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在爷爷起身后,给爷爷捏了捏脖子,“你最好看着自个儿的身子,这要是让我叔看到,肯定该想法收拾你了。” “没事儿,你叔去朝州了,小曜生日,他得在那边两三天。”江老这几日美好的假期,要没日没夜。 “唉小苏,你在看看电脑这段时间有没有病毒软件,我们想下载个游戏,说什么不兼容,看不懂,你瞅瞅。” 下午,江老板去了保安室,坐在那里给一群老人下载游戏,就因为这一点,江苏听了一下午爷爷们的夸奖,都夸他厉害,说这才是年轻人,学没白上,真争光…… 江老脸上,那是一个荣光。 宁儿睡了一下午,从丈夫的休息室起来了。 胖哥和向霜双双请假,反正白天是不怎么能见到的,晚上了,一般那一对就来公司了。 来也不是工作,就是问他们俩,“咋结婚?” 夫妻俩:“……” 游正信的妻子很爱热心这种事,加上她家老游最近也在鼎为科技的小区定了别墅,马上要装修,最近一直住市里。儿子也在市里读书了,一家三口不会像刚开始创业那样分割两地。 朝州, 路笙无精打采,马上要开学了。 圆妞沮丧不高兴,弄没来。 干妈和干女儿凑在一起,两个不高兴。 席爷背后一看,大手一拍,“诶呀呀!诶呀!” 谁都不知道席爷瞎叫唤什么,南宫家主脸上还挂着彩,“狂犬病犯了,你狗叫个啥?” 席爷回头,竟不生气,指着那‘母女’俩背影,“可夏兄弟,有个忙你们帮不帮?” “帮你的大脑门。”南宫家主骂,下午揍他,可都没少手软。 席爷说道:“闺女让我带走。” 他家路儿厌学,他家闺女不上学放假中。 在家里,闺女总闹人,跟着他家路儿出国,“你们就说,咱闺女会不会精通英语了?” 南宫訾看了眼他家妞的背影,“你觉得咱闺女,是咱儿子那样的天才吗?”年纪小小,已经学四国语言了。 这点虎哥知道,天才儿子是他。 甄席:“那咱不是没好好培养吗,让咱大妞心里只有茉茉家的龙宝,咱要是培养了,等回国,咱大妞嘴里也是一嘴流利的英语。就这样定了!” 想过让大儿子跟着他家路儿过去,总觉得哪里不妥当。 孩子也大了,过去了,估计还得大儿子开导他家路儿,太懂事了。 能去军团替他‘坐镇’,不能陪着干妈在外求学。 但是,这个街混子闺女成啊! 每天比遛狗的都准时,下学都得出去遛一遛。 她得让人操心,还得照顾她,路儿一下子就能像个大人一样照顾孩子。晚上,这两人还能睡一起,也有个伴儿陪他家路儿睡觉。 “而且,可夏你不是说咱闺女遛弯遛的都不白了吗。新西兰现在冬天,你让咱闺女去遛,保证给她捂的白白嫩嫩的。” 安警官:“……”是这个理儿,可不是这样办的吧? 席爷以一己之力,当晚敲定了谁跟他家走。 小圆妞还傻傻不知道,和路妈在聊天,“路妈妈,你也没有‘弄’吗?” 路笙都知道闺女喜欢的人儿了,“路妈妈有我的‘弄’,可是路妈妈不想上学。” “哦。”小圆妞说,“圆圆不上学,就是想弄了。” 次日,大清早,一群孩子睡梦中被一阵鞭炮声聒醒。 南宫小曜的周岁宴来了。 他坐在爸爸的怀里,接受者所有奇奇怪怪的流程,小山君的脑海在记录这一切。 他知道,弟弟妹妹们经历的,都是他当年也经历的。 最后,是一群哥哥姐姐给小曜的礼物。 安可春迪恩都来了。 “可夏,暑假了,不能让圆妞天天跑着玩,该给孩子报个班了。你以前学的是武术,圆圆脾气暴躁,她学武术管不了,让她去兴趣班提前学英语。辅导机构姐都查好了。”安可春说着打开手机记录贴给妹妹看。 安可夏也不知是注定的,还是缘分恰巧,“姐。我和阿訾决定了,让妞出国学英语。” “啊??”安可春惊讶,“你们俩要带着圆圆出国,去一个全英的环境,是你们谁说英语说的不磕绊,还是你们说出国就能出国?” 安可夏:“不是我们陪着妞出去,是妞自己出去。跟她干妈一起上学。” 那个干妈——路笙。 也是昨晚,路笙才知道。 厌学的情绪已经被紧张不安取代,“甄席,我不会照顾孩子,我会不会照顾不好妞妞?” 甄席:“咱虎儿子你都去过咱那里,照顾的很好,咱咋不会照顾,放心吧。” “山君听话。” “路妈妈?”小圆妞喊了一声。 甄席越来越觉得自己的想法非常正确了,“你放心,一切有我。” “有你个空气啊,你又不陪我过去。” 安可春皱眉,还想着外甥女的事,想了许久,可毕竟小圆妞不是自己的孩子,是妹妹和南宫訾的,还是让那夫妻俩决定吧。“去多久?” 安可夏:“没说。” 安可春:“……怎么当妈的?” 暂定了半个月,酌期延长。 那封被小圆妞找出来的信,解开了安可春的心结。因此她能直面南宫訾的那群朋友们了。 下午,安可春走的时候抱着小外甥女,说了许多话。 叮嘱了许多,圆妞都不懂。 直到弟弟的周岁宴过了,第二天,她要出国了。 “麻麻,妞去哪儿?” “去你干爹干妈家。” 小圆妞瞬间开心了,她跑过去抱住哥哥,“去哥哥家找弄~” 小山君搂着妹妹的肩膀,“傻驴儿,不是这个干爹干妈家,是咱玩大炮的干爹干妈家。” 走的时候小圆妞哭着不想走,要弟弟~ 亲了口小曜弟弟,还不舍得走,小山君羡慕,“唉,哥想去,还去不了呢。” 尽管如此,南宫大姐大还是被带走了。 飞机一落地,大姐大美好的生活开始了。“干爹,炸~” “走,下午干爹带你去看海上炸炮。” 亲眼所见,壮观至极。“爹,再来一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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