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漱玉摇头:“听不懂。” 她发现自己完全听不懂,更别说转述了。 李文军抱着胳膊说:“为什么对这个这么感兴趣?” 李漱玉从小到大只对两件事情这么感兴趣过,一个是画画,一个是演电影。 如果能培养出第三个兴趣,就最好不过了。 李漱玉忽然就红了脸,娇嗔说了一句:“没有。” 然后就跑了。 李文军有点莫名其妙,也想不明白,晚上回去跟顾展颜说了说。 顾展颜呆了呆,心想:这孩子不会是喜欢上董庆军了吧。不然怎么那么上心。 她脑海里浮现出董庆军平时不着调的样子和秦红玲给他介绍女朋友被气得要哭的事情,心惊肉跳。 虽然她相信老天从来都是“不拘一格降人材”,对人外貌没有执念,可还是无法接受董庆军这样的人,成为她捧在手心里养大公主的终身伴侣。 顾展颜没头没脑地说:“还是要让孩子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 “文军新城”再强,暂时还是比不上国际化大都市的。 如果她不是从海城那种大城市来的,见过无数优秀的男人,当年说不定就会接受陈子琛这样的人了。 ----- 唐兆年帮李漱玉联系了米字国和漂亮国的几个表演学院。 最后李漱玉选了漂亮国,因为漂亮国有所有演员的梦想殿堂,奥斯卡。 有杨守拙帮忙,李文军又有港城大鳄的身份,年底前,她的所有出国手续应该都办好了。 开了春,李漱玉就会开始她的留学生涯。 唐兆年和杨守拙今年过来过年。 四个人难得又聚在一起喝茶。 陶光明说起李漱玉的事情直摇头叹息:“这混蛋费了那么大的力气,想要留住孩子,结果还是跑了。” 他觉得能接受李漱玉离开的最远距离就是东北,大不了新疆。 漂洋过海的,就有点太远了。 唐兆年说:“老话说,‘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家贫走他乡,祖望留原籍。’我们四个人都应了。” 家里没权没势,或者父母不打算扶持自己,就去经商,比如陶光明。 家里世代在官场且位高权重能铺路,起点高,就入仕,比如杨守拙。 故乡贫困动乱,只能远走他乡谋生,比如唐兆年。 家乡富足平安就在家乡发展比如孔予祯。 然后大家都望向了李文军。 那李文军…… 唐兆年叹息:“是的,是的,只有这个仆街反着来的。这混蛋不但留在了原籍,还把自己变成了最强的人。最搞笑的是,他这么强,女儿却远走他乡。全部都不符合常理。” 李文军笑了笑:“我觉得挺好的。放心,她会回来的。” 陶光明翻了个白眼:“你做梦吧。” 李文军心里明明很清楚,多少人出去就不回来了。 他肯定只是习惯了掌控一切,忽然遇见了自己不能掌控的事情,一时接受不了,自欺欺人而已。 李文军说:“其实每个人都是这样,用前半生尽力从出生的地方逃离,又用后半生来拼命回来。就跟洄流产卵的鲑鱼一样。就算暂别故乡,最后也还是要回去。老唐和老季不都是这样么。” 唐兆年和杨守拙的表情就凝重了起来。 陶光明冷哼了一声:“说的好像你逃离过一样。你不是一直都待在这山沟里吗?”biqubao.com 李文军笑了笑,没出声。 前一世,他用十年来逃离,结果发现回不来了,只能一直漂泊,然后再用这一辈子来回归。 他不是不遵从曲线,而是弧度比别人更大,更长。 李文军又说:“我挺喜欢李漱玉这孩子的个性,有主见,认准目标就去实现。我的孩子不能太老实,太无趣。不能没有狼性。不然以后怎么接手我这么庞大的帝国。” 陶光明他们三个交换了一下眼神。 李文军一共就两个继承人,李漱玉已经跑了。 还有一个李谨言,看着温和,善良,还不喜欢说话。 那性子跟李文军说的狼性,实在相差太远。 要非要说有狼性,那就是李慎行了。 可李慎行那小子又实在是太不爱学习了,情商不高,智商也不见得多超群,明显不具备执掌这么大企业的潜质。 一想起这事,杨守拙就肝疼。 他家的那个小公主,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总觉得李慎行什么都好。 真是要把他逼疯了。 还好他还练了一个副本。 儿子才五岁,努力一下,大不了送到军队里去摸爬滚打几年,总能培养成才的。 说到这个孩子的狼性,唐兆年也很头痛。 他总觉得他那个臭小子,光长了一副好看的脸,没有半点能力。 虽然唐培之上次绊倒歹徒后信心爆棚,可是并没有什么卵用。 最近练对打,他在格斗课上天天被打得到处青肿,哭着回来。 第二天季青烟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哄着他再去。 激得唐兆年总想拿砍刀冲到格斗训练馆里,教训一下那些小子。 然后被季青烟骂了一句“神经病,小孩子练对打,你也要去砍人,你能保护他到什么时候”,才不得不按捺住自己。 这样柔弱的孩子,怎么能当他这个大佬的继承人呢?! 别说他那些酒店商场夜总会的生意,就说电影公司,那不都是要黑白通吃,上得了台面上不了台面的事都要能做,才经营得下去吗? 难道要他的小公主来当女大佬吗…… 陶光明自己就没有狼性,所以也不指望他们家陶然和陶秋天有什么狼性了。 他只想他们身上的“猪性”少一点。 陶然这两年越来越胖,现在简直像个小球。 陶秋天倒是不胖,就是太白净秀气了,学跳舞之后更加像个女孩子。 走路都是外八字,昂着头,像个骄傲的小天鹅。 让他看得拳头都硬了。 他决定从明天开始,以身作则,早上带着陶然和陶秋天跑步。 李文军看大家脸色都不好,笑了笑:“不用这么担忧,儿孙自有儿孙福。我妈以前还觉得我可能养活不了我自己呢。” 唐兆年想想自己小时候,说:“也是啊。” 李文军说:“好了,不说这些了,我们要去办一件大事。各位都要出力。回来我就要送点点去漂亮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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