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哪里有贼? 郭嘉乐帮着于谦一起寻找,没见房间里有其他人,门窗都好好的,末了问了一句:“你丢了什么?哦,你说毛衣啊,地上不就是,我拿去做静电实验了,你的书啊,我撕的,不要紧,这一页无关紧要,全都是社学阶段的废话,不用看。虎头帽子,我看着威风,挂门外辟邪去了。” “辟邪……” 于谦委屈坏了,那可是自己最喜欢的虎头帽子,虎虎生威的虎,老虎的虎,你拿去辟邪,实在不行你贴个哼哈二将也比我的帽子强啊。 郭嘉乐打量了下于谦,从怀里拿出一个银质镯子:“这玩意借我用一用,我需要研究硫酸的腐蚀问题,上次想腐蚀金子试试,博士怎么都不批,不批金子也就罢了,银子也不给我,让我用宝钞,你说我委屈不委屈,宝钞说到底就是纸张,我要的是金属……” “这是我的!” 于谦心疼。 老爹怕自己寒酸丢人,特意让人打了这件银质镯子,只是自己嫌这玩意总在手腕上乱晃,所以没戴过。 郭嘉乐点了点头:“所以我说借用一下。” 于谦问清楚硫酸是什么之后,直摇头:“绿矾油我听说过,传闻中多用于毁尸灭迹,你不能这样对我的镯子。” 郭嘉乐不管于谦地拒绝,揣在怀里:“若是这镯子腐蚀掉,我连硫酸一起送你。只要这东西在硫酸液体里面,总有一日会再弄出来的。” “腐蚀了还能回来?” 于谦瞪大眼。 郭嘉乐重重点头:“皇上说过,一切自有规律。再说了,盐溶于水,也可以从水里再提炼出来,水可以结成冰,冰也可以化成水。我相信,腐蚀掉的金属也会有法子再还原回来。” “可那是我的镯子……”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有没有金子?” “没有。” “下次有金子了告诉我,我还可以拿去做实验,大不了以后带你进实验室。” “镯子……” “忘掉你的镯子吧,你想想,为何这玻璃棒可以吸附起头发,可以吸附起纸屑,这和磁石吸附铁质差不多,我猜测,这里面一定有大学问,要不要加入我们,寻找电能?” “电能是什么?” “雷公电母的法器。” “难道说,国子监研究的尽头是仙家宝贝……” “差不多,加入我们吧,匠学院你就不用学了,化学院需要你加入,听说你很聪明,只有聪明人才能加入化学院,你想想,加入了化学院,匠学院的那点东西算不得什么,机械动能怎么能比得上电这种宝贝,早晚有一日,电能会成为耀眼的存在。” 沈达道看着于谦点了头,连忙跳出来:“他可是叶副院长的弟子,你想清楚了,惹了那个女人,让你抄写一百遍《论语》都有可能……” 郭嘉乐脸色一变,想想叶灵儿的可怕之处,连忙说:“那什么,于谦是吧,你还是学匠学院的那点东西吧……” 于谦想了想,认真地说:“我想学习化学院的学问。” 郭嘉乐连忙摆手:“不必,化学院实在太危险,你看我这手指,就是实验弄没的,你也不想少一根手指吧。” 于谦摇晃了下脑袋:“朝闻道,夕死可矣。若能知道大道的秘密,莫说一根手指,就是献出性命又如何?” 郭嘉乐感觉玩大了,这家伙跳坑里出不去了,连忙看向沈达道。 沈达道连忙说:“于谦啊,匠学院的学问还是需要学的,火车你是知道的,用不了十年,火车说不定可以通到金陵去,你回钱塘可就快多了,这些学问需要你这样的天才去钻研……” “我可以一边修匠学院,一边修化学院。” 于谦认真地说。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于谦不能只容纳六川,还可以容纳更多…… 果然。 叶灵儿发怒了,想要找郭嘉乐算账,结果郭嘉乐跑到实验室藏了起来,说什么都不出门了。沈达道不是“主谋”,依旧被惩罚十天内交出十篇赋,交不出去就赶去看大门。 不管叶灵儿如何劝说,于谦还是坚定地增加了化学课业。 虽说有些课业会有时间上的冲突,但教材的存在让自学有了更多可能。像是商学院,农学院,于谦完全可以先自学,不懂的再去求教。 七日之后,于谦正式开始了北京国子监的学习生涯。 沈达道、郭嘉乐终于见识到了于谦的勤奋与过人之处,相对于郭嘉乐半夜起床神神叨叨,沈达道四更天就爬起来哼哼唧唧,于谦简直就是一台蒸汽机,从早到晚,除了午时休息半刻外,就没怎么休息过,一直学习到三更才睡下,两个多时辰后便爬起来跑去兵学院加入晨跑与简单的训练。 国子监向来不缺乏勤勉之人,也不缺少天才,可那都是大人,有着足够强大的意志,清晰而坚定的志向,这些人都明白自己想要什么结果,并愿意为这个结果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 可于谦只是个孩子,孩子的精神力不够集中,喜欢轻松一点的事,比如玩乐,抗不住疲惫,可这些竟然在于谦身上都不见了。 他就像是一个极饥渴的人,一头钻入学问的汪洋。汪洋没淹死他,却让他变得更有智慧。 郭嘉乐平时看不起几个人,整个国子监能入眼的就数不出来十个,可现在,于谦需要算一个。勤奋通达,触类旁通,又是个记忆惊人的家伙,这样的人不成才都不可能。 夜色中,于谦狠狠掐了下大腿,吃痛之后变得清醒一些,继续翻看教材。 自己是国子监的监生,可是学问与基础还达不到国子监的水准,社学时自学了县学学问,可没有自学府学学问,自己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将这三年的学问全部学完,只有这样,才能跟上国子监的课业。 否则,自己根本就听不懂数学院的各类方程,不清楚匠学院的各类公式,也学不懂兵学院的抛物测算,舆图绘制…… 我要成为文天祥那样的男人,文天祥说过: 或为辽东帽,清操厉冰雪。或为出师表,鬼神泣壮烈。 或为渡江楫,慷慨吞胡羯。或为击贼笏,逆竖头破裂。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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