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富可敌国_第2569章 让二追三唱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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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这群假名媛平时自己给自己立人设习以为常了,很自然的认为陈默也在吹牛逼。
  毕竟很多低级捞女,是有被假富二代骗财骗色的经历的。
  潘春儿更是拍了拍陈默的肩膀,暧昧的笑着道:“咱们这关系,你不用骗。今晚上,看上哪个了,直接带回去就成。但是不许偷拍哟!”
  陈默平时出镜都是被化妆团队化过精妆,还穿着很正式,显得比较庄重,甚至是老气的西服、行政夹克。
  今天的陈默只穿了一套非常年轻的潮牌T恤和七分裤,还戴了很昂贵的墨镜。
  再加上包厢里灯光昏暗。
  所有人都看不全陈默的五官,再加上何超玲从没暴露过身份,所以大家根本就没往那方面想。
  “我们都不怕输,你一个大男人怕什么?你别告诉我,你会害羞哦!还是说……你怕玲玲不高兴啊?”
  坐在旁边的叶晓柯开口道。
  “去去去,一群不正经的!我们金融行业的人,要是被发现在这种地方乱来,可能会丢工作的!
  要是他被全行业封杀了,你们养他吗?”何超玲骂骂咧咧道。
  终究是收了何超玲昂贵的包包,潘春儿还是得给人家面子的,于是把骰子收了起来道:
  “默哥不想玩,那就不玩了。来,默哥点一首歌吧,我陪你唱!”
  陈默见状松了口气:“那我点一首五佰的《泪桥》吧。”
  叶晓柯撇了撇嘴:“五佰的歌挺猥琐的,换一首别的吧。”
  陈默愕然道:“呃……他的歌怎么就跟猥琐联系上了?”
  潘春儿噗嗤一声笑了:“默哥,你不知道,之前叶晓柯是干陪酒工作的。那些个油腻的老男人一边搂着她,一边唱五佰的歌,次数多了以后,那可不就觉得歌猥琐吗?”
  陈默绷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行,那我换首歌,点首老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没问题,我也喜欢这首歌,妹妹陪你一起唱!”
  然而陈默一开口,潘春儿就绷不住了。
  “在哎那啊~~~~~~~~桃花盛开的地方!谢谢!有我……”
  潘春儿嘴角一抽。
  好么,您老人家这是让二追三唱法啊!
  搞得她都不知道这首歌原唱是怎么唱的了!
  几首歌唱下来,陈默唱嗨了,酒也喝爽了。
  加上有妹子在场烘托气氛,陈默情绪很高涨。
  但是何超玲不开心了!
  早知道你老人家能跟这群假名媛玩这可开,就不带你来了!!!
  “来,玲玲,你跟咱默哥一起唱一首!”
  潘春儿招呼何超玲过来,还把麦克风往她嘴里塞。
  “给咱玲玲整一首情侣对唱!嗯……就《夫妻双双把家还》吧!”
  “好!!!”
  “呜呼~~~”
  全场口哨声,起哄声响了起来。
  陈默根本不带扫兴的,点燃一根烟,端着一杯酒笑道:“来!”
  何超玲嘴角抽搐道:“春春,来,你看我这张脸,这张国际化的脸。
  你觉得我能会唱这种土歌吗?”
  陈默一把推开何超玲:“什么土歌,不会唱起开一边玩去!春春,珂珂,咱们唱!不跟扫兴的人玩哈!”
  陈默左拥右抱,拿起麦克风激情开始让二追三唱法的《夫妻双双把家还》。
  陈默就是这样的人,出来玩,要是玩不起,还扫兴,那干脆回家得了!
  何超玲气鼓鼓的坐下,看着陈默左拥右抱,忍不住咬牙切齿。
  “默哥,你跟珂珂唱。么啊。”
  潘春儿见状,亲了陈默一看就往何超玲这边走了过来。
  看在包包的份上,这个姐妹的情绪她必须得照顾好。
  “玲玲,给你机会你咋这么不中用啊?”
  潘春儿无语道。
  “可那种土土的歌,我确实不会唱啊!你让我唱蓝调、爵士、百老汇我都行!谁知道这个陈默这么土鳖,喜欢这么土鳖的歌。”何超玲委屈巴巴道。
  “哎哟,我的妹子哎,土歌才有气氛!这又不是金色大厅,谁会欣赏你唱百老汇、蓝调啊?
  大家都是出来找乐子的,当然得接地气一点才好啊!
  再说了,就算你不会唱,你过去哼唧不就是了?
  谁在乎你唱的好不好听啊?
  我告诉你,只要你陪人家唱,唱着唱着跟人家深情对视,再往人家身上贴,等唱完之后疯狂捧臭脚,狂夸男人唱的堪比歌神,情绪价值给拉满了。biqubao.com
  你就是唱成一坨翔,那人家也只会觉得你可爱。”
  潘春儿一脸恨铁不成钢道。
  何超玲挠挠头,后悔道:“我……我哪儿会这些啊……”
  “我看你改天也去上上名媛培训班吧。连这最最基本的都不会,哎。”
  顿了顿,潘春儿笑道:“你这个男朋友,怎么说呢,挺能适应环境的。
  刚开始我能明显感觉出来,他很放不开,但很快就适应了。
  还能跟姐妹们打成一片。
  这种人啊,以后应该混的不会很差。”
  “都说了只是同事,不是男朋友,你还乱说!”何超玲白眼道,心里倒是暗暗好笑,他能混得差吗?
  整个大夏,乃至整个世界都照不出来几个比他混得好的!
  "行行,我不乱说了。不过看在你爱马仕荔枝纹的面子上,我觉得我得劝你几句。你啊,还是应该现实一点。
  以你的身材和样貌,还有学历,在咱们姐妹里,那绝对是能进「一档」的!
  你要找,至少也得找个身价过亿的吧?
  就算没那么多钱,怎么着也得是你们公司的高层吧?
  毕竟这年头,你也知道,大家眼里只有钱,没有钱什么事情也做不了。"
  “就陈默这样的,说好听点是金融从业者,说难听点就是高级打工仔,你觉得他能给你什么?”
  “你还记得我以前那个男朋友阿豪吗?他要啥没啥,我一点不嫌弃他,甚至还给他钱花,结果呢?”
  “听我的,打工仔没有爱情,就算有也不会有结果的。”
  潘春儿说着,脸上露出一丝嘲讽和感伤。
  既然是嘲讽自己,也是嘲讽这个社会,既是感受以前她那段纯粹不参杂任何物质的爱情,也是感伤她那时候的天真无知。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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