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点点头,带着一众李氏的人离开。 虽然秦双双已经跟阿嗣和离,但是她还是以晚辈的身份来送了公孙太后最后一程。 秦相如并没有上山,只是在山脚下远远的目送,老秦七十多了,身子骨还硬朗,但是这陡峭的山对他而言,已经是一种阻碍了。 秦墨看着躲在人群中,不敢看自己的阿嗣,也没说什么。 就由他去吧,毕竟是李照的父亲。 秦墨走到李玉澜等人旁边,安抚着她们的情绪。 但是母亲的离开,对几女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双亲亡故,换做是谁,都难以接受 或许只有时间才能抹平一切创伤。 回到宫内,秦墨拿出了那封信:“秦墨我婿,能有你这样的女婿,是我的幸运。 我撑不了多久了,望你能够照顾好玉漱她们。 母后对不住你,这些年来,做了一些不该做的事情,也做了一些伤你心的事情。 母后向你道歉。 是母后没有教好阿嗣,才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但是母后希望你能够放过他,就让他无声无息的度过这一生,就当母后最后求你,可好? 母后知道,你没有杀阿嗣的意思,但是做母亲的总是这样,你应该能理解母后吧? 最后,母后希望你可以健康长寿,你会是个好皇帝,母后,这辈子最不后悔的,就是将闺女们嫁给你!” 秦墨捏着信,有些鼻酸,公孙太后并没有提什么过分的要求。 只是老生常谈一般。 秦墨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见她最后一面。 在他的印象中,公孙太后一直都是慈祥的长辈,当年若没有公孙太后护着,或许,自己的下场并没有现在这般好。 秦墨将信放好,幽幽的叹了口气。 而公孙太后的离去,就像是开启了旧时代落幕的号角。 随后,余伯施,唐坚也纷纷病故。 他们的确不年轻了,七十多岁了。biqubao.com 还记得秦墨当年变法的时候,这两人跟着自己。 一眨眼都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能不老吗? 他们病故前,将自己的子孙推荐给了秦墨,希望秦墨能够照拂一二。 这二人,秦墨都追封了王,亲自写了挽联和祭文,告诉天下,他们的功劳。 两家人都感激涕零,可在秦墨眼里,他们值得! 他们的确是功劳赫赫,为大乾立下了汗马功劳。 九州成了一个伤心地,秦墨想逃离,他对老秦道:“爹,咱们回西京吧,这里就让他们来管,天心和风哥儿届时会到这边来坐镇。” 秦相如道:“那你妹妹怎么办?” “双双总归还是要嫁人的,她还年轻,难道要让他守一辈子活寡吗?”秦墨道:“当然,我尊重她的个人意愿!” “别提了,她啊,没有再婚的意思,不单单是为了李照以后可以更好的管理李氏的人!”秦相如苦笑道。 秦墨点点头,也没多说什么,“眼下没人在欺负她了,回京吧,您该退休了!” 秦相如看着秦墨,“你小子总算是良心发现了?” 秦墨笑道:“您是我爹,我不得好好孝顺孝顺您?” 秦相如摇摇头,“那你别管我,我在这边挺好的,既然我退休了,那我在哪儿你就要尊重我。 我跟你姑母再在这留几年,等照儿再大一些回去。 家里那些孙孙都大了,不可爱了,也不要老头子了。 还是小孩子可爱!” 老秦说这句话的时候,居然有些落寞,“再说了,我帮你带了这么久的孩子,也该紧着你妹妹了,你可不许说什么,免得伤了你妹妹的心。” “爹,瞧你里说的,我是那样的人吗?”秦墨道:“只是接二连三的熟人过世,我想在您跟前伺候孝顺。” 秦相如哈的一笑,“你少气老子,就算是最大的孝顺了,不过你现在也算是完成了传宗接代的任务,老子也懒得围着你转了!” 秦家开枝散叶,第四代的子孙都超过三十个人,过百只是时间问题。 按照第三代的人数,人数或许会超过三百人。 老秦要是长寿一些,说不定能看到第五代。 说实话,第四代的孩子,有好些老秦都不认识。 他也懒得每个都记,一代人管一代人,秦相如一向看的开。 秦墨有些哀怨的道:“感情在您眼中,我就是个传宗接代的工具?” “你说的没错,以前我还当你是个宝,现在,你连草都不算!”秦相如摆摆手,“你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你都说了天心跟风哥儿要过来了,有我两个大孙孙照顾,你还担心老子作甚?” 老秦自是故意说的,没人比他跟疼秦墨,只是不愿意秦墨继续留在九州,插手这复杂的事情。 给他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将九州的关系疏通来,给子孙后代,留一个不那么复杂,便于管理的九州。 秦墨也没说什么,只是找到了秦双双,劝说她成家,毕竟她才二十多,人生还长,未来还有几十年,一个人苦熬是很难熬的。 秦双双则道:“一个人久了反而觉得快活,是妹妹有眼无珠,没选中合适的人,既然如此,那就单着吧。 再选也不见得能选择自己喜欢的,眼下也没人在敢对我不好,,可以奉承的好,不是我要的。 或许未来我会碰到自己喜欢的,那时候,我一定会大大方方的告诉你。” 秦双双一跃上了兄长的背,“大哥,我长大了,你不用在为我操心了,我能照顾好自己,真的!” 秦墨稳稳的背住了妹妹,思绪不由拉回了秦双双小时候,那时候,她最喜欢让自己背。 秦墨背着秦双双走了一段路,“只要你还是我妹妹,我就得为你操心一天,你不用在意别人的想法。 包括照儿,爱人先爱己!” “谢谢你,大哥!”秦双双紧紧抱住秦墨,只觉得无比的安心,小时候她觉得大哥的背无比的宽阔,可以为自己承担一切的风雨。 长大后,他觉得阿嗣可以为自己承担风雨,事实上,这个世界上,或许不会再有父兄这般宽阔坚挺的脊背,为自己遮风避雨,让自己一世无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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