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准备的开庭前会和您同步,石先生,我们需要的是开庭那日,您能出现。”古暖暖开口。 崔正俊阐述了原因,希望石诺白那日若有忙事调整一下。 “只有这一点?”石诺白意外。 古暖暖和崔正俊对视一眼,“这,很容易吗?” 石诺白点头,他非常容易啊,自从确定开庭时间,他早早将时间安排开,就为了出席。他甚至也想到了,直接用自己的影响力和公司鱼死网破,却没想到两人只是让他出席。 “不公开吗?” 古暖暖:“如果您想公开,我们会再次申请。” “不,我的意思是,我想你们可能需要我的影响力,把这件事闹大。”石诺白直言。 尽管崔正俊一开始也如此想,但一旦她们内部确定了决议,他不会做那个拖后腿临时变卦的,“石先生,我们考虑到你解约后,以后的工作状态和财务状况,综合考量,我们不建议公开。” 石诺白自然比谁都知道对自己的影响,只是,没想到这群人也考虑到了,“谢谢。” “不客气。” 古暖暖:“谢早了,第一次没赢,第二次我们就得让你公开了。” 石诺白笑起来,还别说,三四十岁的成熟男人,又是偶像出生的,依旧有魅力。 古小暖都不敢夸人家,家里有个大醋厂和小醋缸,她除非不想好好挣钱了。 “那天我会出现。” 其他没有事情,两人没有打扰便离开。 古暖暖晚上直接回了娘家,“小瑾,妈,小瑾呢?” “去宁儿家还没回来,我算是看出来了,小瑾和宁儿一样都喜欢小孩子。” 古暖暖:“不是自己生的咋看都喜欢。” “哪儿,你说这话啥意思?”虎哥出来问了。 古小暖揉揉儿子的脑袋瓜,“问问你舅妈什么时候回来,你舅舅在回国的路上了。” 明日孩子们就要开学了,古暖暖在给儿子收拾书包,找开学穿的衣服。 这时江茉茉打电话过来送了,“暖儿,我给我大侄小侄买的开学战服,出来收一下。” 开学了,孩子们也要有新气象。 江茉茉最是会花钱,全买了。 时间刚好空开,次日就送了家里的神兽滚去了学校,看着孩子们进入学校大门的那一刻,做父母的莫名开心了,松了一口气,可算是有地方圈他们这群气人精了。 同样觉得是好日子的还有领了结婚证的那对新人。 孟总长的白日梦已经实现了。 下午,于菲锦带着孟寻南回了趟村寨,再次出现,一群人都只敢远看,不敢近瞧,路都让的很开。 最后去看了真正养育于菲锦的家人墓前。 孟寻南买的好酒好菜,不少人偷看着。 “老于家那闺女,可找了个特别有钱的,我给你们说,他们浇地上的酒,都有人偷偷查了,好几万一瓶呢。” “真的家的,那个人不是假孟总吗?”都是假的了,怎么会这么有钱。 最近村寨的领导估计是要换层了,郭小的消息最灵通,“他是假孟总,但可是比假孟总还厉害的真孟总长,上边大领导都亲自接待的,听说人家出国,都是国外的王室接待。” “郭小,老于家女婿到底是干啥的呀?”众人纷纷纳闷。 郭小也说不出来,这事儿,孟总长没透露。 “于菲锦婚姻信息出错,牵连了好几个干部,咱这儿马上就遭殃咯。” 郭小继续散布。 邻里七嘴八舌,越传越不像样。 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于菲锦把后娘和郭翠云等人送上了法庭,就已经够震慑了,大家说着说着,“老于家那闺女不得了了,出去读了几年书,回来厉害的,把好多人都抓了起来,还让几个干部撤职了,还找了个城里的女婿。” “是啊,我们好几个去听开庭的时候,那一看真是读书读出来的,所以说,读书还是有用。幸亏那年她自己跑了,这要不跑,跟着郭翠云那泼妇家,三个蠢猪儿子,她得过啥日子。” 议论纷纷,总归都认为读书有用了。 孟寻南后来给妻子的老家捐了一笔钱,用于修缮学校,让附近村寨的孩子们都有机会读书。 “不一定非要外出,但读书可以明理。” 回去的时候,看着路边早已和记忆中不同的山路,“可对待不讲理的人,明理只会吃亏。” “你说的是死读书,脑子灵活点的都知道如何反击。”孟寻南驱车离开。 于菲锦想起了自己那晚的逃离,黑灯瞎火,只有天上一轮冷月为她照明。山路穿行,杂草丛生。荆棘划破了她的脚踝,那是她奔向自由要承受的代价。害怕遇到熟人,听到声音似惊弓之鸟拽着树根,藏在丛中。 是她认识山路,才得以走出。 一整夜,整夜没有停下。 那会儿的苦难,于菲锦好像记不得了,只是那一晚是她最难熬的。 熬过后,她就什么都不怕了。 “菲锦,当初帮助你的人是谁?”孟寻南忽然开口。 于菲锦震惊的看着他。 孟寻南平静的开着车,“一定有一个人帮过你。不然还是孩子的你,她们想抓你,只要去你的学校,或者报警,你但凡出现就有痕迹。” 于菲锦:“她过世了。” 这次轮到孟寻南震惊了,于菲锦:“在我考研那年。” “她是我语文老师,我走了一夜,走到了学校,准备进门的时候遇到了她。像是冥冥之中一样,她喊住了我。” 为何一身灰尘,满是疲态的来到了学校。biqubao.com 老师永远是第一个发现学生状态不对的。 “知道我的情况后,她没有让我去学校,把我藏了起来。有人去学校找过,没有消息。她让我在她家自己学习,给我辅导资料,下班给我讲题。她很优秀,许多她都会。我躲了半年,她给我送到了补习班。高二的时候,我换了学校。一直提心吊胆的。 后来考到了z市,我才能睡个安稳觉。她受过刺激,身体一直不好。我上大学后,她就跟我断了关系,也不让我回去看她,我确实是个麻烦,没敢回去给她带来烦恼。我只好寒暑假在外打工给她钱,想报答她救命恩。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病,花钱治不了。但我知道的时候已经晚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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