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连忙道:“孟总,我们村大队给您准备的有午饭啊。” “哎呀,大队是大队的,我们是我们的,而且,大老板,你去我们家你看看我们家房子有没有保护的价值。” 孟寻南点头。 临时更改了路线,跟着郭翠云去了她家。 本来也马上要走到她们处了,村寨的路况他也摸清楚了,到了郭翠云家里,一进门,凳子上的书包,让他瞳孔一紧,喉结滚了滚,看着四周,声调都大了几度,“你们这宅子挺大,保存的很完整。” 闻声,木柴房,于菲锦忽然抬起了头,眼眸中的亮光浓聚,她呼吸都不敢大频率,不敢相信耳朵,但孟寻南的声音就在自己耳边回想。 郭翠云立马高兴起来,“是吧,诶呀,我们家这都是几十年前的老房子,特别好,最有年代感了。大老板,你快坐。” 郭翠云给二儿子使了个眼色,“快点倒水。” 她坐下指着厨房,“我儿子们正在给大老板烧菜呢,一会儿你得尝尝我们这边招牌的腊肉。” 郭翠云去了厨房,拉着老三儿子问,“你大哥和于菲锦呢?看着她,别让她开口搅和了我们家的好事。” “妈你放心,刚才于菲锦偷手机被大哥发现了,打了她一巴掌。现在大哥让我把他和于菲锦都锁柴房了,说什么也得看着她。大哥还说她敢开口,就打死她,反正她们结婚了,把她打死也是天经地义。她害怕了。” 郭翠云这才得意的点头,“不亏是我的儿子,就是有脑子。” 他亲自进去看着于菲锦,于菲锦自然不敢说什么话。 老三儿子私下里说道:“妈,大哥都这么大年纪了,反正他也还没结婚,我看于菲锦年纪跟我也挺合适的。” “笨蛋啊,你以后去城里了,什么城里姑娘还少,你要这儿的干啥,以后去挑凤凰吧。” 一下子,老三再次燃起娶城里姑娘的希望,烧菜更加卖力。 孟寻南起身看着四周,“我随处看看你们的院落布局。” 郭小跟着,“孟总,她家真的有投资价值啊?” 孟寻南没有说话,郭小也不敢开口,倒是一个上锁的房间,他看着。 隔着一扇门,于菲锦也看到了他,瞬间,于菲锦的眼泪决堤。 孟寻南走进,于菲锦站在门口还没靠近便被男人抓住,于菲锦的嘴巴被捂住。她知道孟寻南和暖暖找过来了,从发现自己失联开始,他们就过来了。 不然不会这么快的走来。 郭小说道,“这是柴火房。” 郭翠云看着紧锁的房门,吓得水杯都没端稳,连忙冲过去,“大老板啊,你可不能去哪里啊,里边关的都是牲畜,脏了你的衣服我们可赔不起啊。” 孟寻南站在那里,他甚至都听到了于菲锦的泪声,紧绷的脸色开口,“我看这个位置挺特殊,我们太太应该会喜欢。” “太太?” 孟寻南没有做出解释,他女朋友那边消息收到就行。 郭翠云大儿子还拽着于菲锦,看着她不许说话,不许靠近。 确实走累了,在人家家里休息了起来,问了问村寨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看过去真像是来投资的大商人,太正规了,太全面了,太细致了。 中途,村领导都来邀请孟寻南去吃饭,十分热情。 郭翠云不干了,她好不容易把人喊来,事儿还没说呢,人饭还没吃,结果就要被抢走了? 郭翠云直接坐门口撒泼,今天要是把人抢走,她就要大闹一场。 孟寻南静静看着闹剧,回头,看着木柴门方向,他也不走。 得坐在这里边,看着一群人别有伤害他女朋友的机会。 实在拗不过这个泼妇,“不如领导们中午也在这儿吃个便饭吧。”郭小开口了。 郭翠云:“我就不让他们吃!” 孟寻南:“看来你们闹剧很多,不如我去其他地方看看再定吧。” 他知道,自己肯定走不了。郭翠云一家对自己有求,村领导不会放过这么大一块肉的机会。 于是都做出了妥协,快速商量好,都坐下中午在郭翠云家吃饭。 十二点,桌子摆了出来,还有人连忙去家里拿好酒。 等到快开席时,孟寻南的手机震动了,下一秒,寨子领导的电话声响起,“喂?什么!警察??” 村领导起身,指着郭翠云,“你们把于菲锦关哪儿了?我告诉你们,现在警察都来了。” 孟寻南筷子也没动,静静坐在那里,郭翠云起身,怎么今天请客这么麻烦,“于菲锦是我们家媳妇,她在哪儿是我家说了算,警察算什么玩意,来我家抢人?知法犯法?” 郭翠云喊得声音很大。 还甚至要拉着孟寻南评理。 孟寻南拿着手机,等人上来。 不一会儿,门口有了骚动,村寨里的人几乎都出去看热闹了。 接着,古暖暖于菲锦还有若干名警察出现在郭翠云家门口,在她们之后还有几辆轿车不远处停下,快速潜入村寨,无一人察觉。 古暖暖进入,和孟寻南视线对上,“我是于菲锦朋友,我朋友失踪了,我们要找她。” 郭翠云上前上下看着古暖暖,“你说是就是,我怎么不知道我儿媳妇有你这个朋友?” 古暖暖来的路上,耐性已经耗没了,面前油头肥壮的女人又称‘儿媳妇’古小暖的火再也憋不住,她一掌凑过去,掐着郭翠云的脖子,咬牙,“我朋友在哪儿!” 崔正俊拍拍古暖暖的手,让她冷静冷静。 郭翠云吓得一愣,没想到会有人敢直接掐着她脖子。“诶呀警察大人啊,你们可要作证,有人伤害我啊,我呼吸都呼吸不上来了。” 警察再次重申了于菲锦的信息。 怎料,郭翠云道:“不知道,再说了,于菲锦是我们家儿媳妇,她去哪儿管你们什么事啊。” 村支队的人也认为此,“是啊,于菲锦是人家的儿媳妇,我们都知道,你们这样报失踪,真说不过去。不管如何,那就是人家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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