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美洲黄金大亨正文卷第五百四十九章:美利坚全权特使洪名香的带着标营杀红了眼,凭借一腔热血,竟将疲惫不堪的英军海军陆战队短暂地赶下沙角炮台。 只是上天没有眷顾他们,法军见英军陆战队久攻炮台不下,遂派遣援兵登陆上岸,支援英军。 “军门!法夷也上来了!弟兄们为您断后,您撤吧!广东水师不能没有您!只要您在,广东水师就在!” 水师提督标营的营官见法军如同潮水一般涌上沙角炮台,心知沙角炮台失守只是时间问题,他单膝跪地,眼含热泪,恳求洪名香撤下炮台,他愿意断后。 洪名香支起身,环视沙角炮台上的两百余名忠心耿耿的血性男儿,露出欣慰的笑容:“老夫戎马一生,有兵如尔等,足慰平生。” “愿同军门赴死!” 两百余名标营残兵发出震天动地的喊声。 望着眼前眼前慷慨赴死的标兵,望着残破的沙角炮台,望着遍地的水兵尸体,洪名香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仰天长啸,质问老天道:“啊!为什么啊!为什么啊!关军门!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16年前,咱们的炮够不着英军的军舰,只有挨打的份,虎门炮台守不住,我认了! 今天,咱们有最好的炮,英舰尽在我大炮射程之内,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炮台还是守不住啊?!” 一众标兵们亦是声泪俱下,泣不成声,他们和洪名香一样不甘心,为什么,为什么一个虎门炮台就是他娘的守不住?! 十几年前他们还能拿器不如人搪塞,安慰自己? 现在他们的炮比英军还先进,弹药管够,结果还是没能够守住虎门炮台。 对啊,为什么守不住虎门炮台?这是两任广东水师提督死前的不甘。 洪名香抚摸着余温尚存的萨克拉门炮,叹道:“多好的炮啊,多好的炮台啊!老天爷凭什么让我败得这么惨?!败得这么窝囊?!败得我心头滴血?!” “洪军门!” 督标营的残兵们相拥而泣,没人愿意败得这么惨,败得这么窝囊,为什么明明不会输的仗,结果还是输了。 洪名香拾起衣袖抹了抹沟壑纵横,满是沧桑的老脸,对标营营官交代道:“你说得对,要给咱们广东水师留个种,往后这炮台,还要有人守。 你们走吧,发号旗让康参将从大角炮台撤下来,你们不要回广州城,去香山港找梁侍郎,广州的残局,只有梁侍郎能收拾了!你们暂听梁侍郎指挥。” “军门不走!我们就不走!” 众标兵们语气决绝。 “这是我最后一道军令!难道你们还要抗命?!让我死不瞑目吗?!”洪名香沉声喝道。 “虎门炮台是我毕生的心血积蓄,也是关军门的毕生心血,当初关军门便是在此处殉国。我就算是死,我也想死在这里。” 营官无奈,只能让一些尚未负伤,年纪尚轻的标兵带着洪名香的遗命撤下炮台,自己带领剩下的标营兄弟追随在洪名香左右,准备最后一战。 一阵惊雷响起,沙角炮台大雨如注,狂风呼啸,怒涛卷浪。 雨幕中,英法联军再次提枪冲上沙角炮台。 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洪名香淡然一笑,执刀指挥起人生最后一战。 “预备!放!” 103支步枪枪口朝雨幕中的英法联军喷射出炙热的金属弹丸,数十名英法联军应声倒下。 一阵排枪过后,沙角炮台上的余勇同人数三四倍于己的英法联军绞杀成一团。 “要活口!” 史彬斯少将在望远镜中看到了洪名香苍老熟悉的身影,下令抓活的。 只是为时已晚,等到史彬斯和孟托班赶到沙角炮台,沙角炮台上的广东水师孤忠余勇已全部殉国。 洪名香跪在炮台上,宛如一尊死不瞑目的雕塑,他的两只手仅仅握住刀柄,刀下则是一名将军刀刺入洪名香胸膛的英军上尉。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这位年逾古稀的老将仍旧拼尽全力,奋勇杀敌。 英法联军的官兵们伫立在雨中,对这位发辫斑白,战袍上浸满鲜血的老将肃然起敬。 史彬斯和孟托班不由自主地向这位已故的老将行了个军礼。 他们无法否认,洪名香虽然输了,但在这场战斗中表现出了无与伦比的勇气和坚韧,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军人。 “摧毁炮台,但不要毁坏这位海军将军的尸体。” 这是史彬斯离开炮台前下的最后一道命令。 “为了打退广东海军的舰队,拿下虎门炮台,我们已经付出了不小的伤亡。” 回到战舰上的孟托班忧心忡忡。 经过整整一天的鏖战,英法联军的损失也不小,海战中,英军损失了一艘珍珠号巡洋舰,一艘梭子鱼号炮艇,天马座号和加尔各答号重伤。 海战中英军总计损失兵员216人,为了拿下沙角炮台和大角炮台,英军海军陆战队又合计付出了185阵亡的代价,法军伤亡虽轻,但也损失了37人。 英军不是第一次攻打广州了,但这一次攻打广州付出的伤亡是最大的,是第一次有战列舰被清军直接击沉。 要知道第一次对华贸易战争整场战争下来英军伤亡不过523人,当时英军一路从大角沙角炮台,打到虎门镇,再打到广州内河,死亡人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有少数士兵受了点轻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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