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富可敌国_第2611章 他明明平平无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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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怪李思博这么想。
  哪怕他在普通人里已经是妥妥的高级富二代了,但这个酒水消费也确实太夸张了点。
  之前跟他同一个圈子的富二代王公子,在酒吧最高的一次消费也就50多万,就这都连上了一个月的头条呢!
  188万喝一顿酒……
  这尼玛得是什么身价才敢这么败家?biqubao.com
  加上叶晓柯还有其他捞女在陈默来的时候,演的有点夸张,李思博当然会怀疑是不是自己被骗了。
  叶晓柯啧了一声,不屑道:“喝不起就别装大尾巴狼嘛!都说了我请客,你还要抢单。”
  叶晓柯算是看出来了,这个李思博分明就是有点儿针对陈默。
  而且大概率是因为娜塔莎这个外国美女。
  她当时就怒了!
  什么身份啊?
  也配跟我默哥抢女人?
  这比她被别人抢了金主还要生气!
  李思博顿时脸色涨红,攥紧拳头道:“谁说我买不起了?可是就算我有钱,那我也不喜欢被当凯子耍啊!”
  叶晓柯都气乐了:“你来过luxe酒吧吗?我们这的消费一直都这么贵。你不信随便找个大老板或者真正的富二代问问去。
  人家那些真正的有钱人,来我们这儿消费,可从来没质疑过我们的物价高。”
  叶晓柯毫不客气的说道:“小朋友,消费不起不用打肿脸充胖子,我可以请客的,毕竟你是默哥的同学。这点面子我肯定是要给默哥的。
  但是你要是说什么,默哥是酒托,还骗你什么的屁话,那不好意思了,我只能请保安把你撵出去了!”
  闻言,所有人都看李思博的眼神有点儿怪异了。
  听叶晓柯的话,似乎李思博根本不像经常来这里消费的样子啊!
  眼看气氛有点儿尴尬,陈默摆摆手:“我请吧。拿pose机来。大家是来找乐子的,别为这点事再吵起来了。”
  叶晓柯闻言,立刻换了一副面孔,娇笑道:“哎哟,对不起啊默哥扫你兴致了。钱的事情再说,我先给你们上酒。”
  叶晓柯走后,众人聊了起来,但有意无意间,刻意排斥着李思博。
  大家也都看出来了,这货根本没来过这里。
  而且也没有想的那么有钱。
  没过多久,一位打扮的格外性感妖媚,屁股特别大的女人,扭动着她夸张的身躯走了过来。
  小麦色的肌肤被深V白衬映衬的更加明显,走起路来,视觉冲击力爆棚。
  身高也得有一米八了。
  那狂野性感的程度,绝对跟娜塔莎有一拼。
  别说李思博等这些年轻的学员了,就是王锋、陆行之等人都眼珠子快爆出来了。
  他们哪里见过这等身材性感火爆,又如此妖媚,风情万种的大码美女啊,一时间全都看直了眼睛,口水都差点要流了下来。
  就连娜塔莎眼中都忍不住闪过一丝嫉妒的目光。
  毛熊女人里一米八的女性都不算常见,更别说大夏了。
  而且娜塔莎看得出来,这个女人的小麦皮肤不是天然的,而是经过美黑后形成的。
  这种肤色可不是黢黑黢黑的那种,想达到这种色泽又不显黑,需要花费的金钱可不是小数目。
  女人没有在意众人炽热的目光,扭着包臀裙走到卡座,然后谄媚的笑着对陈默道:“陈先生,我是luxe酒吧的新老板,您可以叫我白玫瑰。”
  之前的老板吉米哥去哪儿了,自然是不言而喻。
  得罪了陈默,他还能有什么好果子吃?
  “白老板您可一点儿不白啊。”陈默调侃道。
  “呵呵,其实不瞒您说,我以前跟这位外国朋友一样白,但我觉得不够有个性。后来迷恋上健身之后,就刻意把皮肤的色度往黄金小麦色上靠了。
  不过只要我想,只要停止美黑,估计半年就会白回去了。
  陈先生喜欢哪种色泽呢?”
  这话已经暗示的很明显了,只要陈默说喜欢白色皮肤,人家就可以直接舍弃这一身不知道花了几百万才慢慢培养出来的黄金小麦色皮肤,再次变成白皮肤。
  陈默笑了笑:“这样挺好看的。毕竟白皮肤千篇一律,您这小麦色皮肤在全世界都算是很罕见的。很不错,特别的性感和狂野,有那种原始人的张力。”
  白玫瑰惊喜的一屁股坐在陈默身边,惹火的娇躯更是毫不避讳的贴着陈默:“陈先生真是有眼力!就冲您这眼力,这顿酒说什么也得我请!”
  “小柯,给陈先生再加10瓶罗曼尼康帝!记在我账上!”
  王锋等人看着白玫瑰那惹火的身子就这么紧紧贴着陈默,嘴上恭维的话一句接一句,对陈默简直崇拜到了五体投地的程度。
  这也太牛逼了吧!
  第一次见面,陈默居然就把这样有着东方女人的绝美相貌和妩媚气质,又有着西方女性火爆的身材,而且还是罕见的黄金小麦色皮肤的大码美女迷的主动倒贴!
  还他妈送了10瓶75万的酒!
  这简直就是逆天啊!
  明明陈默很平平无奇嘛!
  说的话也没让人觉得多么的有内涵或者魅力,怎么就能让堂堂luxe酒吧的女老板迷成这样呢?
  娜塔莎看陈默的目光却难免越发充满好奇。
  她实在看不出来,陈默这个东方男子,岁数都30多了,除了长得帅点,身上究竟藏着什么魅力,对这些女人有这么大的吸引力?
  以娜塔莎的见识,再笨也能看出来,叶晓柯等美女都是捞女,那人都是恨不得掉到钱眼子里那种人,而白玫瑰这种能在帝都中心街区开高端酒吧的人,肯定也不是能被男人的颜值征服的类型。
  这个陈默身上,一定藏着她不知道的秘密!
  “多谢白老板了,以后肯定多照顾你生意。”陈默笑道。
  白玫瑰眼前一亮,激动的无以复加。
  陈默这句话,那可比几十个亿价值都高!
  连蔡坤那种富二代,她都得小心翼翼的伺候着,而蔡坤跟陈默之间的差距,宛如云泥之别!
  “那我就在这里提前感谢陈先生的力挺了。以后来,一定要力挺我哟!”
  说着,白玫瑰还故意妩媚的对着陈默wink了一下,饶是陈默见惯了美女心脏也不禁猛地跳了一下,而王锋等人则是羡慕嫉妒得要命。
  “白老板,你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这么喜欢陈默吗?我看他明明平平无奇啊?为什么他的魅力能大到能征服你们这里的所有美女?”
  娜塔莎说话很直接,开口就问出了所有人心中最最想知道的问题。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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