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烟火_一千九百六十二章服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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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清等人听了之后面面相觑,他们也没有想到新明在这里的情况如此恶劣。
  不,不能说是恶劣,只能说是和当地土人部族的矛盾很深。想想也是,新明现在的疆土都是从土人部族手里抢夺过去的,没有矛盾才是奇怪了。
  见众人没有说话,于谦笑了笑说出他自己的想法,“既然你们都不说话,那我就把我的想法说一说。”
  “于兄请直言。”杨清连忙朝着于谦伸手示意。
  其他人也是微微点头附和杨清。
  于谦两手十指交叉放在肚子前面,背靠在椅子上,“横穿部族风险不小,就算是瞿远也没有办法保证咱们的安全。我的想法是,陈兄、林兄你们伤势未痊愈,其他人当初也是伤势颇重,你们就留在这里。等到我去新明弄到船只,再来接你们。”
  这是于谦深思熟虑过的,让一部分人留在这里,然后他去新明弄到船只走海路把大家接走,这是最安全的办法。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于谦话里的意思他们又怎么会听不明白?那就是让于谦一个人去承担风险,他们在这里等着坐享其成。
  而且于谦还主动为他们找好了一个借口,那就是伤势未痊......
  “哈哈哈......”杨清忽然大笑起来,“于兄是看不起我等吗?”
  于谦一愣,连忙摇头解释道:“没有!杨兄误会......”
  杨清却打断他的话,“于兄,我们一起闯过汪洋绝境,就连被海盗无休止的追杀都没有放弃过半分。甚至当初于谦都还有带着咱们和海盗决一死战的勇气,现在怎么想要抛下我们了?”
  “是啊,于兄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
  “我......”于谦双眼泛红的看着众人,这可是和他同生共死的情谊。
  不过很快,于谦的理智还是战胜了感动,深吸口气沉声道:“诸位,咱们同生共死闯过来的,怎么会看不起你们?”
  “可是现在想要穿过部族领地,自然是越隐蔽越好。人越多,越容易出现纰漏。所以,我孤身前往是最好的。”
  “那为什么不是你留在这里,我去?”杨清十分不满。
  于谦淡淡一笑,“是我把你们带出来,这样的事情理应我去,这是其一。其二,你知道去了新明,怎么找到船吗?”
  杨清顿时沉默下来。
  当初和朱瞻基有联系的是于谦,又不是他杨清,这让他如何去找船?甚至,他连怎么去找朱瞻基都不知道。
  “就这么定了吧!”见众人都不再有异议,于谦直接拍板。
  ......
  得知只有于谦一个人前往新明,其他先生都会留下来,瞿远是最高兴的。biqubao.com
  “这段时间,倒是要麻烦你照顾他们了。”于谦笑着和瞿远说道。
  瞿远连连摆手,“不麻烦,不麻烦,在下平日里想要请都不能请到诸位先生来做客,现在先生们留在这里,这是在下的荣幸。”
  他这话倒是真心实意,若不是恰好遇到于谦等人,若不是他恰好救了他们。的确是去书院请,也不可能把先生请到这瞿远城来。
  既然瞿远答应会照顾好杨清等人,那于谦就再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微微点头道:“那你也准备一下,咱们早点出发!”
  “好!”
  很快,瞿远便派人给于谦送来一套土人的服饰,让他换上。
  “我还要穿这个?”于谦皱着眉头看着桌子上的服饰。
  瞿远给于谦拿来他族人的服饰,不得不说这服饰结合了野蛮和奔放。
  虽然这些天下来,于谦已经对瞿远族人的穿着逐渐习惯。但是看别人穿和穿到自己身上,这是两回事。
  兽皮的衣衫和兽牙的装饰这就够炸裂了,当看到一个用老鹰羽毛编织起来的头冠的时候,于谦实在是忍不住,嘴角直抽抽。
  他可是传统的读书人,一直受到的都是士大夫的教育。这让他穿兽皮、戴兽牙,实在是让他难以接受。
  瞿远无奈的叹息一声,解释道:“于兄你不会认为,穿着你这身衣衫能够通过那些部族的领地吧?”
  “那你怎么穿着青衫?”于谦瞥了瞿远一眼,他现在就穿着书院的长衫,丝毫没有更换的意思。
  瞿远哈哈一笑,解释道:“因为他们都认识我啊,他们都知道我喜欢穿这样件青衫。”
  于谦无奈叹了口气,有些埋怨地看了瞿远一眼,“你说你也是在书院里面求学好几年了,回来之后怎么就没有想到织点布出来,把服饰缓一缓呢?”
  “我倒是想。”瞿远笑呵呵地摇头,“可是这些族人一辈子都穿习惯了,我还能强制要求他们改了?再说了,织布也不容易。在这里,还是穿兽皮要更加简单一点。”
  这倒也是......于谦微微点头。
  这里羚羊野牛成群,想要衣服穿了,出去杀一头剥皮就是,这可比织布要简单多了。不管是麻布,还是棉布,都需要先种植桑麻棉花,收获之后才能够开始纺成线,再把线纺成布匹,最后才能够做成衣服穿到身上。
  如果从种植开始算起,这时间足足要耗费一年,哪里有直接出门杀野兽来剥皮来的快捷?
  大明也是就没有这么多野兽,如果大明也有这么多的野牛羚羊之类的,恐怕也不会发展出织布来。
  “于兄,还上吧。”瞿远笑着再劝了一下。
  “这......哎!”于谦长长叹息一声,尤其是在一众好友面前,他更加是抹不开脸面把这些东西穿到身上。
  倒是杨清,饶有兴趣地拿起兽皮衣衫朝自己左右比画,越看越是喜欢。
  “哈哈哈,若是于兄不愿意穿的话,那在下倒是可以代替于兄去新明。不得不说,这些衣衫还挺特别的,我很喜欢!”
  “很喜欢你就找瞿兄要一套来穿!”于谦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一把将兽皮抢夺过去。
  无论如何,他是不愿意杨清等人去冒险,他躲在这里坐享其成的。所以哪怕是一万个不愿意,于谦也不得不把这兽皮穿到身上。
  说完,于谦就抱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走进房间里面去更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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