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心里,你一直都是最骄傲的,怎么也变得患得患失起来了?”秦墨好笑的道。 “人总是会变的。”萧鱼柔道:“你看我眼角的皱纹,嘴角的皱纹,就连肌肤都逐渐变得松垮起来。 而且,我近来总是很烦躁,这是不是你说的更年期啊? 最重要的是,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来事了,这是不是意味着,我正式变成老妇人了?”萧鱼柔也不能避免这种事,即便她是天下少有美人。 但是再美的容颜,都抵抗不了岁月的侵袭。 就好比现在,她也患得患失起来。 秦墨知道,萧鱼柔此刻正处于人生中一个比较重要的阶段。 或许真的是更年期了。 “我觉得,陪你从青丝到白发,才是最烂漫的事情。”秦墨拥着她,“因为有一天,你我身上都会满是老人味,脸上会长满老人斑。 你我的步履也会变慢,不在追得上孩子的脚步。 那时候,咱们就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熬夜,必须按时休息。 我也不能在似以前一样,天天跟你们开会。 或许我老得慢,但是我能感受到自己正在老去。 我接受自己的衰老,因为我知道,街边买花的老妪年轻的时候,或许是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 湖边垂钓,不修边幅的大爷,曾经或许是个不可一世的大将军,大英雄。 而你在我心里,一直都是美的。 年轻时有年轻时的美,老了也有老的美。” 秦墨抱着她,二话不说朝着房间走去。 等再次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后了。 萧鱼柔疲惫的道:“你瞧,我现在已经受不住你了,以前你怎么疯都行。” 秦墨笑了笑,然后装出一副疲惫的样子,“那是你没看到我的疲惫!” 见秦墨一脸疲惫得样子,萧鱼柔噗呲一声笑了起来,“少骗我,师傅说,你骨骼清奇,明明这么多妻妾,却还能将养生功练的这么好,世所罕见。 若是一般人,早就榨干了。 有的人,天生就是精力旺盛,是注定要做大事的。 有的人从小体弱,莫说做大事,一看就是短命种。” 秦墨嘿的一笑,他以前虽然憨,但是天天都在练武,打架,那些十三四岁就失了元阳的人,压根就没办法跟自己比。 天赋异禀也是真的,再加上他索求有度,并不是无休止的贪恋,所以即便年过四十,状态也还是不错的。 而这个年龄,恰好是一个男人最巅峰的时候,或许再过一两年,他各方面的机能都会有一个断崖式的下跌。 “我困了!”萧鱼柔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蜷缩在秦墨的怀里。 看着萧鱼柔,或许她真的不年轻了,但,并不妨碍秦墨依旧爱她。 不过,师姐就不会有这种顾虑,若是方莼,她会说:若是那混账敢变心,就杀了他! 等萧鱼柔睡沉后,秦墨才轻手轻脚起身,便看到方莼跟高瑶缠斗在一块,他哭笑不得道:“你们怎么又打上了?” 这两人,隔三差五就要较量一番,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没变过。 “这臭女冠说我不如她!” “这臭太监嘲讽我抽刀太慢!” 秦墨也懒得管她们,直接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看着他们在大厅里打斗。 反正这个套间内只有他们几个人。 航行路上,也没什么娱乐活动,两人下手也有分寸,斗嘴打架,更像是一种习惯。 而且两人打斗还挺赏心悦目的。 许久,两人累的香汗涔涔,纷纷倒在了羊绒地毯上,一个个都衣衫凌乱,风光外泄。 “打完了?”秦墨起身,“那该我来了!” “你先收拾她!”方莼喘着粗气道:“让我缓口气!” “少爷,收拾她,让她哭!”两人都太了解彼此看了,甚至对方的弱点。 别看方莼咋咋呼呼的,秦墨动真格,每次都能把她收拾哭。 这些日子,秦墨也太忙了,没什么时间跟她们一块,更多时候反而忽略了她们。 眼下抓住机会,也是一通收拾。 把方莼收拾哭后,随即又把高瑶收拾的不要不要的。 秦墨轻车熟路,他每一个女人都了若指掌,这也是他能够百战百胜的原因。 高瑶嘲讽道:“不是嘴硬吗,哭什么?” “你不还是一个劲儿的求饶?”方莼披头散发,肌肤都泛着粉色。 秦墨一人给了一巴掌,“再吵嘴,我继续了!” 两人吓得都不敢吱声了,别看开大会的时候,她们合伙欺负秦墨,但是落单了,她们只有被秦墨收拾的份。 秦墨见状很是满意的讲两人扛在了肩头,冲洗之后,三人就在房间的阳台,躺在躺椅上,看着海景。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了一个月,落地的时候,秦墨双腿都有些发颤。 三个女人一台戏,秦墨感觉自己得休养一段时间,否则真的要被榨干了。 回大明后,一切都很繁荣,两国成为一国后,两地的交往就更加的频繁。 来往的远洋航线,从一个月三次,增加到了一个月十次。 每天都有大量的船停泊在西京码头。 这也带动了大明的经济。 秦墨看着永安四年第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相比去年这个时候,今年的经济增长几乎翻了倍。 财政部那边预计,这种增长还会继续,大明将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彻底完成社会转型,由一个半农业,半工业社会,彻底转变成工业社会。 这种转变意味着大明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质的飞跃。 看完财报后,秦墨又看了人口增长报告。 现在大明三年一次人口普查,不算九州,只是西京这边,人口就从两千五百万,增长到了三千四百万(算上新打下来的地盘人口)。 三千四百万的人口,这几乎是大乾开国初期的人口,就算没有拿下大乾,大明也有了一个超级大国的底蕴。 不过,现在算下来,大明总人口,应该已经超过了一个亿,总人数,应该在......一亿三四千万的样子。 融合世界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个精细活,所以,不能着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12_112054/74078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