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钟瀚文跟别人打架每一次都不是单方面的原因,可是那些家长见孩子吃了亏,嘴里就说得很难听。 “哎呦,是不是律师的孩子就可以随便打人啊。反正打伤了别人也有爸爸帮忙辩护。” “可不是嘛,简直就无法无天了。” 最近一次更是气得对方家长都要报警。 钟振华百口莫辩,委屈的同时也挺头疼的,忍不住在李文军面前诉苦好几次了。 主要是李漱玉和李谨言都很省心,所以他想让李文军帮忙跟钟瀚文聊聊。 李文军知道聊个一次两次就能让孩子彻底改观,那是电视剧和鸡汤文里才有的情景。 这个年纪的孩子,就是在不断试错,不断闯祸,跌跌撞撞中长大的。 你不让他去尝试,那就是剥夺了他认识这个世界的权利。 不过钟瀚文长大以后是他律师团的主干,可不能让他跑偏了。 钟瀚文早对李文军的办公室感兴趣了,每次来都想溜进来看看,每次都被钟振华死死按着才没得逞。 这会儿他刚进来坐下,就把那个调节落地玻璃窗的遥控器攥在手里,按了几十下了。 李文军看得脑门子疼,暗暗叹气:这孩子怎么跟长大了以后相差那么远呢。 长大以后成熟稳重得像个菩萨。 钟振华的拳头攥了又攥。要不是看着他们是在李文军办公室里不好发火,他早就开揍了。 李文军拿了一盘子各种口味的辣条放在桌上,终于把钟瀚文的注意力吸引了过来。 这是张莉莉他们在李文军授意下研发的新零食,推广后销量还可以,但是没有后面那么火爆,毕竟现在网络也没有后面那么发达。 钟瀚文毫不客气,一边吃一边问:“李叔,你叫我来干嘛?” 李文军说:“没什么,就是聊聊。让你试吃一下这个新产品。” 钟瀚文咧嘴笑:“挺好的,还有吗,多给我一点,我带回去吃。” 钟振华瞪了一眼。 钟瀚文噘嘴,不出声了。 李文军说:“听说你最近差点把警察都招来了?” 钟瀚文:“是。那小子太可恶,总作弄我同桌,前天他把我同桌的椅子抽了,害我同桌摔了一跤,我就打了他一顿。” 哦,你小子原来是正义的使者。 你果然没有让我失望。 这就很好办了。 李文军一脸郑重,点头:“你很棒,会打抱不平,不愧是我李文军最得力干将的儿子。” 钟振华惊悚万分:不是吧。我叫你来劝他,你给我火上浇油。 钟瀚文一脸兴奋,小脸红扑扑的:“对吧。李叔,你跟他们果然不一样。其他大人都只会骂我。那些熊孩子可不就是该打吗?上次那个,放学路上抢了小学一个孩子的零食,我才揍他的。他还诬陷我说,是我想抢他零食。你看看他多坏,该不该打。打他都是有理由的!!” 李文军又说:“不过呢。你有没有想过。要是把人打伤了,警察和法院可不会因为你是帮别人就从轻判刑哦。” 钟瀚文说:“那不是有个正当防卫吗?我听我爸说过。我这个是正当防卫。” 钟振华更惊悚了:“我去,你个臭小子你打人还跟我讲法律,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你这种是正当防卫了。你这种就是打架斗殴。” 钟瀚文:“不对,如果能确定自己或身边的人安全受到威胁,就可以反击。欺负我同桌那孩子经常把我同桌拉到角落里揍。他就是威胁到我同桌的安全了。” 钟振华说:“就算威胁到生命安全,也只能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时候作出反应,过后不行。” 钟瀚文:“没错啊,我就是在他抽掉凳子导致我同桌摔倒的时候,打他的。我不能确认他当时会不会继续伤害我的同桌。我后来问了医生,抽掉凳子这个行为可能导致我同桌尾椎受伤终身残废,如果头部受伤严重,还可能导致死亡。这不就是威胁生命安全吗。” 钟振华忽然觉得自己词穷了。 他竟然在一个熊孩子面前觉得自己说不清楚道理了。 脑袋瓜子“嗡嗡”的。 李文军看得津津有味,笑得可开心了,这会看钟振华说不下去,才出声:“啊,我觉得你们两个说的都有道理。” 钟振华脸皱成一团:和稀泥也不是你这么和的吧。 李文军朝他递了个眼色,然后起身从后面的书柜里拿了一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说:“这个是1986年,你爸爸的老师和很多中国法律前辈一起制定的中国第一部民法。你回去好好研究一下,关于正当防卫的部分。你要是觉得还不明白,可以叫你爸爸给你找一些国内外的案例和国外法律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条例。然后跟你爸爸讨论一下。等你们讨论出结果再来告诉我。” 钟瀚文接过了书,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又说不上来到底哪里不对。 李文军又说:“这本书就送给你了,你好好研究。以后你遇见了任何问题,想用法律解决问题,就可以直接引用上面的条例。比你这样说要有说服力多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脑子:“能用这个就解决所有问题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我最佩服这样的人。” 李文军在孩子和所有员工心里,都是像神一样的存在。 钟瀚文听他这么说,兴奋得点头:“好。” 钟振华松了一口气,走的时候悄悄冲李文军竖了竖大拇指。 熊孩子的精力旺盛,只是需要一个合适的事情来转移一下。 钟振华过了几日还专门来跟李文军道谢,说钟瀚文现在跟人家动手的次数少了,发生冲突都是先进行法律科普。 专挑判刑重的案例说,有时候还要形容一下死刑的恐怖和监狱的残酷。 大部分孩子听他说了两句之后就被吓哭了,哪还敢乱蹦跶,见到钟瀚文都是贴着墙绕着走。 也有那不信邪的,最后还是要打一架才能了事。 钟瀚文十战,九胜一平。 虽然不算是完全解决问题,但是终归是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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