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大家睡的倒是挺好的,十个小时的飞行还是蛮累的。 第二天一早,老崔老杜几个人都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他们住的五星级酒店当然都有健身房,几个人起来以后直接就跑到健身房去了。 等他们锻炼回来洗了个澡,唐平才打着哈欠带着孩子起床。 “老崔,你们这么早起来真的不会困吗?”苟少群好奇的问道,他平时的作息是晚上2点左右睡,早上10点左右起。 所以对于老崔他们6到7点就要起来锻炼,感觉到非常的不可思议。 “苟公子要不要试着和我们练一段时间?保证到时候你白天都是精神百倍的!” “不要了!”苟少群摇了摇头,没有必要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下楼去餐厅吃自助餐,苟少群刚给自己拿了两个面包,旁边一个女子就向他倒了过来。 他手忙脚乱的丢下面包把对方扶住。 那女子身材高挑、面容姣好,而且一看就是精心打扮过的,看着苟少群说道:“你……是华国人吧?” 她说的就是华国语。 苟少群点了点头,这时绿依在旁边问道:“没事吧?” 那女子站直了身子,尴尬的说道:“不好意思,我的高跟鞋刚才突然坏了,没有撞到你吧?” “没有,没有。”苟少群向下看了一眼,发现入眼的全是腿,赶紧收回目光。 “你也是来旅游的吗?”那女子倒是毫无所觉:“很难得在这里遇见中国游客啊。” “对,我们昨天才从西安过来的。”苟少群老实的回答道。 “昨天?我也是啊,那我们应该是同一个航班啊,好像没有看见你啊。” “啊……哈哈,可能是我比较大众脸吧。”苟少群笑了笑然后说道:“我和朋友一起来的,如果没事我就过去了。” “好吧。”那女子表现得有些遗憾:“本来还打算请你喝一杯这里免费的咖啡。” 说完再次对苟少群道谢以后就离开了。 苟少群端着自己的食物,来到唐平他们占的那一桌,回头看了看,发现那女子已经离开了。 “哟,狗大少,这大早上的,就有艳遇了啊!”李杉开着玩笑说道。 “可不是嘛!”唐平也笑着说道:“刚才那妹子,啧啧啧,全是腿啊!” 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手机递了过去,屏幕上写着:“她刚才好像在你身上放了个东西。” 这可不是唐平发现的,是刚才绿依敏锐地发现,那个女的在靠近苟少群之前,故意把高跟鞋的鞋跟卡在一个桌角处,自己给它用力弄得要断开了,才靠近的苟少群。 然后她看那女子倒向苟少群的时候还以为要对他不利,手上拿着切牛排的刀离苟少群不过两三步的距离,发现没有危险以后,才打了个招呼离开。 不过她也看见那个女子在倒进苟少群怀里的时候,趁着双手扶着他肩膀的时候,把一个小东西丢进了他衣服胸口的兜里面。 “没办法,谁叫哥长得比你们都帅呢?”看了手机屏幕上的字,苟少群一边笑着说道,一边也在自己的手机上给唐平发了个消息:“是什么东西?” 唐平在屏幕上打字:“不知道,可能是窃听器,也可能是定位仪。狗大少你装成渣男试试,她既然要用美人计,肯定还会找过来的。” 然后唐平一边开口说道:“那你怎么不留下对方的联系方式?” “这……平哥儿,你也知道,我刚刚才从一段感情之中走出来,要是这么快就投入到一段新的感情里面,是不是显得我太渣了一点?”苟少群已经进入了自己的演技模式,声情并茂地说道。 “你本来就渣啊!”李杉充满默契地配合他说道:“你要不渣,你为什么会刚和前任分手,就一晚上看你前前任的结婚电子请帖一百多遍?” “怎么可能?我就看了两遍!” “狗大少,你就是做这一行的,你居然不知道电子请帖是可以看到访客记录的吗?而且是可以精确到几点几分,看了几次?” “你的前前任把你的访客记录都发到我老婆她们的闺蜜群里面了。” 李杉说话的时候,唐平又打字在屏幕上给大家看: “不知道是偶然遇见还是专门冲我们来的,一会狗大少回房间把这衣服换掉,我想她如果真是冲我们来的,还会再找机会找上你的。” 几人都点了点头,狗大少还在自己的戏里面没有出来: “那我看他的电子请帖怎么就渣了?我只不过想给每个我认识的女孩子一个家,她既然要成家了,我当然得看看有没有比我能给她的更好。” “行了行了。”唐平说道:“我们今天还要去吉萨金字塔区游玩,我看旅游攻略上说那边风沙挺大的,大家都先回房间换一套衣服再出来吧。” “好。”苟少群笑着说道:“我这次专门准备了我们的团服,大家一会都换好团服出来吧。” 几人后面就随意聊着天,仿佛苟少群上衣口袋里的东西不存在一般。 吃完以后又回房间换上了苟少群准备的团服。 “你这衣服也太傻了吧?”唐平指了指胸前几个大字:“伐木累!” “哪里傻了?咱们不是伐木累吗?”苟少群得意地说道:“最关键是每个人背后的字。” 顾望平跑到后面,看了看每个人背后的字。 “玩,重,出……出来玩最重要的就是要开心哈哈!” “哈哈,咱们平儿说得对!”苟少群抱起顾望平,那个“平”“儿”两个字咬得特别重,一定就是借机占唐平的便宜。 苟少群早早就包了一台中巴,所有人都上车向着目的地而去。 金字塔这种建筑,他们从大唐来的自然是第一次见,听导游介绍说这都是比大唐还要提前3000多年建成的,也不由得感叹这确实很伟大的建筑。 然后众人也是少不了拍照打开的。 就在这个时候,苟少群背后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先生,可以帮忙拍张照片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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