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人多了起来,孟寻南又当众给了郭小两千块钱。 这一下子让大家惊掉了下巴,就因为一个幽默,直接又给了两千? 众人传言郭小今天一天能挣上万。 “孟总是吧,我们这儿有一个小学,我带你们去看,就在土场的后边,郭瘸子路都走不稳,引路的慢,我儿子路熟,能活蹦乱跳,他带着你去。”郭翠云把三个儿子都带到跟前,一个个看起来是很健康,还都很中年男人模样。 郭小见状,公然来和他抢挣利,气急败坏大骂,“郭翠云!你他寡个蛋,你儿子就是个猪,他怎么能给孟总引好,这是大队领导派给我的任务,你们都给我滚滚滚。” 孟寻南看着那妇人和郭小争吵。 郭翠云?三个儿子? 菲锦是…… 孟寻南在众人中搜寻,最后找到了一个相对四五十岁的男人,“做什么的?” “老板,我们家卖猪的,我们家猪那是一顶一绝好的。” 郭小急忙过去说道,“孟总,这家不是啥好东西,杀了半辈子猪最后生了三个猪儿子,打了半辈子光棍。” “呸!郭瘸子,你说什么呢,我儿子有媳妇,我告诉你,我儿媳妇回来了。”郭翠云和郭小争吵。 郭小啐了口唾沫,“你放屁,人家在外边过好好的日子,回来给你们几个家猪当媳妇,于菲锦想不开了?” 孟寻南双手背后,拳头攥成团,咬紧牙关,摁压着心中滔天的火冲。 “她再在外边过好日子,生也得是我们家人,死也得埋我家地,她是我花钱买的,跑了十几年,就得乖乖给我儿子当媳妇!” 郭小:“于菲锦咱们都看着长大的,你们家要是敢乱来,我立马报警,把你和你儿子们都抓起来。” 争吵声不断,在孟寻南的面前,他问了句,“你们村寨,拐卖人口?” 瞬间都安静了下来。 看着身边的大老板在。 郭翠云急忙说道:“不是,大老板,那是我们家邻居,从小跟我儿子玩,两人感情很好,都结婚了,然后被人骗跟着别人跑了,现在终于回来了。我们村里人都知道这事儿的,对吧大家。”郭翠云问着四周,大家都不开口。 谁不知道当年的事儿,买卖两家都不道德,但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都不会干涉这些事,顶多心里过不去。 郭翠云又急忙说,“大老板,早上不是有一对母子给你引路吗,那就是我儿媳妇的娘家妈和弟弟。” 孟寻南死死盯着面前的人,让郭翠云一时间背后生冷汗,奇怪,明明是热天,怎么会有鸡皮疙瘩的寒颤? “郭小,带路。” 越过那户母子四人,孟寻南强压着心中的愤浪,在郭小的得意之下带着走了。 郭小唯恐别人再给他抢好事,把四周看热闹的人都轰走了。 “孟总,我带你去看看土场和学校,这两个离得很近。” 孟寻南点头,走在路上,“刚才那家,到底有没有涉嫌拐卖?” 郭小叹气,“倒没有真的拐卖,就是人家也确实花钱了,被后娘交换给她家了。压根都没结婚,举办结婚的前一天夜里,那女生跑了,第二天大家都去看了他家洋相。就是也不知道为啥,最近那女的回来了。那一看就是在大城市里生活的人,回来后去了她家,找就是早上给你领路的那母子俩,好像牵扯什么户籍,说她给钱。” 说着,郭小继续对孟寻南知无不言,“咦,那给老多了。当年她们拿了郭翠云家两万,人家回来给二十万,她们怕女生是骗子再偷偷跑了,不相信,昨天把人架着走了一路让大家见证,最后送去了郭翠云家。” 孟寻南听后,没有说话。 倒是郭小,因为孟寻南刚才坚定选择他带路,对他更是事无巨细的说,重点是吐槽郭翠云家,因为刚才她家在和自己抢生意,“这两家亲家没结成,就开始不对付。姓于那家前些年娶媳妇,车都到村门口了,郭翠云带着三个儿子坐地上不让路,结果婚没结成。 没过两年,郭翠云又给二儿子隔壁村买了个媳妇,也要结婚了,结果那母子俩也直接躺地上,这婚还没结成,反正每次都要打架,每次都很不愉快。现在于菲锦一回来,两家都可以心平气和继续坐下来了。” 到了学校和土场,孟寻南看了看,问了些有的没的,“设施太新,去看看其他的建筑,保存较好的,有投资价值的。” 路上,他又问,“你们这个地方,应该是族落比较多,都是姓郭的?” “原来是姓郭和姓于的一样多,这两个姓会结婚。现在姓于的没几多少了,连任的村长干部都是我们姓郭的,自然而然,姓于的闹过几次,他们都不在这里住了。” 孟寻南点头,这符合偏远村落特性,以姓氏为族落。 郭翠云回去了,一进入就骂骂咧咧的,又是诅咒又是谩骂郭小。“什么好事都让他占了,凭什么?” 郭翠云更不服气,“大家都是姓郭的,村干部骗心是吧,走,你们三个拿着东西,跟我去大队部闹,我倒要看看他们怎么给我个说法。” 于菲锦起身,敲敲门,“让我去个厕所吧。” 郭翠云看着紧闭的木柴门,“憋着!” “如果你不让我去的话,我会把这里的木柴都点燃。这里都是易燃物,郭翠云你是觉得我不敢吗?”于菲锦问。 郭翠云忽然看到木柴方向,里边都是积攒的干柴火,还有一些生活垃圾,在村子里的人很清楚,钻木取火小孩子们都玩过,万一真给自己的地方点了怎么办? “老大,你去给你媳妇放出来,看着她去卫生间。别让她跑了。” 郭翠云还要带着两个儿子去闹。 门锁打开,于菲锦再见天日,“郭翠云,你去村干部也白去。” “你什么意思?”郭翠云看着于菲锦。 “除了引起干部们的不满,以后村寨里的所有好事都不会轮到你。”于菲锦道,“你想要钱,不过是几千几万,这点小钱我都能给你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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