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琛则一边给嘴巴扇风,一边吐槽:“我都被烫着了,你还在笑?!再说了,我被烫,也要怪你!” “怪我?” “把粥熬得这么香干嘛,害得我迫不及待!” 简琛这表面埋怨,实则夸奖的做法,让盛嘉艺很受用。 暗暗满意之余,她还将一盘包子,推到简琛面前,并说:“别说我不管你,给,先吃包子吧。” “不要,我只想喝粥。” “怎么还挑食了呢?” “这不是挑食,我只是不想辜负你一大早就起来准备的心意。” 简琛的体谅,让盛嘉艺欣慰。 这一瞬间,早起的辛苦已经不值一提了。 可简琛实在固执,不管盛嘉艺如何劝,他就是不吃别的东西。 而等粥变凉的过程,又很枯燥。 没办法,简琛就拿出手机,边看边等。 结果……他就看入了神。 白粥变到常温,也不见他吃。 这让盛嘉艺忍不住吐槽:“谁说的,不想辜负我一早起来的准备?” 简琛从手机上面抬起眸子,并解释说:“我看到一条比较有趣的新闻,你也看看。” “不要,我要好好吃饭。” “这新闻是与何天有关的。” 盛嘉艺一听这话,就改变主意了。 她伸手拿过手机,发现简琛刚刚在看新闻。 而这个新闻内容…… “是介绍智能种花的?” “是啊,而且介绍得很详细呢。” “这么好的东西,的确应该报道出来,被大家知道。可是……那也不需要花费这么多时间来看吧?” 盛嘉艺从接过手机,到看完,最多就用了三分钟。 可简琛刚刚,最起码看了有十三分钟! 对此,简琛解释说:“新闻上面介绍说,何天已经找了多家机构合作,一起推广。我好奇,就查了查,何天都找了哪些机构。” 听简琛这样一说,盛嘉艺也好奇起来,她还顺着简琛的话,问道:“有哪些机构?” “四五家公益机构。” 这个…… 盛嘉艺以为何天会找商业性介质的机构,毕竟何天是商人,智能种花是产品,以此获利很正常。 可是找公益机构……这还怎么赚钱? 盛嘉艺对简琛,说出自己的不理解。 简琛倒是很清楚何天这样做的动机,便对老婆解释道:“你可以理解为,何天是在打广告。” “打广告?这样的打广告方式,能有什么效果。” “当然有效果,嗯……你可能会觉得,这种广告,与你从电视里看到的,和手机里接收到的,不一样,那是因为何天换了赛道,他要帮产品摆脱娱乐性质,并将其打造成抚慰人心的好伙伴。” 经过简琛这样的解释,盛嘉艺倒是有些理解了。 而简琛,还在继续说道:“他现在将产品免费送给学校、孤儿院、养老院,看着很浪费钱,实则,他是在铺路。等产品定位一确定,就会有机构主动来找何天采买的,而且是大批量采买。随着影响力越来越大,普通人会潜移默化地接受产品,并愿意自掏腰包,买来体验。” 简琛是越说,越佩服何天的眼光和气魄。 想当初,简琛之所以拒绝何天拍摄情侣拍广告的请求,多少也是因为产品没什么名气,接受度也不高,就算是拍了,也不是双赢的局面,而是小陶用自身名气来换取关注度。 而如今,何天已经不需要那么直接的宣传方式了。 人家选了一条更高级,影响力更广的办法! 而简琛,只能坐在这里感慨、佩服。 简琛在这边默默惆怅,盛嘉艺也是如此。 不过,他们二人惆怅的,不是一个东西。 盛嘉艺张口就说:“不管怎样,这么好的产品,就是应该推广出去。” “嗯,的确。” “我也真的很好奇,未来,他们公司又能提供什么好玩的新品。” “也不用好奇太久,我听说,下一批新品已经在路上了。” 盛嘉艺本来就是随便一说,可没想到,人家直接付诸行动! 就这行动力,他不成功,谁成功? 盛嘉艺赞叹之后,便跃跃欲试地说:“等新产品面世,我一定要去尝试尝试!” 看着盛嘉艺闪闪发亮的眼眸,简琛突然有了个主意。 只听他说:“如果你对新科技产品感兴趣的话,我也可以筹备一家科技公司,让他们专门发明你会喜欢的小玩意。” 盛嘉艺的确感兴趣,但是……也没必要因此就开一家公司吧! 那也太任性了! 盛嘉艺并不看好这个想法,直接否定道:“算了,大家跑道不同,你就别硬挤进去了。” 妻子的否定,让简琛总感觉自己被嫌弃了。 之后,他有些郁闷地弯着腰,对盛嘉艺的肚子说:“宝宝以后长大了,做一个发明家吧,研究好玩的东西,给妈妈玩。” 简琛的话,逗笑了盛嘉艺,她还抗议道:“干嘛把我说得那么贪玩?” “这不是贪玩,而是有好奇心。如果你不喜欢这样的评价……那宝宝,你就发明些好玩的,给爸爸玩。” 真是越说越离谱了! 不过…… 盛嘉艺倒是很好奇,宝宝未来,会从事怎样的工作。 而不管宝宝做什么工作,盛嘉艺都希望这个孩子能够快乐…… 想到未来,盛嘉艺不由想入了神。 最后,简琛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并催道:“还不吃饭,粥都凉了。” 盛嘉艺回过神来,然后发现,她对面的简琛已经在享用早饭了,而且还吃得香喷喷。 而盛嘉艺呢? 与简琛角色对调,反而变成被人催着吃饭的那一位了。 这个结果,让盛嘉艺无奈地摇头。 之后,也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不得不说,与心爱的人一起吃饭,就是很心安。 盛嘉艺还一不小心,就吃多了一些。 而吃多也没关系。 等一下,盛嘉艺就去花园,对着那盆智能植物,说说话。 在盛嘉艺的精心照料下,那盆植物长得十分茂盛。 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开花了。 盛嘉艺真的很期待,花开的那一天! 与此同时,疗养院内—— 白莉吃过饭,正在花园里散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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