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都找完了,这个部落没有多少粮食,但是有很多这种奇怪的东西。” 在矿区一百多里的地方,一个部落正燃烧着熊熊烈火。 一个健壮的大胡子男人坐在一块石头上,撕咬着手上的烤肉。 “去抓个人来问问。”他丢掉吃完剩下的骨头,把手随意在一边一个尸体的兽皮衣上擦了擦,带着手下向一边走去。 很快一个护着一群孩子的男子出现在他的面前。 “你们这个部落的食物呢?”大胡子问道。 这个部落的人明显一看就是能天天吃饱饭的,但是他们却找不到多少粮食。 “哼,呸!”那地上的男子吐了口唾沫,然后爬起来向着大胡子冲去,大胡子的手下挡在前面,挥舞着木棒,却被这个男子用手里的柴刀瞬间就砍翻了几个。 那大胡子没有想到这男子的武器如此锋利,趁着男子力竭的时候用手里的木矛一下刺穿了他的大腿。 男子一手拿住木矛,一手丢出柴刀又砍中一个敌人的咽喉,然后用蹩脚的大唐话骂了一句:“撒币!” “撒币?”大胡子一脚踢在他的胸口,将他踢倒在地上,然后摇了摇头说道:“虽然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但是肯定不是什么好话。” 他走上前两步抓起男子的头发,让他把头抬起来:“现在你的武器是我的了,你最好老实告诉我你们的粮食在哪里?不然的话……” 他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你们的部落孩子还有好几个,也够我们吃两天了。” “你们……”男子双目之中全是愤怒,却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说道:“那些袋子里面的小白色颗粒就是粮食,叫做大米,只是要用特殊的方法做出来才好吃。” “特殊的方法?”大胡子把他头发放下,给他拉了起来:“那就做做看,我们从那么远的地方过来,要是吃不饱……” 他说着自己走过去把地上的柴刀捡起来看了看,用一根树藤挂在自己腰间,又看向那些被集中在一起的部落小孩。 男子无奈,叫了几声,喊来几个人帮忙,用部落仅有的两口铁锅开始煮米饭。 很快,米饭的香味就开始飘散出来。 “好了,可以吃了!”男子揭开锅盖,然后一脚就被大胡子踢到一边,他也不用什么工具,甚至不怎么怕烫,直接用手在里面抓了一团饭,略微吹了吹就塞进嘴里。biqubao.com 软软糯糯的米饭他虽然是第一次吃,却觉得这味道还不错。 而且吃进肚子里面,肚子感觉相当的舒服,确定了这确实是食物以后,他把自己的人全都叫了过来。 一群人开始围着两口锅大吃了起来,很快连锅底的锅巴都被这一群人给抠了个干净。 “不错,这东西好吃,看起来还挺好存放。”他对着那个男子问道:“哪里来的?” 那男子愤愤地说道:“我可以告诉你,但是相信我,你去以后一定会后悔的。” “哈哈哈哈!”大胡子站起来大笑,他手下的人也跟着大笑起来。 他蹲下去拧着那男子的脖子,把他提了起来说道: “我们,是这片大陆最强大的部落野狗部落,知道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吗?因为我们就像这片草原上的野狗一样,是最强大的存在,一切被我们盯上的猎物最后都会被我们撕咬成碎片。” 说完他和丢破布口袋一样把男子丢在一边:“男的和老人全部杀掉,带走女人孩子还有所有的食物,哦,还有这两口叫做锅的东西。” “然后通知长老,在北方有一个叫做矿区的部落,有大量的粮食!” “哦,哦,哦,粮食,粮食!” “粮食,粮食!” 野狗部落的人一边屠杀着这个小部落的男人,一边高呼着。 他们来自澳洲的东部,是东部最强大的部落,用了二十多年时间,他们把东部所有的部落都吞并了。 就像这样男人和老人杀掉,女人和小孩留下。 二十多年时间,部落人口已经达到了二十多万,而他们的酋长还不满足,终于把目光放到西边。 由他们部落最强大的鬣狗长老带队,整整超过一万多的大军一路上遇见的所有部落都被他们摧枯拉朽的击垮。 现在出现在这里的只不过是一个前锋小队,他们不到三百人就灭了这个接近五百人的部落。 从这里知道在北方有一个叫做矿区的奇怪部落,居然要附近的部落给他们挖石头就给吃的,而且给的就是那种叫做大米的奇怪食物。 既然附近所有的部落都在给矿区挖石头换大米,那么说明矿区一定有很多很多这种叫做大米的东西。 在他们看来,一个部落最重要的只有三件东西,人、食物和武器。 矿区有那么多食物,但是除了去帮助他们挖矿的人,居然只有几千人,这不是和小孩子手上拿着黄金过闹市一样诱人吗? “所以这个矿区,就是北方最强大的部落吗?”鬣狗长老听完大胡子的汇报以后问道。 “最强大不见得,但是最富有是肯定的,听说他们这种叫做大米的东西不知道哪里来的,多的数都数不清,不管那么多部落帮他们挖了多少石头,他们都有足够的大米用来交换。” 大胡子什么都说了,只是他自己藏起来的那把柴刀没有告诉鬣狗,这样下一次部落的比武大会有了那样的武器,他就有很大的可能胜出,然后成为新的部落长老。 “那我们就去会会这个矿区部落。”鬣狗不相信有什么部落可以抵御他们的进攻。 所有那大量的大米,已经被他视为了囊中之物,而且虽然没有吃过大米,但是他判断出这应该是用某种植物种植出来的,他们部落就有自己种的果树。 所以如果再能得到这种大米的种子和种植的办法,以后野狗部落就再也不会缺少粮食吃了。 到现在为止,他还不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也不知道在不久以后,唐平会满足他的这个“愿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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