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欧阳卫嘲笑,顾宸俊脸阴沉,却不好冲欧阳卫撒气,只是绷着俊脸不说话。 眼见欧阳卫越来越放肆,顾宸忍不住说道:“我现在追妻火葬场,你们是不是都在幸灾乐祸,觉得我活该。” “对呀,就是幸灾乐祸,觉得你活该,我恨不得变成白小姐,那样就能拒绝你一辈子,吊你一辈子,气死你,哈哈。” 顾宸:“……” 他人缘这么差的? “你别再喝茶了,再喝,我收你茶水费的哈,一壶茶给我一千块钱就行了。” “你怎么不去抢银行。” 欧阳卫哈哈地笑,“银行的钱都是我存进去的,我干嘛去抢银行?我就喜欢抢你的钱,抢你的钱才有成就感。” 顾宸:“……” 他真的来错了地儿,应该在沐长风的办公室等着的。 不过欧阳卫和沐长风是穿一条裤子的,欧阳卫对他的态度就是沐长风对他的态度,在欧阳卫这里受到了嘲讽,再被沐长风嘲讽,他就能无动于衷了。 “说吧,你来找长风到底是什么事?其实跟我说也是一样的,长风快要办婚礼了,公司的事,他不怎么管,都让我给他管着。” 欧阳卫说的也是实话。 沐长风和雨晴的婚礼近了,沐长风忙得很。 虽说沐家还有其他少爷在大沐集团上班的,不过负责的部门不一样,欧阳卫却是在总部上班的,又是长风最信任的人之一,公司大事交给他管着,沐长风可以安安心心地办着他的婚礼。 要不是雨晴怀孕取消了蜜月之旅,欧阳卫又要给沐长风当一段时间的牛马了。 顾宸颇为羡慕地道:“沐长风有你这样的好友那是三生有幸。” “这是自然的。” 顾宸默了默后,说道:“我就是心里闷,想找个人倾诉倾诉而已,沐长风不在公司里,那就算了,周末我儿子放学回来,阿烈会去长风那里玩,我再跟着过去也是一样的。” 秦凡和秦月很喜欢顾烈,早就与顾烈约好了周末再见的。 “理解的,我就是个很好的倾听人,不管你想说什么,我都会耐心地听着,需要我帮忙的话,我也能帮忙,不过帮你的忙,我是要收费的。毕竟咱们非亲非故的,我不能免费帮你。” 顾宸说他:“钻进钱堆去了。” “对呀,我就钻进钱堆去了,都说了,你的钱,我最想抢,你的钱,我最想赚。” 顾宸:“……” 他默默地,再次喝他的茶。 喝完一壶茶后,又跑洗手间去。 欧阳卫在外面说他:“你今晚睡不着,可别怪我哈。” 喝了那么多茶,会严重影响睡眠的。 好一会儿,顾宸从洗手间里出来。 他拿起车钥匙,然后掏出钱包,从钱包里抽出了三百块钱,啪一下啪到了欧阳卫的面前,说道:“这是我的茶水费,只有这么多了,我现在不管顾氏集团,不是顾氏集团的老总了,没有钱。” “谢谢你听我唠叨了这么多,改天有空了请你吃饭。” 说着,顾宸扭身就走。 “长风回来了,你要不要去他那里再喝两壶茶?” 欧阳卫不客气地拿起三百块钱,冲着顾宸的背影说道:“你要是早点独立出去,说不定早与白小姐有情人成眷属了。顾宸,你和白小姐走到今天这一步,虽说有你父母的问题,但更多的原因在你的身上。” “你以前对白小姐不够信任,如果你足够信任她,什么事也不会有。如今,你对白小姐也不要逼得太甚,可以尝试着先做回朋友,或许更合适。” 顾宸顿住脚步扭头看着欧阳卫,半晌,他道谢:“谢谢你,欧阳。” “我是喜欢欣赏顾烈这个孩子,不想他为父母的事情操心太过,他还只是个孩子。” 顾宸沉默了片刻,终究是什么都不再说,转身离去。 十年前,在白暖暖离开后,顾宸就知道错在自己,是他对暖暖不够信任,才会伤害她。 这么多年来,他怨怪父母,不过是无法面对自己的错误而已。 用欧阳卫说的,最大的问题是在出在他身上的。 顾宸离开不是知道沐长风回来了,而是母亲再次来电,告诉他,他爸高烧不退,让他回家一趟。 毕竟是父亲,顾宸再冷硬的心肠,还是答应回家一趟。 他忽然觉得自己这样对待父母,撇下顾氏集团不管,其实也是偏激的办法,只会让父母更加的不喜欢暖暖,因为他是为了暖暖而弃顾氏集团和父母不顾。 顾宸想,回家后,与父母敞开心扉长谈一次。 顾宸在一楼遇到了刚回公司的沐长风。 “顾宸?你怎么在这里?你走错门了吧?” 沐长风看到顾宸,打趣了他一句。 顾宸看着意气风发,走路都带风的沐长风,知道沐长风是好事将近,人逢喜事精神爽。 他只有羡慕的份。 “欧阳请我喝茶,我就来了。” 顾宸找了个借口,事实上,他也真的在欧阳卫那里喝了几壶茶,欧阳卫还要收他的茶水费! “在这里遇到你,倒也省我一点事,我和雨晴的婚礼将近,给你备了份请柬。”说着,沐长风又拿出一份请柬,递给顾宸,说道:“伴郎就不请你当了,因为白小姐不当伴娘。” 白暖暖虽然未婚,但她有顾烈这个儿子,她就婉拒了雨晴,不当伴娘。 顾宸笑了笑:“好,我到时候会去观礼的,跟你家雨晴说一声,到时候抛捧花的时候,记得扔给暖暖。” “扔给白小姐,代表下一个结婚的人是白小姐,但白小姐不一定嫁给你呀。” 顾宸:“……” 他是想沾沾沐长风和雨晴的喜气,看看下一对结婚的人会不会是他和暖暖。 沐长风一句话就打击得他失去了信心,只得改口说道:“那还是扔给我吧,我接到了新娘棒花,若是结婚必娶暖暖。” 沐长风笑道:“我不会和雨晴说这样的话,那一天,她抛捧花的时候,你们各凭本事去抢吧。” 他身边几个人都想步入婚姻的礼堂了,婚礼当天,他家雨晴的那束新婚捧花大概率会很抢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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