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是在凤王府举办的,非常隆重热闹。 慕容家的小辈几乎都聚集在了一起,谁也没有缺席。 当然大家来参加这场婚礼,并不是冲着夜家,一半是因为凤明溪,更多的是因为凤明薇。 她今天回出席婚宴,已经三年多没有露脸了,从南乐国回来后,她几乎对外就称隐退闭关。 今天出席,极有可能是宣布凤家家主的继承人是谁,难以接近凤明薇,但如果有一个新的继承人,会比较好接近。 大多数人想接近凤家,不是为了钱,不是为了权,而是为了药。 光是一颗能够起死回生的神奇花,就是世家绝无仅有,千金难求。 “骁哥,我们走吧!” 凤明薇穿戴都是平时的衣裙,没有穿太后的凤袍,戴上了一张面具。 “薇宝,其实你不用害怕。”慕容骁心疼,她这是躲了三年,容貌依旧,心里难免是惶恐不安的。 生日都不过了,任何婚礼,宴会都不出席,她这么爱玩的人,却躲在凤仪宫整整三年。 “没有害怕,就是不想节外生技,今天来了不少人吧!都想见我,那岂能说被他们看见就看见啊!” 慕容骁笑道,“难得你有这样的觉悟。” 他们到场的时候,宾客已经满座。 凤明薇出席的那一刻,众人都是好奇的,为什么戴上了面具? 就算她戴着面具,但身材保持的还很好,依旧可以看出来的很年轻的,尤其乌黑的发很美。 白洛禾坐在主席位上,看到她过来,脸色就微变,因为她好像没有变过,自己却已经满头白发。 这样的她,若是夜九枭还活着,定会被凤明薇吸引全部的目光。 “太后娘娘……” 凤明薇扶起她,“夜夫人,你能来,孩子们一定很高兴,这场婚礼因为你的到来,已经圆满了。” “是啊!”白洛禾心里苦笑,“想想过去也没有什么放不下的,物是人非,时光流逝,不能想见的人,迟早会团聚。” “可娘娘和太上皇风华依旧……真叫人羡慕。” 她,凤明薇,仅仅是因为存在,什么都不做就会让人羡慕又嫉妒的人。 白洛禾看着她面具下微变的眼眸,便笑了笑,忽然也没有那么羡慕了。 她不会老,不会死。 但慕容骁似乎不是。 有一天,他们会天人永隔,永远也不可能在相见。 而她很快就可以下去跟阿枭团聚。 凤明薇笑道:“我们都老了,现在是年轻的主场。” “夜夫人请坐。” 到了拜堂的时候,只有白洛禾坐在上面不合适,就让凤老王爷一对,凤瑾这一对都一起接受了新人的跪拜。 婚礼还算顺利,不少心里都松了口气。 夜凰带着媳妇,单独给母亲敬了茶后,白洛禾便借口身体乏了,先回了白府,因为她实在不想看到凤明溪,她这张脸跟凤明薇还是有几分相似的,看着儿子跟她站在一起,就像看到年轻的夜九枭和凤明薇在一起,她多时心口疼。 没有办法接受,白芊芊赶紧扶她离开。 凤明溪道:“夜凰,母亲身体好像不太舒服,你先送她回去吧!” “表嫂,我送姑姑就回去就好了,明天你们再过来白府,这么多的宾客,表哥不能离开。” 否则把凤家的脸面往哪里搁? 白芊芊才能明白,新婚一天新郎若不在,不是以自己为先是什么感受了,今天是凤明溪成亲,那夜凰就应该以为她为先的。 “没事,有我在。”白芊芊扶着白洛禾一起离开,只是到了门口却遇到了一个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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