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开了十几分钟才到一个小山包下。 湘省本来就是丘陵地貌。 除了李文军办公室背后的连绵大山,就是一个一个大大小小的山丘和湖泊。 这个养鸡场修在山坳一块草地上。 一条小溪簌簌而下,在这里形成一个小水潭,然后又往下流。 满山青翠的苍松和蕨类植物。 一栋狭长的砖混平房就是鸡舍了。 许战他们下了车,走进去,发现山坳里什么也没有,要是没有铁网围着,地上还有鸡毛,都看不出来是个养鸡场。 “鸡呢?”有人问。 养鸡场的负责人说:“出去玩了。” 有人喷笑出声:“还出去玩?” “那真是看个毛啊,啥也没有……” “能叫回来让我们看看嘛?” 涂小姐对负责人点了点头。 负责人看了看手表:“好,也到喂食时间了,叫它们回来吧。你们要再早半小时或者晚半小时都看不着了。” 他打开鸡舍的门,拿出一个哨子放在嘴边用力一吹。 尖利的哨声顿时响彻山谷。 涂小姐他们开始往后退,还对其他人说:“大家都往后退一点呢。” 许战他们都莫名其妙:几只鸡而已,又不是豺狼虎豹,还退什么? 然后忽然一只鸡从山上的树林子里冲了下来。 它身后还有无数只鸡,迈着欢快的小步伐飞奔而来。 白的、黄的、黑的、麻色的,各种颜色五花八门。 有些性子急的,直接扇着翅膀从两边的半山腰俯冲滑翔过许战他们头顶,落在地上,冲进鸡舍。 鸡粪鸡毛满天飞。 许战他们下意识就蹲下抱头,身上还是落了不少鸡粪。 涂小姐他们笑眯眯地站在安全距离外,抱着胳膊望着许战他们的狼狈样子,像是在说:跟你们说了,你们不听。 飞了十几分钟,鸡才全部跑进了鸡舍。 “咯咯咯”的声音不绝于耳,安静的山谷瞬间就喧闹起来。 许战他们站起来,拍着身上的各种可疑物体,一脸嫌弃:“这是什么品种,颜色这么杂啊。” “我去,这是战斗机啊。太能飞了。”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鸡还能飞这么远的。” 涂小姐说:“这是本地品种,强壮,抗病能力好,活力好,鸡肉紧实。而且早上喂一顿之后,白天都是在山里找虫子和野果子吃。粤省人叫这种走地鸡,北方人叫柴鸡,湘省叫土鸡。” 有人问了一句:“鸡不会跑丢吗?” “听说这里还有黄鼠狼什么的。就算你们有钱也架不住它们天天来偷鸡。” 养鸡场的负责人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们一眼,指着那个围栏:“围栏那么高,什么都进不来也出不去。唯一担心的就是老鹰。但是鸡都在树林子里,所以老鹰也抓不到。” 大家才意识到,原来这个养鸡场包括了两个小山头。 光这个围栏就很吓人了。 李文军真太特么豪气了。 “不怕贼吗?” 负责人说:“有监控,而且这个是电网。晚上我会打开。” 许战:“鸡蛋呢?还能憋着回来下?” 养鸡场的负责人叹气:“所以我每天的工作除了放鸡,收鸡,喂鸡,打扫鸡舍,还有就是拿个篮子满山找鸡蛋。而且一般小母鸡把第一个蛋生在哪里,以后每一次都会去那里生,这个要训练的。我们的鸡大部分会把蛋下在鸡舍里。” 许战:“这些鸡吃什么?” 要是涂小姐说用“文军农业”产的稻谷和蓝莓,他就要笑死了。那个成本。 涂小姐说:“他们的伙食很好,吃的都是我们从贵集团买的玉米和稻谷呢。” “噗。” 周围响起没忍住的喷笑声。 许战哭笑不得:这意思是,我们的产品只配给你们的鸡吃? 现在涂小姐不说,他们都知道为什么这里的鸡不用打针喂药了。 养鸡场的鸡容易生病,必须要吃大量的激素,打抗病的针,就是因为养殖密度太大,运动少。 其实跟人一样,每天锻炼,吃的东西健康,底子又好,自然就连感冒也少了。 这个产量肯定没有吃加了激素饲料的鸡高,但是味道肯定会更好。 想想他们吃过了的蓝莓和蜜桔,大家忽然很好奇这个鸡和鸡蛋的味道。 有人问:“哪里可以品尝到贵公司的鸡和鸡蛋呢?” 涂小姐:“酒店的餐厅里有,备注了‘林间鸡’的,都是用我们自己养鸡场的鸡做的。每天限量二十只。因为产量低,还要供应‘文军实业’的内部人员,所以很紧俏。我们今天看到的所有产品,酒店餐厅都有限量供应。建议大家也尝尝我们的水稻做的米饭。” 夕阳照在鸡舍和山林上,暖洋洋的。 负责人已经跑进去喂鸡了。 涂小姐说:“我们差不都走了吧,回去路上还要半小时。” 大家知道她也要下班了,上了车。 迟展望忽然意识到,这个车从下午就一直跟着他们,光算行驶的时间都有一个多小时了。 按时速三十公里算都至少五十公里了。 他问司机:“中间去充电了吗?” 司机说:“不需要,这款车是我们改进后的大马力版。充满电之后最少跑八十公里。如果没有上坡,续航距离还能增加百分之二十。” 许战想想“北方集团”的相似产品,每四十公里就要充电一次。 其实还是“文军实业”的电池好。 这一波人,晚餐都特地点了“林间鸡”做的清蒸鸡,然后都吃得心满意足,食指大动。 鸡皮脆肉紧,香气浓郁,鲜甜美味,连骨头都比外面养的鸡要结实厚重。 米饭好吃,粒粒晶莹有弹性...... 但是也是真的贵。 一顿饭吃下来平均一人近一百块。 外面的猪肉才十几块一斤。 好肉疼。 大家意犹未尽,吃过饭又聚在那棵蜜桔树下讨论。 今晚上大家对这个蜜桔树就完全没有昨天的激动感觉了,都坐在树下老老实实喝菊花茶,总结下午看到的东西。 讨论来,讨论去。 其实用四个字就可以总结早就这些奇迹的原因,那就是“有钱、任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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