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大明西京。 秦墨处理完政务,正在御花园喂鸟。 他现在养了几只学舌鹦鹉,也不多,就打发时间。 他现在总算明白,为什么皇帝的兴趣爱好这么多了。 不过,他既不喜欢下江南,也不喜欢生辰纲这种花费巨资的爱好。 只是养两只鸟,在顺便钓钓鱼,偶尔看看电影,欣赏欣赏舞蹈,陶冶情操。 花费倒是不大,而且这钱,都是他内帑里出的,不用国库出分毫。 “叫爸爸!”秦墨道。 “你叫我爸爸!”那傻鸟道! 秦墨鼻子都气歪了,“擦,是你叫我爸爸!” “儿子,儿子......” 秦墨气的想把这傻鸟毛都拔了,不过这时,小八走过来道:“陛下,大明那边来电报了,是最紧急的。” 秦墨皱起眉头,这电报也分等级,最紧急的事情,就算他这会儿在跟老婆们开会也得中途停止。 他把手中的鸟食放到一边,“急报呢?” 小八将封好的急报递了过去。 秦墨拆开一看,脸色一变,“心脏病,阿嗣?不会吧!” 他有些蒙圈,阿嗣尚不足阿嗣,在这之前,他身体一直挺好的,怎么突然就心脏病了呢? 而且一度到了病危的情况,李世隆求到了秦有才那里,这才用最紧急的电报,就是想让自己派遣最顶尖的心脏科专家去大明给阿嗣治病。 现在交通条件不好,要是有飞机,倒是可以让阿嗣直飞,可如果乘坐轮船,在坐火车,最快也要一个月。 就算是正常人,身体都有可能吃不消,更别说心脏病人了。 秦墨皱起眉头,这种情况,会不会是他以前听过的什么卵圆孔没有闭合啊? 有些人成年后才发现问题。 不过这方面他不是专家,只知道进来京城心脏方面的手术有了重大的突破。 心脏这一块,一直都是最难的,而今这一块有了突破后,那么未来,若是身边人得了心脏病,存活率将大大提升。 合上情报,他急忙道:“将医疗部的负责人叫过来。” 很快,医疗部的负责人过来了,此人也姓昝,准确的说,他是昝赢的幼子,当年昝赢没过来,但是昝赢的幼子跟来了,也算是全了昝赢的知遇之恩和传授之恩。 “微臣参见陛下!” “小昝,这情报你看看!”秦墨将手中的急报递给了昝邕。 昝邕接过后脸色也是变了变,“陛下,现在还不知道大乾皇帝得的是哪一种心脏病,咱们这边就算派人过去,也不一定有用的。” 秦墨道:“朕知道,你别有心理压力,朕的意思是,把最好的医生抽掉过去,但是要保证京城心脏科不能没有主刀医生。” 阿嗣的命是命,难道那些心脏病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吗? “可以是可以,不过心脏医生人一直不多!”昝邕道:“实在不行,微臣过去吧。” 昝邕也是心脏科的医生,不同于他父亲,当初秦墨发展医疗的时候,将医疗分的很细致,内科外科骨科等等。 秦墨说了重点要发展的领域,而心脏科就是重中之重。 昝邕算是心脏科领域的佼佼者。 “有把握吗?” “不敢说,还要看过情况才知道。”昝邕道。 秦墨想了想,让昝邕这个医疗部的负责人带头去,不仅仅表明了大明的态度,也足以让大乾方面放心。 “好,你立马回去组织一个顶尖的医疗团队,能用的上的都带去,能保护下他的命就尽力,如果做不到,也不要逞强,自身安全最重要!” 秦墨心里也是暗暗着急,毕竟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孩子,是舅子,也是自己学生,如此年轻就要和阎王博弈,他心中自然是不忍心的。 “是,陛下!” 昝邕领命后急忙离开了皇宫,随即抽掉最顶尖的心脏科医生,准备离京。 秦墨想了想,让人把这件事登报,这已经不是普通的事情,而是关乎到两国交情的事情。 必须让所有人都看清楚大明的情义。 这是政治,是秦墨以前最不愿意做的事情,而现在,他却做的非常的熟练。 有些时候,他要考虑的方面很多。 吩咐完之后,他又把消息告诉了李玉澜等人。 得知阿嗣危在旦夕,李玉澜等人当时就急了,“郎君,我能回去看看吗?” 秦墨道:“你先别急,我已经第一时间派人组织医疗团队了,快的话,明天就能出发。 你回大乾也于事无补。” “我知道,我就是担心父皇母后!”李玉澜红着眼睛道。 “还是我去吧!”小十九道:“你,六姐,七姐,回去都不合适,我回去比较好!” 李玉澜到底是皇后,哪有皇后随随便便离京的? 李玉漱蹙起秀眉,随即拉着秦墨的手道:“到底行不行,你给句话啊!” 秦墨苦笑一声,“风哥儿不是回来了,让他去吧!外甥看舅舅,天经地义!” 风哥儿参军后,不久前才回来参加及冠,这会儿还没有回去,秦墨的意思是,让他选择一个地方去治理。 眼下阿嗣出问题,李玉澜她们肯定不适合去。 哪有皇帝后宫妃子随便出宫的? 哪怕她们只是回家看看。 但是风哥儿就不一样了,是大明的嫡皇子,也是皇后的长子,可以代表秦墨和大明。 “风哥儿?”李玉澜想了想,最终还是点头,她虽然很想回去看看,但是还是要顾虑一下秦墨和大家的感受。 毕竟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果一心扑在娘家,那么必然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生死娶嫁,是人间常事,不可能事事都回去的。 若是普通人来往也就算了,可她们是帝后,是妃子,轻易不能出宫。 秦墨为了让她们有自己的生活,也给了她们工作,若是再得寸进尺,大臣也不会同意的。 “行,那就让风哥儿去把!”李玉澜点点头。 “我没意见!”李玉漱道:“火麟儿也回来了,要不,让火麟儿也一块去?” 秦墨叹了口气,“行行行,你说了算!” 李玉漱高兴的在秦墨脸上亲了一口,“就知道你最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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