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琛可无心理会她什么情绪,此刻,简琛的眼中,只有盛嘉艺。 他一错不错地盯着盛嘉艺,说话的语气,十分认真:“别冲动做决定,你再考虑考虑,其实我最近也在筹备这类的公司!” 面对这明目张胆的挖墙脚行为,苏小艾实在忍不下去了,张口就要痛击对方的无耻行径。 然而,盛嘉艺却根本没给苏小艾这个机会,她自己就拒绝道:“既然还在策划,不就说明没有着手?那我要等很久的。” “的确是需要点时间……但是你刚开始做,不可能立刻就变成大博主,你可以慢慢做着,我呢,就加快速度,快点把公司办起来!” “你还是慢慢筹备吧,小艾这边,给了我很多帮助,请来的老师也很专业,我信得过她。” 信得过…… 这话的潜台词,不就是信不过简琛了? 简琛好伤心! 这下,他没再游说,反而沉默下来。 苏小艾可是得意的不行! 她忍不住坐直了身体,提高了嗓门,用略带炫耀的声音,说:“大家可都看到了,是嘉艺主动想与我签约,我可没有任何的花言巧语哦。某人日后,可别因为这点事来找我的麻烦!” 被苏小艾提起的某人,正一脸吃瘪的模样,都懒得搭理她。 苏小艾却主动对简琛说:“你也不用不爽,当初小陶被你签了去,已经是捡了宝贝,这好事,总不能次次都落到你头上。” 听苏小艾提起小陶,时秋秋便多问了一句:“今天怎么没叫上小陶呢?” 这个问题,盛嘉艺可以帮忙回答:“她已经进组拍摄,因为是刚刚进组,不好请假的。” 原来是这样。 时秋秋轻轻点头。 苏小艾则在旁边补充了一句:“哎,就算小陶来了,也不能安安心心地享用美食,毕竟老板就坐在旁边,多吃一口都会被说!” 说完这话,苏小艾想到什么,她用手臂碰了下盛嘉艺,并狭促道:“幸亏你没签在简琛那,不然以后多吃一口就被念的人,便是你了!” 听到这话的瞬间,盛嘉艺笑不出来了。 眸子轻轻转了圈,她还松了口气。 从这个表情可以看得出来,盛嘉艺在庆幸。 可简琛却被气到够呛,他蹙起眉,就对苏小艾发出抗议:“苏小艾你别胡乱挑拨,博主与明星可不一样!” “行,我不挑拨,我明天就准备资料去,嘉艺,咱们挑个好日子就签约!” “好啊。” 得到盛嘉艺肯定的回应,苏小艾又看向简琛。 那表情,真是不要太嘚瑟! 简琛却没再看她,只低着头,闷闷地吃东西。 看着这些年轻人你来我往的互动,时秋秋和盛厉爵倒是觉得热闹极了。 而在这样的画面之中,专心干饭的简澈,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时秋秋注意道他,便主动,与他聊了两句:“听说,你前阵子办演唱会来着?” 长辈问话,简澈暂时放下筷子,认真答道:“是的,一切还蛮顺利的。” “但是应该很辛苦吧,吃的也不怎么合胃口,对不对?” 简澈露出诧异表情,喃喃问道:“您怎么知道?” “这很难不知道吧,”说话的,是盛嘉艺,她微微抬起下巴,示意简澈看看他面前的盘子,而后戏谑道,“你看你面前的菜,都要被你吃空了。” 简澈担心聊得不对,就会引火烧身,所以他刚才都没有说话,只专注干饭。 却没想到,失态了…… 简澈很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而后说:“抱歉,我平时不这样的,真是因为盛夫人的手艺太好,我没忍住!” 时秋秋可没有追究的意思,她挥挥手,忙说道:“不必这样拘束,你喜欢吃,我很开心,真的。以后可以经常来,阿姨给你准备饭菜。” “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我现在想再填一碗米饭,行吗?” 看着简澈含笑询问的模样,时秋秋也弯起唇。 哎,这些年轻人,真是太可爱了。 时秋秋做出感慨,便让佣人去盛米饭。 万娇娇就坐在简澈的对面,她看着此刻笑容憨憨的简澈,再联想着舞台上,光芒万丈的他…… 万娇娇突然产生一种割裂感。 不过说起舞台,万娇娇倒是想到桩趣事,然后与简澈分享:“你这次的海外演唱会,影响力很大,我有同事,专门出国去现场采访呢。结果回来的时候,嗓子是哑的,因为现场太嗨了,他一直在互动,嗓子就喊哑了!” 简澈的舞台影响力,真的很牛,只要看过他的演唱会,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折服。 嗓子喊到哑,很正常,还有人因为太过用力挥舞荧光棒,手臂酸痛到抬不起来呢。 简澈也是用心做好每一场演唱会,因为用心,在听到别人夸赞舞台的时候,他会开心地说:“为了呈现出最好的状态,我的团队克服不少困难,他们真的很棒,也特别辛苦。只可惜,后面的演唱会因为不可抗力而取消了,不然的话,一定能为环球演唱会画下完美的句号。” 简澈是真的很惋惜,他和团队为了最后那场演唱会,还特意设计了一个很有心意的环节。 结果,这个环节只能无限期被搁置了。 想到这些,简澈忍不住露出惋惜的表情。 万娇娇见状,便主动宽慰着:“有遗憾,才会有期待,相信在你未来的演唱会上,曾经的缺憾,都会成为圆满。” 简澈的心,因为万娇娇的这句宽慰而暖暖的。他还抬头看着万娇娇,笑着说:“不愧是万记者,说话太暖人心了,这杯酒,我来敬你!” 说着,简澈端起面前的杯子。 苏小艾看着那紫红色的液体,直接无语道:“你干嘛,拿饮料在冒充酒?太明目张胆了吧!” 呃…… 简澈还没喝这杯子里的东西呢,现在尝了一口,发现还真是葡萄汁。 哎,这下又尴尬了! 简澈觉得他应该解释一下,便在轻咳一声之后,说道:“我刚刚看到佣人端着醒酒器走过来,便以为这个是葡萄酒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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