妈,怎么就你一个人?” 秦枫走进去,放下礼品,接过母亲手里的扫帚:“其他人呢?” “他们陪了我一上午,中午还有事我让他们忙去了。” 沈梦莲擦了把额头汗珠:“你早来十分钟,就能和你三舅他们碰面了。” “三舅?” 秦枫愣了一下,打量着母亲:“妈,你以前可从来都没有跟我说过啊。” 他故意装作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沈梦莲微微一怔,随即叹气:“都是陈年往事,本来不打算告诉你,就这样老去也没什么大不了。” “告诉你,你也只能徒添烦恼,简简单单过日子多好。” “但迟早也会知道的啊。” 秦枫放下扫帚,拉着沈梦莲坐在院子石凳上:“和你们有关,那就是和我有关。” “再说你现在都回来了,想瞒也瞒不住不是?” “说说吧,当年到底是怎么回事?” 秦枫调笑一句:“你正好教教我,当年我爸是怎么死皮赖脸,把你这位豪门大小姐追到手的,我也好好学学,早点追老婆给您生个孙子啊。” “又在胡说八道。” “有温岚还不够,还追什么女生。” “还能找到比温岚更好的女人吗?” 沈梦莲按捺不住地笑了起来,似乎被勾起了二十多年前的过往,眼神也变得希冀: “说实话,当年家里条件确实好,我二十多年前住的宅子,都比这里大多了,谁知道跟了你爸,在村子里一待就是半辈子……” 秦枫好奇:“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是富家千金,怎么会看上我爸呢,当时家里人肯定都不同意吧?” “一开始是同意的。” 沈梦莲语气怅然:“我和你爸认识,是当时我经常去福利院做义工,总是遇见你爸。” “你爸在姑苏开了个家医馆,是个赤脚医生。” “我们每周都会在福利院见面,久而久之就认识,你爸虽然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但一开口就语出惊人,我觉得他很有意思,就经常没事偷逃到姑苏去,假借看病的机会,和你爸见面。” 秦枫脑海中,瞬间浮现出一幕富豪千金,偷偷摸摸找穷小子约会的场景。 他忍不住惊讶:“原来还是你倒追的我爸?” “熊孩子,什么倒不倒追。” 沈梦莲拧了下他的耳朵:“不过你爸当年虽然穷,但确实很有魅力。” “一间破瓦房,大冬天的还穿着破洞的单鞋坐诊治病,连炉子都舍不得烧,还光着脚跑到病人家里免费给人送药,医药费也不收。” “说实话,我当年是被你爸的气质给迷住了。” “虽然穷,但风度翩翩,悬壶济世,有一颗博爱之心。” 回想过去,沈梦莲露出久违的笑容,透着暖意: “那时候我给钱他不要,我就让你舅舅找了个工程队,趁着他出去治病的时候把他的医馆给推了。” “他气的跑到沈家门口和我理论,被你小姨叫人捆起来,送到你外公面前,逼他和我成亲。” 秦枫瞪大双眼:“妈,你这是抢婚啊。” “什么抢婚不抢婚,那时候我和你爸确立了恋爱关系,你爸为了不辜负我,就没天没夜地给人治病赚钱。” 沈梦莲瞪了秦枫一眼:“我心疼他,想给他盖个好点的医馆罢了。” “那为什么后来会闹成那个样子。” 秦枫追问一句:“是门不当户不对吗?我外公他们不同意?” “你外公是赞成的。” 沈梦莲叹了口气:“他很看重你爸的人品,也希望我能幸福快乐,他力排众议,找人给我们算了婚礼的时间。” “在这个期间,我和你爸像往常一样,他治病救人,我给他端茶送水。” “忽然有一天,来了群人冲进医馆打砸,还要把你爸带走,我护你爸遭受波及,你爸为了救我,被他们打断了一条腿。” “打断一条腿?” 秦枫一愣:“我爸的腿不是在村子里被打断的吗?” 沈梦莲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似乎很意外秦枫知道这些过往。 “你爸的腿是为了救我被打断的。” 她摇了摇头:“村子里是救人劳累导致旧伤复发,和村子里的人无关。” “那件事过后,那些人又来了几次,有一次连夜闯进医馆把你爸带走。” “如不是我多了个心眼,让你三舅派人蹲守救回,你爸那次就凶多吉少了。” “也是那晚回来,我追问那你爸那些人的来历,他才告诉我实情。” “你爸研制出了一种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特效药,成本很低,但是药效极好,治好了很多人。” “当时有家医药公司想买,你爸不卖,他们才巧取豪夺。” 秦枫微微皱眉:“为什么不卖,当时我爸应该很想证明自己,然后风光娶你吧?” “他要是有这种想法,就不是你爸了。” 沈梦莲摇头:“你爸说,随着社会发展,心脑血管疾病会是未来困扰普通老百姓的主流病症。” “市场上治疗这种病的药又太贵,一般人吃不起,是富豪专属。” “他研制这款药,就是为了让普通老百姓也能吃得起特效药,减少负担。” “可一旦卖给那家医药公司,药方要么被雪藏,老百姓这辈子都见不到。” “要么就会被他们卖到天价,几块钱的成本,他们可以卖到几千上万。” “这违背了他的初衷。” 沈梦莲微微叹息:“药是好药,可不是个好商品……” 秦枫微微一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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