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你终于来了!”李勇猛看到秦墨飞快的跑了过来,一把将秦墨抱了起来,转了一个圈,然后不住的大量秦墨,“这都过去十几过去了,你怎么还是一点没老啊!” 秦墨则是勾住他的肩膀,“我是长寿种,一看就是长命百岁的那种,你羡慕不来的。” “勇猛,快点,听说你这边的三温暖很出名,快带我去!”窦遗爱迫不及待的说道。 李勇猛白了他一眼,“你小子,隔三差五来我这里打秋风,现在大哥都来了,你还敢,就不怕大哥收拾你?” 窦遗爱顿时悻悻道:“扯大哥作甚。” “行了,别理他,咱们哥俩有几年没见了,走,去王宫看看!”秦墨道。 天象州的衙门并没有放在天象王宫,而是重新修建了一处地方。 原本的天象王宫,则是成了开放式的观光地,每年都有很多人来这里观看。 而李勇猛则是住在一个大明式样的四合院里。 院子不大,两进两出的,让人想不到这里是天象州王的住所。 不过这一片周围,都是天象州高官所在,属于正儿八经的高官园区。 周围都是有重兵把守的,一般人进不去。 这也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奢靡的风气。 要知道,天象的风格,就是珠光宝气,奢靡的。 “我还是喜欢这种风格!”秦墨坐在亭子里,喝着茶说道。 方才见过了李勇猛的妻儿,现在倒是安静了。 “嗯,住起来舒服。”李勇猛笑了笑,“大哥,这一次来,是打算转一圈,还是.......” “不,我打算彻底把西域的事情解决了再回去。 而且革新的事情在西域受到了阻力,第二轮革新都一年了,但是我听说,这边连第一轮革新都困难。 要知道,西京那边第二轮革新已经非常深入化了,再有个两年,都可以进行第三轮革新了。” “还要继续深入革新?”李勇猛皱起眉头,“可是这样,真的好吗?” “为什么不好?” “大哥,咱兄弟之间,就不说那些虚的了,革新虽好,但是无限削弱了官员手里的权力.......” “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秦墨淡淡道:“还记得我当初说过的话吗?大明要的是为百姓办事的,而不是什么官。 第三轮革新,我将把为百姓办事当做一种指标来执行。 一旦犯了错,还会追究。 谈若有人贪墨,哪怕他死了,也要追究曾经的过错。” “太严厉了,这么做,只会让那些人什么都不敢做!” “那你就太小看他们了。”秦墨笑了笑,“任何策略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是能否执行才是关键所在。 就算执行了,执行者的力度有多大呢? 但是这种风气是大明需要的。 而且,等未来,科技在发达一些,你就能明白我的意思了。 曾几何时,你能想到,一通电话,在瞬息间就能够联络到几千里外的朋友吗?” “这.......不能!”李勇猛笑着摇摇头,遥想当年,秦墨带着飞天营飞跃日月山关,犹如天神一样。 可现在,莫说飞跃日月山关,就算是飞跃千里,也是等闲。 所有人都觉得稀疏平常。 三万里山河,靠的不就是这些? “以前行千里,要走半个月,现在呢,甚至连半天时间都不要,这就是时代的大势,是不可阻挡的大势! 现在人造反还有意义吗? 或许你刚举枪,两个小时候,漫天的战机就过来轰炸了! 三十年前,大多百姓都要为今天吃什么而发愁,而今日,新时代的百姓却考虑,今天该吃什么肉。 未来,会有一种技术,那是现在科学院在研究的一种技术。 有这个技术,普通人,可以随时随地的将自己身边记录的事情,输送上去。 让全世界的百姓都知道。 这也就意味着,一个地方有了压迫,那么全世界都知道了。” “不,不会把?这也太神了!” “神?那你就想多了!”秦墨笑着道:“就拿现在的电话来说,无线电话再实验当中了,或许今年就能问世了,这意味着,以后可以随时携带电话,再也不用插线。 而且,今年或许还有电视机问世,一台电视机,可以用它来看电影,戏剧,听歌。 足不出户,了解天下事。 这放在以前,你敢想象?” “电视我知道,的确是很神奇的东西!”李勇猛道。 “所以永远不要低估时代的进步,大明不同于任何朝代,一年的变化,抵得上其他朝代几十年,乃至百年的进步。 要用新时代的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 我为什么要严格推行第二轮革新? 那是因为将来技术进步后,那些神神鬼鬼,一旦传播,会掀起巨大的反响。 很有可能会让那些野心家卷土重来。 所以普及之路,任重道远。 我从我自己开刀,那些人都不愿意听从。 可见,这种思想是多么的根深蒂固。 咱们这一代人,要把未来三代人的事情做完。 要把三代人吃的苦全都吃了,咱们得子孙后代,才不用吃苦,你明白吗?” 李勇猛点点头,“明白了,以后不会再问这样的废话了。” “不是废话,是你不理解,人一旦不理解,就会迷茫,人之常情也!”秦墨笑着说道:“未来的大明啊,绝对是非常精彩的。 普通百姓手里拿着无线电话,坐着飞机,可以去任何一个想去的地方,去旅游,去生活。 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是自己的国民,都能够享受同样的待遇。 他们可以了解到实际各地的民风民俗,他们说着同样的话,写着同样的字,有着一样的文化认知,认同。 不管他们到哪里,都有国家作为后盾。 这难道不是天下大同吗? 你看看大乾时期的那些附属国,哪一个不是自私自利的,哪一个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做打算。 他们有真心将自己当成大乾之民吗? 没有的。 所以,那样的归附,我不需要。 我要的天下大同,绝不是吃一碗大锅饭,绝对不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12_112054/746635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