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宫远徽吓得脸都青了,看着冷艳高贵的女人,心里是不服气的,她不过就是出生凤家,会投胎罢了,有什么了不起? “郡主,是心疼了吗?可萧世子还在呢!你这样公然维护昔日旧爱,就不想想萧世子的感受?” “住口!” 在凤明溪忽然发怒之间,一道鞭子快如闪电,比她快一步将宫远徽打落马背,饶是如此,宫远徽的脖子也被划出了一道口子,鲜血直流,直接昏死过去。 “明郡主息怒!”来人翻身下马,将宫远徽狠狠踢了一脚,“是我这个做姐姐的没有管教好弟弟,冲撞了郡主,是末将的错。” 宫家大小姐,宫以沫一身戎装,拱手跪在凤明溪马下,为弟弟求情。 要不是她及时赶来出手先将人打下马,宫远徽现在已经人头落地。 众人吓得一身冷汗,一动不敢动,城内的老百姓抱团跪缩在一起,看着凤明溪瑟瑟发抖,不敢再哭喊。 一时间整坐城,仿佛与世隔绝,只有火光噼里啪啦,还有破乱的墙时不时掉泥土的声音。 宫以沫跪在地上更是背脊都湿了一片,没有想到凤明溪小小年纪尽然有如此高深的内力,她记得一年前在帝都年夜会上见到她的时候,凤明溪不过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姑娘。 身边有一众人爱护着她,从小密灌里长大,她性格活泼跳脱,爱玩,爱笑,心地善良。 宫以沫年长她三岁,那个时候她已经在军营,经历了诸多艰巨才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女将军。 那时并没有把凤明溪放在眼里,跟宫远徽一样的想法,觉得她身为将门嫡女,却生活在闺阁里。 简直辱没了凤家的名声,凤家郡主不是谁都有凤明薇那样的本事,她只对神凰心服口服,对于凤明溪这个凤家未来继承人,压根瞧不上。 但没有想到,只是仅仅过了一年,她竟然有如此成长?! 现在出手跟她打,宫以沫没有信心赢。 “溪儿!” 夜凰和萧宁一起过来。 凤明溪收了枪,淡淡瞥了眼宫以沫,“宫将军起来吧!又不是你的错,宫世子是来玩的?” “不是……是父王想他来历练一下。”宫以沫起身道。 “这是真刀实弹的战场,不是历练的军营,你们是选错地了。”凤明溪示意人进城。 “郡主,这些老百姓怎么处理?” “全城的老百姓只剩下五十一名,全部在这里。” 凤明溪道:“送回南乐国,这座城已经是北齐的国土,暂时不收容南乐国的老百姓。” 宫以沫道:“这些人已经无家可归,留下来也只是死路一条,送去回南乐国,未必能活下来,不如杀了。” 眼前的五十一人个个面如死灰。 已经没有活下去的希望。 他们是被南乐国抛弃的人。 自古在战场面前,只有强者生存,弱者如蝼蚁。 他们就是因为跟不上大部队,逃不出去才被留下来的。 “若投降了,就是北齐的老百姓,不用赶走,更不用杀。”夜凰道。 “他们只是普通老百姓,要是担心有奸细混入,我可以揪出来,奸细揪出来杀了就是,给普通老百姓一条活路。这场战场本来就不是北齐的本意,是南乐国先伤害了我们的神凰。” 有将士顿时响应,“夜小王爷说的极是!” 宫以沫看向夜凰,眉头拧起,“那小王爷怎么揪出奸细。” 夜凰和顾逸对视了一眼,这个他们最在行了,不过是五十一人,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审查问,一般人根本不会这样费时间在这些人身上。 两人一起配合,不过半柱香的时间,就斩杀了五个奸细。 手起刀落,没有半分犹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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